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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君王谱】神圣罗马帝国(二):历史沿革2

神圣罗马帝国(二):历史沿革2

4.霍亨斯陶芬家族统治时期

1125年,亨利五世的死亡,萨利安家族统治结束,公爵们并没有选出国王的血亲当国王,而是选择洛泰尔二世,一位影响力颇大的萨克森公爵。当他在1138年去世时,公爵们再一次选择更有影响力的家族。因此他们并没有选择洛泰尔偏爱的继承人与女婿,韦尔夫家族的巴伐利亚与萨克森公爵“骄傲者”亨利(英语:Henry the Proud),而选择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施瓦本公爵康拉德三世,一位萨利安家族的近亲。此事引发两家族长达一个多世纪,几乎贯穿整个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冲突,以致后来教宗成为反皇帝派的领袖后,反皇帝派仍被称为“归尔甫派”(意大利语拼写的“韦尔夫派”)。康拉德剥夺了韦尔夫家族的财产,不过在1152年他死后,他的侄子“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继位并与韦尔夫家族握手言和,返还他的表亲,“骄傲者”亨利之子“狮子”亨利的财产,虽然数量已少于往日。

【德意志君王谱】神圣罗马帝国(二):历史沿革2

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统治者们越来越多地把土地借给家臣(ministerialia),腓特烈希望他们会比公爵们更可靠。这一新兴阶级最初是主要服务于战争的,他们后世骑士阶级的前身,也是帝国权力的根基。霍亨斯陶芬家族统治时期帝国的另一本质性变化是在隆卡格里亚建立的整个帝国的新秩序。此举一方面是要废除众多公爵的私人封地,另一方面也试图将皇帝的臣子们归于同一个合法的司法和公诉体系之下,这正是现代“法制”理念的前身。另一个崭新的理念是新式城市体系的建立——由皇帝和本地公爵共同完成。这一理念的形成一部分是由于人口剧增,同时也是为将经济发展重心放在重点地区,在以前城市只形成于古罗马的地基或主教辖区。包括弗莱堡在内的一些城市建立于12世纪,一定程度上成为很多后世城市的经济发展模板,如慕尼黑。

腓特烈在其统治期间的另一重要举措是通过立法试图进一步确立“帝权”。1155年,腓特烈加冕为皇帝时,他强调帝国的“罗马性”(Romanness),此举部分是为证明(已被加强的)皇权独立于教权的合法性。其后腓特烈又在1158年的隆卡格里亚帝国大会上,根据东罗马帝国的《民法大全》再次声明皇帝的各项权利。皇权自主教叙任权之争以来一直仅仅被当作是日耳曼封建王权(Regnum)的同义词,不过在隆卡格里亚首次以成文法形式确立为“天赋的普遍权力”,这一广泛的权力范围包括筑路、制定关税、铸币、惩罚性收费和公职人员的任免,而这些权力可以明确地在罗马法律中找到根源。此举意义深远,因为导致了皇帝与诸侯以及教宗的进一步对立,为后来的大空位时代埋下了伏笔。

腓特烈的政策主要针对意大利,他在北意大利与一些日益富裕和独立的城市发生冲突,尤其是米兰。他也由于支持一位少数派候选人反对教宗亚历山大三世而卷入与罗马教廷的冲突。腓特烈在1177年与教宗握手言和之前,支持一系列对立教宗。在德意志,皇帝多次在公国和城市等竞争对手面前保护狮子亨利(尤其是慕尼黑和吕贝克)。不过亨利对腓特烈政策的支持并不太强,在意大利战争进入到危机时刻时,亨利拒绝皇帝的军事支援请求。当腓特烈回到德意志时,愤怒的他对亨利提起诉讼,没收了亨利除不伦瑞克-吕讷堡以外的所有领地,并将其持有的萨克森公爵与巴伐利亚公爵的头衔分别转封给阿斯坎尼的伯恩哈德和维特尔斯巴赫的“红头”奥托(英语:Otto I, Duke of Bavaria)。

在霍亨斯陶芬家族统治期间,德意志的公国们靠着帝国西部巧舌如簧的农民、商人和工匠(包括基督徒和犹太人),成功且和平地推动向东方土地定居的进程,此前由西斯拉夫人定居或无人定居。这些土地逐渐的日耳曼化,是一种复杂的现象,这种现象在19世纪种族偏见出现之前并不能被合理地解释。凭借定居地的东扩,也由于本地斯拉夫统治者与日耳曼人的通婚,帝国的影响力不断上升,最终到达了波美拉尼亚和西里西亚。同时,条顿骑士团在1226年被马佐夫舍公爵康拉德(Duke Konrad of Masovia)邀请到普鲁士来促使普鲁士人的基督教化,然而条顿骑士团和他的日耳曼继承者普鲁士王国从来就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尽管后来普鲁士国王仍以勃兰登堡藩侯的身份参与帝国政治。

1190年,红胡子腓特烈参加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并死于小亚细亚。他的儿子和继承人,亨利六世统治期间,霍亨斯陶芬家族统治达到巅峰。亨利通过联姻将诺曼人的西西里王国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俘虏英格兰国王狮心理查,并在1197年去世前试图建立君主世袭制。在他死后,他的儿子腓特烈虽然已经被选为国王,但只是一个生活在西西里的小孩,德意志诸公国决定另外选择一位成年国王,于是出现了“红胡子”腓特烈的幼子施瓦本的腓力(英语:Philip of Swabia)和狮子亨利的儿子不伦瑞克的奥托两位人选竞争王位的局面。

1208年,腓力在一场争吵中被谋杀,韦尔夫家族的奥托赢得了短暂的胜利,直到他也开始宣称西西里的王位。教宗意诺增爵三世惧怕帝国和西西里的威胁,于是支持自己的教子,西西里国王腓特烈,那个10年前被排除出帝位继承的亨利六世之子,进军德意志并击败奥托。虽然腓特烈出征德意志之前将西西里王位传给他的儿子亨利,但在他胜利之后,腓特烈并没有履行他保持两个国家分离的诺言,仍旧保留自己对西西里的实际控制权。

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1220年腓特烈加冕为皇帝。教宗惧怕腓特烈集中的大权,最终对他施以绝罚。另一方面,腓特烈曾承诺发动十字军东征,但却一再推迟。他虽被开除教籍,腓特烈还是在1228年领导了十字军东征,这次东征结束于一系列谈判并使耶路撒冷王国短暂复国。腓特烈凭借此次东征的胜利与西西里上的优秀反击恢复了自己的教藉,但仍然无法阻止皇帝与教宗的冲突日益加剧,其结果就是,腓特烈所信赖的日耳曼共治国王,长子亨利在教宗的支持下于1234年发动了对父皇的叛乱,而1247年腓特烈死后,德意志诸国又在教宗的支持下选出了一位对立国王威廉(英语:William II of Ho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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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他的帝国要求之外,腓特烈的统治期是帝国中央集权瓦解的转折点。当他专注于将西西里建立成一个现代的中央集权国家时,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德意志,并给予德意志的诸侯们广泛的特权:在1220年的《神圣诸侯契约》(拉丁语:Confoederatio cum principibus ecclesiasticis)中,腓特烈下放很多权力给主教,如制定关税、铸币和设防。在1232年的《世俗诸候法案》(拉丁语:Statutum in favorem principum)中又将大部分上述特权分给了世俗地区。虽然事先这些特权很多都已经存在,但现在它们被广泛而一次性地授予。1232年的《世俗诸候法案》中更首次将德意志的诸侯们称为Domini Terr ,即他们领地的主人,这也是政治术语一次非凡的进步。另外,针对帝国中唯一一个实质王国——波希米亚王国这个重要的区域势力,腓特烈又在1212年颁布西西里金玺诏书,承认了国王普热米斯尔·奥托卡一世(自1198年开始使用国王头衔)及其后代的王室头衔,并将波西米亚公国晋升为王国,作为奥托卡支持其成为皇帝的回报,波希米亚国王从此被豁免除参与帝国会议之外的所有义务。腓特烈希望通过这类广泛的特权授予,拉拢德意志的诸侯们,以使在他专注于意大利事务期间,德意志的诸侯们能帮他维持好阿尔卑斯山以北的秩序。事实上这类政策至少在腓特烈在位期间有一定成效:1234年的亨利叛乱之际,在红胡子时期一直给皇帝添堵的德意志诸侯们这次都坚定地站在皇帝一方,而使叛乱在半年内便被平定。

神圣罗马帝国早期三王朝时期,由于皇帝基本上都以日耳曼五大部落公爵的身份登基,以及与罗马教廷的合作关系而维持帝国内部稳定,但在腓特烈二世采取重意大利轻德意志政策后,皇帝在德意志的权力威望逐渐衰落,而沦为与一般德意志诸侯无异的小领主。随着腓特烈二世的去世,此前得政策倾斜以及与教廷关系破产造成的潜在危险因为缺乏有能力的皇帝而一次性爆发。经历大空位时代以后,12世纪至13世纪期间,皇帝只能靠家族少量力量以政治手段和联姻取得王位和帝位,缺乏强大的王室领地,来作为税收来源和王权扩张的基础,对于皇帝名义上可向帝国内成员收取的只有定额军事征收税,这种松散的政治邦联形态则在三十年战争中被彻底摧毁。

5.皇帝

自奥托一世(奥托家族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来,每一位罗马人民的国王都希望获得皇帝名号。但由奥托一世所创建的帝国,其皇帝称号来自于教宗赋予的“西罗马的皇帝”称号,皇帝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帝国的所谓选帝侯,其直接选举的当为“罗马人的国王”,而非皇帝。因此,并非每一位德意志统治者都可以成为皇帝,只有进军意大利,接受教宗加冕的强者,才可获得这一殊荣。

【德意志君王谱】神圣罗马帝国(二):历史沿革2

神圣罗马帝国的范围,在奥图一世和后代的不断使其有地区纳入、加盟下,从日耳曼平原北至波罗的海,东达今天的波兰部分,并南抵今天的瑞士、波希米亚、奥地利和意大利的北部。打从一开始,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即面临一个相同的难题,也就是如何保持对德意志和意大利这两个不同地区的控制,因为两地中间隔着阿尔卑斯山脉,统合上并不容易。

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于日耳曼和意大利这两个主要成员。日耳曼人并没有消除多少野蛮的特性。他们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国也从意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贸易等方面获利良多。意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国确保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们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国所提供的保护防卫了罗马教廷,并且让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得以开始发展。

帝国皇帝的军队由教会土地的佃户所担任,他们有义务为皇帝服军役,是皇帝在与教会决裂而失去权威前这些士兵是皇帝军队的多数。第二种重要的部队是由庄园农奴组成的兵团,虽然他们一部分会在接受最好的训练与装备后成为骑士,却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国分予土地的自由民、军户、农民、骑士也有义务服从号召。之外帝国内所有的部队皇帝理论上皆有权指挥,各公国在皇帝的请求下也会提供军役的号召。这些军队会被用来镇压由帝国内贵族和农民所参与的暴动或政争,也必须抵挡来自北方的维京人和东方的马札儿人所发动的入侵。

在奥托与萨利安两朝,皇帝还有实际的权力,帝国军的指导权让皇帝在具掌控帝国内成员的实力。

然而,皇帝和教宗之间的对抗,间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来命运。这项对抗是关于皇帝对主教职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内其他教堂神职人员的任命。教宗额我略七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导致教堂神职人员的职位买卖,成为主要的贪污腐化来源。神职人员的职位常常落到出价最高的竞标者手里。在长期数位教宗和皇帝之间的竞争,教宗赢得选择主教的权利。在这场争执中,帝国就在日耳曼爆发了内战。

削弱了皇帝们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统治权。当皇帝被暂时逐出教会并且投注于对抗罗马的战争时,帝国的政权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预或帮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亲王团结自己的力量并与维京人作战。在意大利,兴起中的城邦国家联合起来组成伦巴底联盟,并拒绝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位。

因此随着德意志各诸侯离心倾向的加剧,皇帝的地位不断下降。1356年卢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黄金诏书》)以后,皇帝实际由王国境内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他们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具权势的三大教会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四大世俗领主: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国的成员国不再认为皇帝与帝国有实际价值。

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政权,自此从皇帝身上转移到地方上的亲王和城市。皇帝的军队叛乱,占领由他们驻守的城市和城堡,并宣布这些地方被解放。而当时的皇帝为重新夺回意大利,对日耳曼地方上的亲王作了很多的让步。到了十三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便已名存实亡,皇位更虚置达二十年。日耳曼的亲王只关心自己所保有的东西。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并不接受日耳曼的统治者,而且他们也强大得足以防卫自己。

中古时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亲王推选出来的,但仅徒具空名,对地方的控制力远远不及他们对自己家族庄园的掌握。几个世纪以来,日耳曼只能算是欧洲的一股小势力。

16世纪时,哈布斯堡家族试图重振皇权,但因欧洲各国和德意志诸侯的联合反对而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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