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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件曝光,仍有人卖水果海狸肉

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6.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件曝光,仍有人卖水果海狸肉

果狸信息图 张玉军田军照片

烤猪店使用鸽子作为烧烤食材;微信出售豪猪制成的药用葡萄酒;海鲜公司出售婴儿鱼;肉类商店出售野鸡,海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刚刚公布了第四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其中6起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案件已经公开曝光。

野生动物违规行为:

1、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野生动物制品非法交易案件

2020年2月1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沙湾区福田路43号和济烤猪店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的27起疑似鸽子熏制的冷冻品,当事人无法说明购买来源,也无法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2020年1月,在沙湾区河滨道购买了27只鸽子烟熏产品作为烧烤食材。由市林业园林局认定上述烟熏冷冻产品为"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鸽。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2、贵州省遵义市西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野生动物制品非法交易案件

2020年2月2日,贵州省遵义市西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陶林分局收到西水县公安局陶林派出所的一条案件线索,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龙凤村村民代用手机存储了野生动物的照片和视频, 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西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展执法调查。2019年10月29日,一头豪华猪(属于国家野生动物重点保护)从陆县夜郎镇回家的路上被买走,微信群出售了10斤药品和葡萄酒。替代品不能提供与豪猪有关的合法来源证明。西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处以罚款。

3、广西壮族自治区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野生动物涉嫌非法交易案件

2020年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村农业局开展打击非法获取、销售、利用陆地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并对漳州市农贸市场和宾馆进行执法检查, 并发现漳州市利岗顺达海鲜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在现场查获了 8 25 斤小鱼、 3 公斤蛇、 1 只。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应当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案件调查。该案目前正在调查中。

4、四川省南城市南方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野生动物制品非法交易案件

2020年2月4日,四川省南城市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公众举报,对位于王家璇南县滨江办事处的明鲜鲜肉制品营业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雉鸡10只、猪肉制品1.5件(自食一半)、果海狸肉制品4件,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货单和动物检疫证明。由南方县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局提出,这三种动物都是"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南县市场监管局没收涉案野生动物产品,并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5、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管理局调查处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2020年2月13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仁寿县市场监管局对南区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经营者蒋某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从商店购买了39.7公斤野猪肉,出售了16.4公斤,其余23.3公斤出售。双方无法提供法律来源。仁寿县市场监督局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以罚款。

6、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案件

2020年2月24日,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对锦江农贸市场、新银行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新航市场某店铺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现场抓获了七只中国蜻蜓。经调查,中国蜻蜓属于福建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联合检查组立即没收了中国蜻蜓,并送往适宜海域放生。龙海市市场监管局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立案调查。该案目前正在调查中。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记者 张楠

编辑:徐慧慧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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