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我国女性权益保护的第一人

很多人以为在我国古代,是没有女性的任何权益的
总感觉古代社会是万恶的存在,无比的黑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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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女性不能离婚,就算要离婚,也不能主动提出。女性也可以拥有财产权
如果丈夫今天没有给买菜钱,而你偷偷拿了去买菜,这就是【偷窃罪】
总之,一切关于妇女权益的东西一概没有,黑暗之极?
这万万不可以偏盖全,在我国古代社会漫长的几千年
其实妇女的权益一直都有部分以法律的形式存在
为我国女性争取权益的第一人,正是秦始皇。
他所建立的是周朝以后的第一个大一统帝国。素来以严法闻名于世界
正是他第一次把妇女权益以法律的形式给制定下来。
【结婚必须到官府登记,经官府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
【夫妻间要相互忠诚】
【解除婚姻,也必须经官府登记认可】
【妻子妻嫁妆归属于妻子本人】
等等,这些保护女性权益的法律条文,是正式的国家法律
全帝国所有的人,必须遵守
也是秦帝国以前两千多年来所没有的
也比西方保护女性权益法早了上千年!
这也是秦始皇历史功绩的其中一个体现
这些关于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条文,一直沿用到唐宋时代。
中间还有许多增减,总体不断地完善,也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但社会进入了明末清初之后,
社会进入了一个文化文明都极大地倒退的环境与气候
由于当权者,他们的文化相对非常的落后。已有保护女性的权益法律条文。
只剩了一个空荡荡的一行文字,并没有得到了有效执行,
使之成为女性最黑暗的一个朝代
直到民国初期,才恢复到了唐宋时代的女性权益的高峰,再往后,得到了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