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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被处理

作者:掌上巴彦淖尔

通辽市科尔沁区铁路第一小学正式教师刘某、孙某某,代课教师包某某、张某无视教育部门相关要求,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有偿补课,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破坏了教育生态。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于2021年12月15日对几名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

给予刘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原单位;三年内不评优不晋级;取消2021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撤销教师资格;将违规补课收费全部退还;教体系统内通报批评。

给予孙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工作岗位;退回所收礼金。

给予包某某、张某等两位代课教师予以解聘,同时撤销其教师资格,将违规补课收费全额退还。

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科尔沁区铁路第一小学主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郭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科尔沁区铁路第一小学校长包某某诫勉谈话。

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区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起,持续到2022年3月底。

范围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重点任务

对照《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全面梳理和查摆教师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查处:

一、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及其他教师、家长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问题。

二、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教师歧视、侮辱学生,打击、报复、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骚扰、猥亵学生等问题。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多名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被处理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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