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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

——民国《平阳县志》

继2018年2月《刘绍宽日记》出版之后,以刘绍宽为主编纂的民国《平阳县志》历经五年的整理,其点校本2020年9月在中华书局出版。民国《平阳县志》是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一部县志,是一部名志,洪焕椿在《浙江方志考》中评其为“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它是如何编纂的?主要有什么地方值得今人借鉴?现试择要略作阐述,管窥蠡测。

师徒配合 功德无量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 民国《平阳县志》主任 王理孚

1937年,王理孚在致“云南状元”、曾任浙江提学使的袁嘉穀信中说:“深悔少年轻躁,奔走革命,其所得竟非所望,自分非特无功,且增罪过,于是无意再出,日以垦草修书为务,持之十年,得书近百卷,垦草足养万人。”王氏“垦草”即指开发南麂岛,“修书”即修志,一事功,一文化,可见修志在王氏心目中的地位。同时王理孚随信还向自己的老领导(王氏曾任省提学使司科长)“谨呈”新修《平阳县志》一部。

门生修志,恩师编志。现在新出版的民国志点校本封面上著者一栏署“王理孚修,符璋总纂,刘绍宽副纂”,有些读者表示不解,怎么把王理孚大名也写在前面?其实对以前志书编撰过程有所不了解。那时地方上很多事务都是由绅士操办,自治程度比较高,有点类似于“小政府,大社会”。地方长官经常只是提倡者,也没有多少资源、经费可以支配。修志事业也一样,官方提“盛世修志”一说,六十年要修一次,有经费,也是不多的。也没有硬性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修,什么时候完成,具体编撰些什么内容。总之,官方没有管得很细,基本上不插手具体事务。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黄宗羲在《再辞张郡侯修志书》中说:“志与史例,其不同者,史则美恶具载,以示褒贬;志则存美去恶,有褒而无贬,然其所去,是亦贬之之例也。”只要不违背儒家的伦理道德,不写丑恶的、伤风败俗的等内容就行。

谁修志,就如同谁修桥造路一样,有了钱,才能鸠工庀材。因此出资方就很重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可见修志是一项公益事,可谓留芳百世,功德无量。如民国时期以陈训正(陈布雷堂兄)为主编纂的名志——宁波《鄞县通志》,也是由集资而刊行的,“张传保、赵家荪修,陈训正、马瀛纂”,这样比较自由宽松,容易修出名志,不会有黄宗羲“公志每不如私志”之叹。王理孚在鳌江有王广源商号,在其次子王文弨的精心经营下,风生水起,家财雄厚,远近闻名,不仅是鳌江首富,也可以说是当时平阳首富。王家又是书香门第,“富而好礼”,其恩师刘绍宽出任《平阳县志》编纂的主要人物,他当然会鼎力相助,互相成就名山事业。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 民国《平阳县志》副纂 刘绍宽

《刘绍宽日记》民国四年(1915)四月廿五日载:“为修县志事开会,议举修志主任王志澂,得廿四票。”毫无疑义,王理孚当选为修志局主任。是年七月,刘绍宽拟定县志纲目、采访事例等,八月一日,正式开局。其实早在民国二年(1913),县知事项霈就因禁烟罚金多余下来的钱问大家有什么用,都说修志好,于是推举王理孚负责修志这件事。开局才三年,禁烟罚款用完,其间曾发生“公款为人挪用,暂行停办”(符璋《平阳县志序》)的事。接着陆维李知事向省长请示,批准在田赋(土地税)上另外征收一份钱,限期为两年,其实不够用。之后至民国十四年十一月《平阳县志》刊刻成书,在差不多七年的时间里,修志经费不够的部分都由王主任自己支出。师生配合,同事齐心,才没有断炊或揭不开锅的时候。

开局修志当年,刘绍宽即聘请永嘉“寓公”、学者符璋(有号曰后江东生,江西宜黄人,晚年寓居温州城区)任总纂,自任副纂,周喟、鲍铭书、夏绍俅、刘蛰(即刘绍宽胞弟刘绍瑀)任分纂,各当一面。《刘绍宽日记》修志部分没有写总纂符璋有来平阳办公的内容,可能漏记,《符璋日记》(陈光熙点校我,2018年2月中华书局出版)有,民国五年三月三日,符氏到平阳修志局,之后一年里断断续续来平阳参加编志,民国六年就离任到上海去了。志书刊行时,符总纂应邀写了一篇序,其中说:“刘君素服膺章实斋书,又兼综各家,不暖姝一先生说以自胶柱,与余持论多合。又为故训导钱塘吴承志、故户部瑞安孙诒让高足,渊源有自,学行并优,所约诸君一皆沆瀣,故余绝无异同。”没有异议,最后说:“且得挂名简端,为深幸焉。”自认总纂一职是挂名的,诚实不欺,学人风范。

继承创新 渊源有自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 民国《平阳县志》(点校版)

古人很多志书都是一两个人就能编成,内容简单,一支笔到底。那时一般是在原来旧志的基础上进行续写,把旧志进行改写、重组,再续上新的内容。到了近代,新事物层出不穷,今非昔比,单枪匹马,已不能胜任,得有“小分队”,如何协调好?志书这种“旧瓶”是否能装得下“新酒”?新鲜事物如何与旧志纲目衔接?有时枘凿难符,都是修志人面临的问题。

平阳县知事沈陈棨在《平志序》中说:“刘君又言:今之修志者,自清以前断代为书,民国以后别撰新志,以新旧政制每相悬绝,通合为一,檃栝为难。”那时就已有撇开旧志不管,就像现在二轮修志一样,二十年修一次,就修最近的二十年。沈知事认为还是要合在一起,“若惮于制裁,断代纪述,乃苟简操觚而已,非著书之正式也”,目前还没看到过“断代纪述”这样的旧志。史有断代史,志没有“断代志”的说法,“断头志”说法也不对,因为整个古代几乎没有了。如民国二十五年开始准备修《永嘉区志》,刘绍宽在是年二月六日的日记中说:“午后二时永嘉区开会,……同时开纂修《永嘉区志》会,到者孙孟晋、梅冷生、徐世康、沙迦耶、杨雨苏、刘贞晦。发议时,孙孟晋主前清截为府志,民国另为区志。刘贞晦主专修民国为区志。最后决议,从杨雨苏说,从前皆通为区志。两会皆推余为主席,许专员列席。”“最后决议”就是从古到今都编成一部区志,还是不好操作。区志开修会议都开了,大家意见还是不统一,翌年二月九日,刘绍宽在日记中说:“余为区志委员代表,孙孟晋来商区志办法。余拟提一案,应专修民国以来,勿牵涉旧府志,庶易就绪。”如是这样,古今分开,“非著书之正式也”,这是古代志书从来没有的,不是著书的正式,也许可以说是志书的“别裁”。最后区志没有修成,不了了之。民国初年编的《平阳县志》不一样,它充分吸收了乾隆《平阳县志》,这样就不需要再看以前的旧志了,而且在很多地方进行了创新,保证新酒能很好地装进旧瓶。

光绪年间,平阳训导吴承志已开始编纂《平阳县志》,历时十多年,已初步成稿,内容应该是以古代的为主。吴氏出自诂经精舍,系俞樾高第弟子,可以与孙诒让相颉颃,旗鼓相当,应该同属当时全国第一流学者。《刘绍宽日记》光绪二十一年(1895)二月廿日载:“吴祁甫师承志纂修《平阳县志》粗成,谋梓,同人为筹刻赀,即午设席于婴局,议加米每石钱一千文库卷,每户另发小票,注明一年即止,为法颇便。”后来没实行,出书经费就没有,再加上受到孙诒让为首的反对,说这部志书没有给镇压金钱会的张启煊、杨配篯等立传,不了了之。吴逝世后,这部志归他的另一位门生、平阳当时最大绅士陈筱垞保存。民国四年八月开始修志,这部志稿应该就在刘绍宽的思考之中,是年十二月十日,刘绍宽在日记中说:“夜陈少文承绂来,言吴祁甫师县志稿如得赠束脩,可以取出。”要看要用,得付费。后来不知道有没有付费给陈氏,志稿是供刘绍宽他们用了,刘氏在民国九年五月一日的日记中说:“陈筱垞来检吴祁甫师志稿,仍存局,乞封寄吴子修先生庆坻。”此时修志时间已进行到一半。刘绍宽继承了其师吴承志修志的成果,充分运用了考据大师这部志稿,加以吸收消化,成为民国《平阳县志》重要的组成部分。

吴承志《平阳县志》稿没有给镇压、防御金钱会的平阳那些主要人物立传,根据黄宗羲的标准,不写,也是贬(“然其所去,是亦贬之之例也”),当然会受到孙诒让他们的反对。轮到刘绍宽编志,就与瑞安孙家立场一样,给一批因金钱会起义,获得军功而起家的人物写了传记,如殷鸿畴(殷汝骊父亲)、杨配篯父子、杨佩芝等。到了1993年版《平阳县志》,杨配篯他们就看不到了,把金钱会首领赵起立传了。如想全面了解金钱会历史,还得看民国《平阳县志》。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第一轮修志,“详今略古”,旧志中很多内容、人物都在删削之列,如列女节妇、孝义等次要人物,选举志、经籍志、诗文征等几乎都没有了。选举志有的只列个进士、举人表,其他科举科目、其他途径获得功名的人就没有写了。一般都是这样,根据需要删取旧志。其实修志如造谱,新族谱出来,一般不用看旧谱。现在不一样了,新志(续志)出来,还得看旧志,一本不够,还要看两本、三本……因为现在规定二十年修一次,不断有续志出来。

在修志期间,民国六年(1917)八月,刘绍宽还再次出任温中校长一职(当时校名为浙江省第十中学校),由于诸多不愉快,至翌年十二月离职,共一年三个月。他在给吴璧华的信中说:“如弟于此处得能歇手,专心壹意于乡邑修志之事,不致半途废弃,名山之业亦自有在,恐先生亦不必以为谬也。”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 民国《平阳县志》

总之,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俱备,民国十四年(1925)十一月,《平阳县志》刊行,共九十八卷,三十册,附地图一册。

“三书”结合 “四善”臻美

董朴垞《孙诒让学记》中交游部分刘绍宽传略说:“绍宽自辞中学后,纂修《平阳县志》垂十年,裒然成集。其体尽法章氏实斋‘三书’例,特详文徵,为近出新志之冠。” “三书”,即指志书由志、掌故、文徵三部分组成。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卷六外篇一《方志立三书议》中说:“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徵。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 文徵包括诗徵,“大旨在于证史”(“徵”字此处不简作“征”字)。民国《平阳县志》三十册,其中文徵就占十册,共三十六卷,全志三分之一多。现在点校本分上、中、下,文徵部分刚好全部分在下册。

清代乾嘉时期修志及其相关的方志理论有两大家,一是皖派戴震,研究《水经注》,其修志实践及方志理论,注重地理沿革,一是浙东学派章学诚(字实斋),研究历史文献,就注重文徵。我们这边属于浙东学派范围,“刘君素服膺章实斋书”(符璋语),刘绍宽编志,就更重视对文献的搜罗,可谓毕其功于一役。陈增杰教授在民国《平阳县志》点校本首发式上说自己两次用到这部志书,写《林景熙集校注》、《林景熙集补注》两书时,从中获得很多材料,内容丰富,谨慎严密,都注有出处,有线索可查,给后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如其中人物志,很多事迹都是以后面文徵中的文献(如墓志铭等)为依据。当然,民国《平阳县志》地理沿革部分也是编撰得非常详细,刘绍宽在第一卷《舆地志》前面序中就说:“郡县志于目录家属地理。地理,志之本也。”没有“如吴氏(吴承志)稿本之泥古”(符璋《平志序》)。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这部志书主要优点,符璋在序中概况为“四善”:体例之善、搜罗之善、考据之善、叙述之善。符氏已说得很具体精确,不佞再罗嗦几句。如考据,刘绍宽师承考据大家吴承志,有专攻。引用吴氏志稿时,很多地方注曰“吴纂”,不掠师之美。如不同意其师考证,即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全志小字夹注触目皆是,旧志、档案、采访、吴纂、纂(新写的),等等,分得一清二楚。平阳周干先生曾在方志刊物上发表《新方志应重视资料出处的注释》一文,其中举民国《平志》为例,如:“民国《平阳县志·武卫志》,说明的夹注173条,资料出处的注释147条,所引注的资料有《系年要录》、《明会典》……”如不重视注释,上文说:“易使修志人员产生马虎心理,增加审稿难度,使志书易出差错。”切中肯綮。有注牵制住,正文就不易如“天马行空”一样杜撰。刘绍宽在《重修平阳县志跋》中说:“至于事迹出处,未敢一字臆撰。”犹如杜甫诗“无一字无来处”,这部志书是典范之作,确实值得今人借镜。至于“叙述之善”,如此志每卷前面序言就写得简明扼要,精彩纷呈,以致刘绍宽把这些短文都收入自己《厚庄诗文续集》中(见《续集》卷一《平阳县志篇目序(子目小序附》)。

这部志书当然也有瑕疵,瑕不掩瑜,“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如沈知事在《平志序》就说:“刘君又言新《志》稍繁,将别约成一编,虽不如《朝邑》、《武功》之简要,而事增文减,当视前志更少篇帙。”刘绍宽自己认为此志“稍繁”,有些多,想简约编一本,继续创新。

刘绍宽编纂民国《平阳县志》,从四十九岁到五十九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兼具史才、史学、史识之“三长”,复具史德,偕高足王理孚及其同仁,整整十年,磨成一剑,成为一方名志。

民国《平阳县志》:近代浙江方志之佳作,民国时期温州唯一刊行的县志

曾任瓯海道尹、西泠印社第三任社长张宗祥为民国《平阳县志》所撰写的序言(选首、尾两页)

来源:文荟平阳

作者:陈骋

责编:朱伟伟 审核:杜友男

监制:潘瑞波 郑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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