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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被判死刑后可以找“宰白鸭”顶包,为何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现?

宰白鸭是清朝的一种陋俗,指的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在闹出人命时,花钱请人顶罪,来逃脱惩罚的一种现象。

顶罪者一般都是家境贫寒的人,为了钱出卖自己的生命,如同白鸭一样任人宰割,故称之为白鸭。

清朝被判死刑后可以找“宰白鸭”顶包,为何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现?

(宰白鸭)

其实,宰白鸭的现象古来有之。

据《后汉书》记载,“贫困之民,或有卖其首级以要酬赏,父兄相代残身,妻孥相视分裂。”

短短一句话,道尽多少贫困家庭的辛酸泪!到了清朝,顶罪更是尤为普遍。有钱有势的人家,犯下命案只需要花钱消灾,而无辜百姓,为了赚钱却要成为刀下亡魂,实在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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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嘉庆年间,就有这样一起案例。莱州知府张问陶,奉命审查凶犯王小山。在审问之时,王小山的供词相当熟练流畅,不像是真情吐露,倒像是背诵文章一般。

敏锐的张问陶觉察出其中必有蹊跷,便再三劝说他吐露实情。王小山最后承认,自己收下了当地富家公子屈培秋的两百两银子,才为他顶罪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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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吏张问陶)

宰白鸭现象最早出现在福建、广东一带,后来,浙江、江西等地也逐渐有了案例。

据《庸闲斋笔记》记载,“福建人命案,每年不下百数十起,如此类者良亦不少”。

这还仅是福建一地。纵观全国,每年冤死之人不计其数。

为什么这种陋俗会如此普遍?其实答案很简单——有钱能使鬼推磨。从古至今,要钱不要命者,大有人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被宰的白鸭都是社会上的底层人民,饥一顿饱一顿,穷困潦倒的。

卖自己一条命,就能换来几百两银子,相当于今天的好几万人民币。有了这笔钱,家人就能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忍饥挨饿,这样的诱惑让很多贫苦百姓甘愿付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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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苦百姓)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当地的富豪乡绅势力庞大,只手遮天。找那些无业游民,贫苦百姓顶罪时,他们怎么敢不从?

从了,好歹还有钱拿。不从,轻则被毒打一顿,重则被活活打死。毕竟,哪有人会关心他们的生死呢?

宰白鸭现象的猖獗,让道光皇帝一度震怒。他严厉要求打击这种现象,可是又谈何容易。首先,古代科技不发达,判案只能依据人们的口供。

在这种情况下,宰白鸭的现象很难被发现。有些糊涂县官,看到有人认罪,高兴地不得了,哪里还去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只要有个犯人交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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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审案)

其次,很多县官都与这些地方乡绅有利益勾结,收受了大笔贿赂,沆瀣一气,自然不会细查这些案件。就算有清廉的官员想查,顶罪者都已经认罪伏法了,又从何查起呢?只能不了了之了。在当时,宰白鸭现象可谓是屡禁不止。

郭光启曾作有《宰白鸭》诗一首,“白刃如霜初出匣,市上争看宰白鸭。宰白鸭,鸭何辜?青天在前不敢呼。”

这首诗便形象地描述了白鸭们含冤而死的痛苦,读起来令人痛惜不已。但是,责任究竟在谁那里?实在是很难说。是收买人命的乡绅,还是要钱不要命的百姓,亦或是糊涂的县官?

依我之见,怪来怪去,还是怪当时黑暗的社会,不给穷人留下活路。封建的统治,民不聊生,为了活命而卖命,为了家人而牺牲自己,可悲可叹,可怜可惜。

好在,今天我国法律已经完善,这种冤假错案也越来越少。宰白鸭,已随着封建社会一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