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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新规:夫妻双方,并没有义务去赡养对方父母?到底是好是坏?

根据《民法典》,子女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而妻子不赡养公公婆婆,丈夫不赡养丈母娘老丈人,则不违法!

最近,网上很多人都在说,这有悖常理和公德啊?更有很多老人担忧,照这样,今后子女是靠不上了,我们又能去靠谁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

之所以如此,是基于当前我国已进入程度相对严重的老龄化社会,加之由于上世纪后期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现阶段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独生子女。如果不做出相应规定,“各人自扫门前雪”,势必对独生子女造成过重的养老负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民法新规:夫妻双方,并没有义务去赡养对方父母?到底是好是坏?

1. 《民法典》理清了家庭中的奉养职责联系

《民法典》明确指出了奉养联系只存在子女和亲生爸爸妈妈间,而关于岳爸爸妈妈、公婆这类名义上的姻亲爸爸妈妈联系,不存在奉养职责。

饱尝婆婆欺压的女性们一看到“媳妇没有职责奉养婆婆”不由得拍手称快,而她们的老公就不服了,“收了彩礼,进了家门,媳妇便是男方家人了,凭什么没有奉养婆婆的职责?”

当老公们看到“女婿没有给岳爸爸妈妈养老的职责”时,不由欢呼雀跃,而他们的妻子则陷入苦恼“如果为了保持小家,回归家庭成为全职妈妈,没了经济收入,怎样给自己爸爸妈妈养老呢?”

民法新规:夫妻双方,并没有义务去赡养对方父母?到底是好是坏?

有人说,《民法典》经过理清家庭成员间的奉养职责,无情地撕开了许多假装友善的婚姻。

客观来说,《民法典》只是在法令联系上辅导人们调整奉养职责,而法令上的亲疏远近联系的确定,早从《承继法》就一直存在,只是《民法典》在此起了强调效果算了。

依照承继法的规则,夫妻假如一方去世,依照产业切割,首先是夫妻共同产业切割,再依照遗言承继或法定承继的顺序,承继去世一方的产业。法定承继分为两大承继顺序:第一顺序是爸爸妈妈、爱人、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从法定承继顺序上来看,产业承继联系只存在于个人的爸爸妈妈、爱人、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上,从来就没有提及岳爸爸妈妈、公婆这类姻亲爸爸妈妈。假使要与姻亲爸爸妈妈产生产业切割联系,也是在切割好夫妻共同产业后,再从一方的产业比例中分给这一方的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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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民法典延续了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产业是共同产业这一条。意思是,只需两个人仍是夫妻联系,使用共同产业奉养爸爸妈妈或岳爸爸妈妈或公婆,都等于另一半也在尽奉养职责。如果两个人离婚,婚姻联系消失,共同产业切割结束,女婿不用奉养岳爸爸妈妈,媳妇也不用奉养公婆。而在正常的婚姻联系中,奉养爸爸妈妈仍是夫妻双方有必要承担的职责。

法令保证的是最低极限的公正与正义,其原则是任何权力与职责都要对等。公婆没有抚育媳妇,媳妇自然对公婆没有法定的奉养职责,同理,岳爸爸妈妈没有抚育女婿,女婿当然也不会有奉养岳爸爸妈妈的职责。

法令是调整家庭奉养职责的底线,但不是绳尺。换句话说,法令有职责规则的有必要做,没有职责的不是不能做,为了家庭的友善,自动承担不是法定职责的奉养职责,也是有担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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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庭对立的本源

家庭对立的本源到底是什么,是经济基础的不对等,仍是人际联系很难处理?这个问题似乎无法简略阐明。

但这里我给出一种思考:许多不必要的纷争,源自于家人间的边界感不明晰,及以爱为名的操控欲。

为什么说婆媳是天生的敌人?罗胖在一期节目曾这样打趣地说到,“婆婆说,我用了几年时间,教会儿子怎样穿上裤子,儿媳一来他就脱下了裤子”。虽然罗胖有讲段子的嫌疑,但是却很通俗形象地解说了婆媳对立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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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婆婆作为母亲教会了自己儿子基本日子的技术,今后儿子怎样日子、和谁日子,都只是儿子自己的日子课题。婆婆却以为儿媳的到来,会减轻她在儿子心中的重量,从而下降她对儿子日子的操控力,这本便是婆婆作为母亲,对儿子边界感不行明晰的体现。

与其说是爱,不如说这是一种操控的私欲。婆婆的这种私欲,自然会同进入儿子人生的另一个女性产生冲突。如果这个媳妇大度,乃至隐忍,婆媳对立自然不会明面化,相反,要是媳妇对婆婆的过火干涉体现出恶感抵挡,婆媳对立便会敏捷晋级。

同理,丈母娘跟女婿的对立本源也是如此。

从小到大,女儿被丈母娘宠着惯着,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主,突然有一天要去给别人家洗衣做饭,母亲当然很伤心。要是女儿女婿日子美满和顺也就算了,假使女儿天天喫苦受气,丈母娘能不暴跳如雷,迁怒于女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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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跟女儿的边界感也不明晰,在她们的知道里,什么是爱,爱便是不分互相,你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你受的苦我想替你承担,如果有人欺压了你,我不替你出面谁替你出面。丈母娘也想操控女儿的婚姻日子,因为她担心因为自己的缺席,女儿会遭到欺压。

当然本心是保护女儿的,但是这种操控欲反倒会加重对立的复杂化。本来小两口的小冲突,一旦丈母娘的外部势力强势介入,就等于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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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又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是一本与14亿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典,几乎囊括了你自出生到读书、到工作、到买房买车、到生儿育女、到分家析产、到安享晚年的一切大事小事,平时对这方面空白的朋友,不妨有空翻一翻,学法懂法对我们的生活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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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布的《民法典》对日常生活的不正之风进行了再次要求,《民法典》的再次修改能够说成取之于日常生活,用之于日常生活,更为的合乎了各位的认知能力。

此外,《民法典》也被称作社会百科辞典,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仅包含家庭婚姻的内容,还包含物权法编、合同书编、人身自由权编、承继编、赔偿责任编等,在民法典中发生了大量的转变。

如今的社会,我们可以不小肚鸡肠,但不可以做法盲,在碰到事儿时舍弃保护自己支配权的机遇。

把握了本民法典,毫无疑问是学习生活法律法规的最好来源于。无论是摆在家中镇宅辟邪,或是在工作上应用,全是出色的挑选 。常常翻来翻去,那样碰到纠纷案件,大家心中有底,有章可循。

生活不相信泪水,命运靠规律来控制。家庭成长学习必备,随用随查,万事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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