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临港新片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鼓励加氢站建设用地集约使用。
在符合新片区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在公交场站、机场港口、物流园区和产业园区内,企业可以使用交通设施、工业、仓储等自有土地建设加氢站,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新增加氢站用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供应,其中迁建加氢站用地可由经济信息化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明确受让主体,以定向挂牌方式供地。
今年10月份,临港新片区编制了《临港新片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该《规划》提出,到2025年,临港新片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引进5家以上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汽车零部件企业;力争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达到1,500辆,加氢站建成数量达到14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