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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1、《春秋》关于“叛”的定义

但《春秋》经文并没有这一条,《春秋·定公十三年》倒是有这样两条:“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并没有将赵稷、涉宾的行为定性为“叛”。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是否因为赵稷、涉宾资位不够,所以《春秋》未评呢?个人认为不然。

只要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赵稷、涉宾的行为是实在难以称其为 “叛”的。

第一,所谓叛,就是叛国。

赵稷、涉宾反对的只是赵鞅,只是不服从赵鞅的指令,而赵氏与邯郸氏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是一家,赵鞅并没有指挥邯郸氏的权力,更没有擅自动用“家法”处死赵午这样一位国家大臣的权力。

第二,邯郸氏在晋国还有范氏、中行氏两个强大靠山,他们没有必要、也不宜公然叛国,否则范氏、中行氏就难以在朝堂为自己提供任何辩护和支持了。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所以,这里所谓的“叛”,其实应该是赵稷、涉宾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正式通知赵鞅,两家断绝一切亲缘关系,并提出强烈抗议;第二,向朝廷提出控诉,请求国君惩罚赵鞅擅杀国家大臣的罪行;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立即向范氏、中行氏通报情况,商量对策,请求他们为自己“仗义执言”,并且在必要时提供武力支援。

因此,在《左传》简单记事的背后,其实隐藏了一场复杂而重大的诉讼。

在晋定公看来,诉讼的双方一家是卿,一家是大夫,为国家大局考虑,他选择了支持赵鞅,理由自然是好找的:

第一,赵鞅负责东方外交事务,赵午有义务服从;第二,赵氏、邯郸氏毕竟存在事实上的血缘关系,赵鞅的杀人行为也算有情可原。

2、翻案

事实上,邯郸方面眼下并不用为国家军队前来围剿而过于担心,这次领兵前来的籍秦,正是中行家的亲信和死党,自然不会真刀真枪地进攻,派籍秦前来,这里面自然是荀寅、士吉射努力争取的成果。同时,范、中行两家断然拒绝派出自家的军马参与“围剿”邯郸,他们在继续打官司,向赵鞅发起了强烈的政治攻势。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按照晋国法律,“始祸者死”,率先发动叛国行为者当死罪。而荀寅、士吉射的斗争目标,就是将赵鞅定性为这次内乱的“始祸者”,进而名正言顺地置之于死地。

打官司,荀寅、士吉射是很有理直气壮的理由的,赵鞅在没有请示国君的情况下私自杀害赵午,无论如何是不能心安理得地解释为家族内部事务的。《春秋》称赵鞅为“叛”,重要的依据就是私自拘捕并处死了赵午,就连鲁国的孔子也这么认为,可见此事是没什么好强辩的。

晋定公一开始支持赵鞅并派兵围攻邯郸,多半是出于国家稳定的考虑而在法律上进行了“通融”。但现在情况又有不同了:赵鞅的反对面站着范、中行两大家族,荀寅是赵午的亲娘舅,士吉射又是荀寅的儿女亲家,这样的亲密关系导致他们的态度不可能不坚决。

在晋定公看来,现在的力量对比,赵鞅是一比二处于下风,在法律上又明显悖理,面对这种情形,定公实在难以再坚持原有的立场了。而一旦改变先前的“判决”,宣布赵鞅私斩赵午为反叛,就意味着要作出诛杀赵鞅的判决,这样的决心,定公也是十分难下的。

现在,官司也许还没有终结,定公也许还没有最后表态,但事实表明,诉讼形势在向着不利于赵鞅的方向发展。定公可能已经明示或默示地表达了支持荀寅、士吉射的态度,只是未下最后的决心而已。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赵鞅这边自然也分明感到了压力,并且有迹象表明,荀寅、士吉射两家已经在厉兵秣马,随时有对赵家发动武力进攻的可能。

董安于得到消息,赶紧来找赵鞅:“范、中行两家在准备动手了,咱们还是早做准备的好。”赵鞅还很自信:“按照晋国之法,始祸者死,他们先动手就是始祸者,是死罪,到时候我们再奋起反击就行了嘛。”

很明显,赵鞅现在还在坚持,自己处死赵午完全是执行家法,合情合理合法,根本难以构成“始祸”,但眼下的情形已经不同了,一旦国君认定处死赵午为非法,赵鞅就成为了第一个反叛者,荀寅、士吉射再发动进攻,就是执行国法,那里还有什么“始祸”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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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安于继续劝:“一旦动起手来,必然是民众涂炭,国家遭殃。当今之计,您就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吧,就说诛杀赵午全是我的主意,朝廷最多处死我一个人,这样,内战就可以避免了。”——要求赵午交出卫国的 500家人质,以及后来处死赵午,可能还真是董安于给赵鞅出的主意,这也完全是出于赵氏家族的利益,没想到事情弄成这样,董安于请求自己承担,一是为赵氏的安危考虑,同时也可能是出于内疚——毕竟赵鞅是听了自己的话才弄成这样的。但要牺牲董安于,赵鞅哪里舍得,坚决不依。

3、晋阳之围

荀寅、士吉射这边,眼看诉讼形势已经逐渐明朗,国君似乎已经默认:赵鞅私自处死赵午为非法,为反叛,但就是下不了处置的决心。二人再不愿听定公这样含糊其辞了,一切准备都已经就绪。

7 月,荀寅、士吉射纠集两家人马,对赵鞅在都城的府第发起猛烈攻击,赵鞅难以抵挡,只得仓皇逃往自己的老巢晋阳,拼命死守。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这次攻击赵府,很快就被晋定公追认为合法,或许二人在动手前已经向定公摊牌,定公眼看处置赵鞅在所难免,也就点了头。——无论如何,荀寅、士吉射的攻击在性质上被认定为政府行为,而赵鞅先是私自处死国家大臣,随后逃到封地——同样是国家的领土——负隅顽抗,两种行为都属于叛国。于是,晋国出动国家军队,围攻晋阳。

围攻的军队很好物色:

现在赵午已经被认定是受害人,邯郸家族自然无罪,正在围攻邯郸的籍秦的部队正好掉头去围攻晋阳,说不定邯郸氏的军马也立即与籍秦合兵一处,积极出征呢。如果说籍秦围攻邯郸是虚张声势,那么现在围攻晋阳自然就是真刀真枪了。“国军”在晋阳周围筑起垒倍——防止城中突围或反击的围墙,随即开始攻城,晋阳形势顿时危急起来。

4、第二次翻案

忧喜、得失、祸福、存亡瞬息转换的场合,叫做戏台,现在的晋国就成了一个真实而生动的大戏台。

现在的荀寅、士吉射可谓扬眉吐气:两人对付一个赵鞅,力量对比是二比一,而且取得了国君的支持,占尽了政治、军事上的优势。可是,黄雀在后,晋国还存在着知、魏、韩三个家族,眼看着这个热闹一出大戏,这三家当然忍不住也要上台表演一番。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前面的一系列活动,荀寅自然是没有和执政荀跞商量过的,两个人已经是互相仇视的政敌了,而荀寅的得志,也当然让荀跞看着难受。尽管原来是一家人,但是今天,如果让荀跞选择在其他五个家族中除掉一家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中行氏,第一是因为讨厌荀寅,第二,荀跞非常喜欢一个叫梁婴父的大夫,除去中行氏,国家就能空出一个卿位,安排梁婴父上去,今后自己在晋国的地位就更加稳固了。

看着眼前形势生气的还有韩不信。韩、赵两家是世交,眼看赵氏亡在旦夕,韩家自然有唇亡齿寒的忧虑;况且,韩不信与荀寅关系紧张,这也是先人留下的积怨,荀寅越是开心,韩不信就越是难受。

还有魏曼多,与士吉射也是分外眼红的政敌,也不愿意事情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士吉射还有一个内部的敌人:范皋夷。这个范皋夷虽然是范氏族人,但在士吉射那里很不得志,时时想着在家族造乱,然后取而代之。眼下,士吉射正忙着对付赵鞅,范皋夷不但不愿出力,还在暗地到处活动,忙着对付士吉射。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如果战事迅速结束,赵氏迅速被灭,可能荀寅、士吉射真的会笑到最后。但赵鞅在晋阳的坚守为自己赢得了转机:时间一长(现在已经是前 497 年冬天了),荀寅、士吉射两人在晋国恶劣的人际关系让他们吃了大亏。

现在,上面所提到的五个人——荀跞、韩不信、魏曼多、梁婴父、范皋夷——终于凑在了一起,一个改变几个家族乃至整个晋国命运的协议终于达成:

(1)宣布荀寅、士吉射谋反并将二人驱逐出国;

(2)事过之后,晋国保持六卿体制不变,梁婴父取代荀寅职务,范皋夷取代士吉射职务;

(3)韩不信、魏曼多力主恢复赵氏职位(对此荀跞似乎未明确表态)。

计议已毕,随即由荀跞领衔,出面向晋定公主张:“您曾对大臣们下令:始祸者死,那令书至今还沉在黄河里(盟书一式二份,一份藏在盟府,一份埋于地下或沉在河里,以明信于神鬼)。

这次事件,赵鞅、荀寅、士吉射都是始祸者,却只驱逐赵鞅一个人,这样的刑罚不公平啊。现在请您下令,把三个人都驱逐出去!”

邯郸事件:先后两次翻案,到头来平叛的却成了叛臣,到底咋回事?

荀跞的话自然令定公惊愕不已:这样的定性是否合法、是否强词夺理还在其次,关键是,六家卿族,一下子要赶走三家,这合适吗?这可行吗?——但定公已经没有选择余地了,否决了三家的意见而支持其他两家,危险系数显然更高,再说,荀跞与定公的关系也是非同一般的好。

于是,最终定案,赵、范、中行三家都是叛乱分子,都在惩处之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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