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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防疫期间购买这37种药物需实名登记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东莞进一步提高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

全市零售药店于12月16日零时起下架并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下称《目录》)内药品。药品包括中成药20种和化学药17种——中成药:风寒感冒颗粒、(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感冒清热颗粒、感通片、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四季感冒片、小柴胡颗粒(片)、金花清感胶囊、疏风解毒胶囊(颗粒)、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抗病毒口服液、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蓝芩口服液、维C银翘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痰热清胶囊、克感利咽口服液、(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羚羊角胶囊、羚羊清肺颗粒。

化学药:阿咖酚散、安乃近片、氨酚咖那敏片、氨酚烷胺那敏胶囊、氨咖黄敏胶囊、氨麻美敏片、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酚咖片、酚麻美敏片、复方氨酚肾素片、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复方氨酚溴敏胶囊、(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氯芬黄敏片、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盐酸吗啉胍片(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自12月18日起,东莞市市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为期三天的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联防联控防线。12月13日以来,全系统检查零售药店10010家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792家,责令限期整改236家,责令停业整顿556家,通报医保部门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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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分局

疫情发生后,大朗分局对全镇455家药店全覆盖检查。12月15日至19日药店停业期间,对于违规营业的药店立即责令停业,累计责令停业87家。自12月20日8时起辖区恢复药店营业,大朗分局分18个工作组对药店实行全覆盖检查,确保药店落实各项防疫措施。12月20日当天检查386家药店,对14家不符合条件的药店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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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分局

常平分局组建巡查小组,对辖区药店进行滚动式排查,督促药店落实顾客进门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药店,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关停警醒,引导辖区药店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2月13日以来,突击检查零售药店45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药店37家。

厚街分局

厚街分局实施分片包干地毯式开展辖区零售药店检查,重点检查“三查验、一打卡”、暂停销售《目录》内药品等防疫措施,凡是不按规定执行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12月16日以来,出动检查人员1120人次,检查药店493家,停业整顿处理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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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分局

长安分局组成13个专责小组,全面实地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落实“三查验、一打卡”等各项防疫措施,检查是否有停售《目录》内的药品,全力筑牢疫情防线。12月14日以来,保持夜晚和周末疫情防控检查不断档、不打烊,累计检查药店756家次,44家因防控措施不规范被责令当场整改,27家因防控措施不落实被现场责令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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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分局

横沥分局迅速安排4组工作人员对镇内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存在销售实名制登记药品未及时登记、没有拍照留存购药者粤康码、没有按照要求一门进出等问题的药店,现场责令整改。12月13日以来,检查药店423家次,现场责令整改药店48家,责令5家药店停业7天。

东莞市民:防疫期间购买这37种药物需实名登记

寮步分局

寮步分局全面强化药店“哨点”作用,督促辖区药店做好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顾客进门“三查验”“一打卡”等防疫措施,并严格检查药店销售记录和是否落实停售《目录》内药品。12月14日以来,检查药店393家次,责令29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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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分局

沙田分局加大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全面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停售《目录》内药品,全力筑牢疫情防线。12月15日以来,检查零售药店78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0家、停业整顿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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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分局

松山湖分局充分利用智慧监管平台,结合药店“温湿度监控平台”,每天开展线上视频巡查监测,做到无接触有重点地监督园区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同时加强辖区29家药店实地巡查,督促药店严格执行顾客到店 “三查验”“一打卡”,全面做好零售药店联防控工作。12月13日以来,线上检查药店116家次,实地检查药店62家次,实现线下两轮全覆盖检查。

东莞市民:防疫期间购买这37种药物需实名登记

【记者】唐卓

【作者】 唐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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