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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在杨国福辣热食苍蝇,要求5倍赔偿,店铺:这是"专业男"

作者:环球网

来源:项晨报

源|项晨报

记者|沈伟

10月9日晚,长沙居民高先生在杨国福辣辣店吃了辣热。高先生说,当他快要吃完的时候,他在碗底发现了一只苍蝇,这给了他一个胃口。随后,店面的处理方式让高先生更加难以接受......

顾客:趁热吃苍蝇

长沙男子在杨国福辣热食苍蝇,要求5倍赔偿,店铺:这是"专业男"

高先生在碗底发现一只苍蝇后,立即拍了一段视频来收集证据。根据高先生提供给记者的视频,汤里漂浮着一小块黑色的异物,高先生用筷子把它捞出来,他可以辨认出一只死苍蝇。

高先生立即向书记员报告了情况,并要求赔偿。店员最初表示理解,并向高先生提供了店主的电话号码,让高先生可以直接与老板沟通。

老板当场表示,外出吃虫子等事情是不可避免的,虫子的形状是完整的,也说明高先生没有吃进去,所以老板主张高先生免检,下次提前吃说明情况也可以免一单。

长沙男子在杨国福辣热食苍蝇,要求5倍赔偿,店铺:这是"专业男"

对于老板的解决办法,高先生不满意,提出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的5倍赔偿,高先生共吃44元,即赔偿220元。双方争吵失败后,高先生当场拨打12345报案。

这期间,高先生进行取证,拿起那碗飘飞的苍蝇拍视频,让店员证明这是店内碗,店员最初不愿意配合的回答,然后承认"是我们店里的碗"。

店主:这是一个"专业的男人"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当高先生即将离开商店时,店员指责高先生是"专业人士"。

10月10日,记者采访了店主梁先生,梁先生说有事,并告诉记者汤里有苍蝇,他可以给顾客免费赔偿,高先生的五倍赔偿还是没有约定,"我觉得这个人是来勒索人,这只苍蝇不一定在我们的锅里。"

记者对梁先生说,从法律角度看,高先生声称赔偿的方式是合法的,老板梁先生说:"虽然法律规定,但实际赔偿不会那么多。"

"我曾经吃过一只苍蝇,我可能会再来一次,商店处理它的方式让我感到非常不负责任。高先生说,店主称他为"职业男"的行为也让他生气:"出来吃一只苍蝇,放谁不羞愧,我想要赔偿就是寻求解决方案,店主说我是诽谤,他们检查店的监控可以知道我是否放了。"

但对于记者检查监控验证的方法,老板梁先生说:"我们店的监控不是那么清晰,只能看一个粗糙,小动作在吃饭时看不到。"

目前,各方已决定等待12345进程的结果。

律师:消费者有合理的主张

针对高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中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赔偿损失外,还要向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十倍价格或三倍损失的赔偿;因此,根据法律,高先生要求采取赔偿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酒店经营者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为消费者换货或退货,但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应保留好食品样品和餐食证明,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工商、卫生部门投诉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以便允许有关部门检查和惩处有关酒店。饭后如有不良反应,需出示医院证明(如病历、门诊记录),酒店将负责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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