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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公使》:个人的救赎亦或集体的祭坛

作者:光明网

作者:董立晶

《地狱公使》由韩国导演延尚昊执导,根据同名网络漫画改编。这部最新的网络热播剧对神、人、宗教、公理、公权提出了拷问与质疑,同时也表达了信息社会中人该如何自居的思考与反诘。该剧有非常明显的分水岭,前三集为神对人的惩戒,后三集为人对神的反抗,而在构建这两部分时,导演力图处处为续集“留白”,无形中造成了叙事的撕裂和逻辑的难以自洽。但这些并不能遮盖延尚昊导演在剧中所要表现的自省和保留的温存,同时在剧中对“看客”“救救孩子”和“觉醒者”的描摹。

在前半部中,神的宣告和预示,都是针对一些有“劣迹”的人,而新真理教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大肆宣扬惩戒的正义性,以期获得公众的认可和追随。在剧情一开始就出现了“地狱公使”惩戒罪人的“奇观”,如果说这一事件仅仅是公众的偶遇,那么对于朴静子死亡的直播,则无疑成为新真理教树立威权的公祭。吊诡的是他们跪拜的并非神本身,而是错愕惊恐的律师闵惠珍,这一镜头已经预示了闵惠珍必将成为新真理教的“敲钟人”。新真理教为寻找能够合理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大肆渲染被处刑者的罪行,直播处刑过程,以增加其威望和震慑力。但从所惩处的人所犯罪行来说,未婚生育、公款私用、赌博,这些都“罪不至死”,而作为杀害熙庭母亲的凶手,却逍遥法外,须靠人力通过“非法”途径解决。这样的矛盾和分裂,自新真理教诞生伊始就存在,也必将因此导致其最终的坍塌。如果说新真理教是愚弄民众的发令人,箭簇群体无疑成为施刑的屠刀和刽子手,在狂热的躁动下支配着无魂的躯体。警察与法律本应是平民和公共秩序最好的护卫者,但新真理教的首任议长郑晋守对警察陈京勋的“贿赂”却让警察对新真理教缄默不语,并且在众多公权部门鱼龙混珠,致使新真理教的势力急速壮大和膨胀。

作为被选为神谕宣誓对象的被执行者和普通民众,是没有反抗力的,只能被动地接受。如今我们置身网络社会,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你未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的悲剧。我们生活在密闭的铁屋之中,手握一把无形短剑,不知是刺向他人,还是朝向自己,亦或在些许的罅隙中苟延。无论是剧情一开始的“路人”淡定拍摄死亡的过程,还是朴静子的直播,还有那些戴面具的看客,人们的冷血、漠然已经到了无以附加之地,根本不是在看对同类的斩杀,而是参加狄俄倪索斯酒神的狂欢,是对他者也是对自我的一种公然的祭祀。朴静子被直播处刑之所,就是一个舞台,看似孤独的舞者,观者众多,在场的警察、律师、媒体,戴面具的资助者,台下的一众看客,不在场的镜头背后的操纵者和荧屏前的观众,就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而此时的朴静子不再孤单,俨然成为一位领舞者。舞台化的表演,“看”与“被看”产生了移置,模糊了界限,人人皆是“看客”,同时也都成为“被看”的客体与风景。没有人质疑新真理教的合理性和神谕的公正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二者的“规”与“矩”在何方,选择与执行的标准又是什么?沉默螺旋的漩涡在不断地扩大。

接下来的剧情有了反转。新真理教为了维持自己的公信力,需不停地直播被宣告者及家人的忏悔和死亡执行过程,对于人本身的定义已经完全丧失,毫无任何隐私可言,这些都是新真理教最终跌落神坛的铺垫。而铸就这些罪恶的恰恰是人类自己,我们亲手编织了这样的罗网。

作为觉醒者的代表——律师闵惠珍,出于对自己曾经签下朴静子直播合同的救赎,亦在自己死而后生之余受到揭露新真理教的责任的驱使,成立了苏涂组织。这个组织的成员都是将被处刑者或被处刑者的家人。苏涂意指神道色彩的特殊区域,诸逃亡者至其中即可得到庇护,“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但这个苏涂组织无力反抗神谕,只能反抗新真理教,避免被处刑者公开处刑牵连家人,也希望找到一个机会能够揭开新真理教的真面目。新真理教利用超自然力或者称为神谕选择被处刑者而树立权威和公信,随着裴英宰、宋昭贤新生儿的被宣告处刑,成为新真理教和苏涂组织较量的关键。闵惠珍接受了众人“朝拜”,便肩负起了扯下新真理教“遮羞布”的重担,保护被神谕者及其家人的隐私,让世人看到新真理教的真面目。当三个“公使”杀死了新生儿的父母,新生儿发出的那声啼哭,成为对新真理教致命的一击,预示着新真理教的坍塌和神谕的终结。

但是新真理教为何跌落神坛?“地狱公使”谕旨的规则又在哪里?普通大众到底会走向何方?最后复醒的朴静子是下一个恶魔还是天使?那些被处刑的鬼魅该在地狱中如何自处?这都是剧中留下的伏笔和悬念。“一粒沙中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元宇宙的建立,幽灵与肉体、身心异构、身心合体,在这样的虚拟与现实中,又会幻化出怎样的世界与人类?《地狱公使》所表达的,是韩国的特例,还是世界的共性,值得我们当下人仔细思考。

正如电影《沙丘》的最后一句台词“This is only the beginning(这仅仅是开始)”。

(作者董立晶系澳门科技大学电影学管理博士)

来源: 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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