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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优秀法官——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

作者:云上南阳

人物名片

王海燕,中共党员, 2008年10月到宛城区法院参加工作,现任茶庵法庭庭长。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执行局、官庄法庭、茶庵法庭工作。他默默无闻,扎根基层,不负青春,不负自己胸前的法徽,以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以法官的专业与执着,用自己微薄之力捍卫一方太平。

南阳市优秀法官——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

王海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勤于总结审判经验,在南阳地区创造性提出“五四三工作法”,所审理的2600多起民事案件中连续多年呈现出“零涉诉赴省进京访、零投诉、零违法违纪、零负面舆情”的良好效果。在他的带领下,官庄法庭连续多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荣获南阳市“青年文明号”、南阳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庭”、南阳市“工人先锋队”等荣誉称号;其个人先后荣获南阳市优秀政法干警、南阳市优秀法官、宛城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宛城区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在南阳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在南阳法院系统调研文章评选获得三等奖,在河南法学会论坛优秀论文评选获得三等奖,其个人和团队在辖区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形成了较好的群众口碑,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扎根基层善总结,依法依理护正义

王海燕2010年到官庄法庭工作。在地处偏远的官庄法庭,他结合自身地处农村、下辖河南油田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体察农民、油田职工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深入了解农村和油田社区民意、民情、民风的基础上,探索出“五四三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即官庄法庭始终做到“五贴近”,法庭同志贴近农村、贴近农业、贴近农民、贴近油田、贴近企业,用法官的真心拉近法庭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赢得群众的信任。行使“四角色”,法庭同志努力做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审判员”,做好化解农村和油田社区纠纷的“消防员”,做好基层调研、擅于总结的“调研员”,做好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把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切实贯穿到法官的行动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关怀。实现“三调解”:一是做到“全程调解”,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做到“全心调解”,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做到“全员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只要有可能,全庭同志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在调解过程中努力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切实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巧妙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最终化解纠纷。

南阳市优秀法官——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

王海燕审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鼓励社会成员之间友好互助的角度出发,依法依理平衡三方法律责任,不仅案结事了,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尹某出于好意免费捎带同乡叶某去赶集,路上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叶某十级伤残,交通事故大队认定双方驾驶人负同等责任。王海燕审理后,判定同作为被告的双方驾驶人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在尹某和叶某之间再次将尹某承担的50%赔偿责任,划分为顺风车主尹某在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70%责任,另外30%责任由原告叶某自行承担,充分体现了法治、和谐、公正、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勤为民以庭为家,善司法质效兼顾

官庄法庭是宛城区院最偏远的法庭,距离市区院机关五十余公里,每周一至周五全庭同志吃住在法庭,审判案件数量大、难度高、生活条件艰苦。王海燕注重提高办理效率,常年吃住在法庭加班加点,根据农村村民早中晚三餐在家这一实际情况,牺牲自己的下班就餐时间,利用早中晚三餐时间驱车到当事人家中送到应诉手续、进行调解,有效提高了结案效率。

王海燕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在确保办案效率的同时,严格审判程序,确保实体公正。他不断加强庭审指导,规范庭审操作程序,从庭审准备、驾驭指挥、综合归纳、应变处理、语言规范、居中裁判和形象公正等方面查找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对照上级法院的庭审规范办法逐一修正,规范庭审程序,保证案件程序和实体的公正。

南阳市优秀法官——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

王海燕所审理的2600多起民事案件,在2020年审理的480余件案件中,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侵权赔偿等类型案件中,无不透露着他司法为民的审判思路;在2021年至今他审理的500余件案件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等类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4.38,而发改率仅为0.62%。在其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都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实体公正,无申诉、无上访,当事人满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

严管厚爱促团结,清正廉洁带队伍

把党支部建在法庭上,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统一思想,交流工作,随时化解同志们的思想问题和工作难题,形成全庭一股绳的战斗合力,法庭各项工作争先创优有了强大动力,这是王海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法宝”。

在队伍建设上,该庭以党支部为依托,采取多项措施,带出了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队伍。他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治庭的原则,在考勤、值班、作风纪律、审判纪律、车辆管理、卫生安全等方面,该庭严格落实院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庭处处有规可循,有章可据,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他关心干警的生活,设立了廉政公务灶,由庭里出资解决了干警在法庭一日三餐的就餐问题。他注重与干警沟通谈心,经常在晚上召集同志们座谈沟通,同志们在工作、生活、学习、家庭方面遇到困难,法庭都集体想办法解决,这样培养了同志们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的意识,使全庭同志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力的推动了法庭整体工作的开展。在他的带领下,该庭注重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深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市纪委“十条禁令”的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王海燕同志自担任基层法庭庭长职务以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身份,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倾注于工作中,从来不分昼夜和休息日,因为在他心中最为牵挂的永远是崇高的审判事业,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憾人心弦的豪言壮语,默默地奋斗在法院工作的第一线,把一颗火热的心交给了群众,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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