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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十三宗之童玲的悲剧,最大的问题也许出在了她自己身上

作者:辽宁资深球迷二代

20年前,笔者第一次在看这部作品的时候,始终都将赵长林的父母当成反面角色,甚至一度认为这对父母的所作所为比赵长林的家暴还要可恨!

甚至笔者一度认为,赵长林的家暴就是在父母的怂恿下才出现的。

从童玲与赵长林结婚的那一天开始起,这对父母就已经露出了尖酸刻薄的嘴脸。婚礼当天,赵长林的父母看到宾客们怂恿童玲唱荤段子,他们差点不顾脸面在婚礼现场就闹腾起来。从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已经流露出了对童玲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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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时间节点有可能还会提前,因为在婚礼之前,童玲已经怀有身孕,也就是奉子成婚。在当时相对保守的农村,这样的行为略显伤风败俗,赵长林的父母多少也有些失了面子。他们不会埋怨自己的儿子没管住裤腰带,但他们绝对会把这股气撒到儿媳妇的头上!

而这样的撒火在后面更是连续不断。

由于童玲第一胎生下的是女儿,两位老人直接对她变了嘴脸,公公直言儿媳妇不争气,婆婆更是讽刺童玲是个没有用的花架子。而为了不想掏那4000元钱的超生罚款,赵长林的父亲更在童玲临近生下第二胎之前就急忙分家,将赵长林和童玲赶到了老房子去居住,以减轻自己的负担。

随后,在赵长林与童玲所发生的冲突中,两位老人也没有想过要尽可能地去撮合,反而不断地怂恿赵长林去离婚,甚至在童玲的老家不断大呼小叫,扬言自己还能给儿子再找一个媳妇,气的童玲当场昏厥。

命案十三宗之童玲的悲剧,最大的问题也许出在了她自己身上

隐忍了八年的时间,好不容易熬到了自家的新房子快要封顶,童玲和赵长林马上就要有自己的新家,可偏偏在这个时候,赵长林的父母再插一脚,以自己还要盖房子为理由,拿走了童玲家最后的财产,也最终酿成了最后的火烧悲剧!

似乎赵长林的父母,就是这起悲剧的制造者!要是没有他们,赵长林与童玲或许会打架不断,但绝对不会闹出人命!

可若干年后,倘若当年还未成家的观众们逐渐成长起来,尤其是诸多观众开始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之后,我们再去回看这个故事,或许对赵长林父母的看法,已经悄然发生了改变。

这对老人的刻薄的确不假,可儿子结婚的那些年,他们带去的真的只是负能量吗?

1、在童玲临近生下第二胎之前,考虑到二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赵长林夫妇一直是在二位老人家里居住,吃的和住的全部是赵长林的父母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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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超生罚款耗费掉了赵长林家的全部积蓄,为了能让儿子和儿媳妇过得更宽裕一点,赵长林的父母除了不断的资助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之外。更是将童玲的前后两个孩子全部带到自己的身边抚养。一个养到七岁,一个养到八岁,15年的养育之恩,他们从来也没有管儿子和儿媳妇要过一分钱的抚养费。

纵然随后与儿子发生口角时,赵长林的父亲声称儿子必须归还抚养费,但那也只是情急之下的气话。

至于不想掏那4000块钱的罚款,赵长林的父母本来就不应该掏!只能说掏钱是情分,但不掏钱,你也说不出不合理!

3、在新房没有盖起之前,由于老房子垮塌,赵长林的父母更是作废了此前的分家决定,又让赵长林和童玲回到了自己身边居住,吃的和住的还是由这对父母来提供。以至于赵长林对童玲的最后一次家暴,赵长林仍然理直气壮地喊出来那句话——吃我们家住我们家,你还要什么钱?

命案十三宗之童玲的悲剧,最大的问题也许出在了她自己身上

尽管童玲在与赵常林的父母发生争执时,曾强调盖新房是娘家掏的钱,自己那些年为了补贴家用也没少赚钱。可她不应该忽略那个关键的问题——你努力赚钱不假,你娘家帮忙也不假,可赵长林父母这些年的资助呢?难道就被你忽略了?

在现实当中,这也是很多家庭纠纷的起因,一些人过于强调自己的贡献,却对对方和对方家庭的贡献避而不谈,最后又岂能不会发生冲突?

但个人认知的错误只是这场悲剧的一方面,更大的问题点,恐怕直接出在了童玲的身上,以她自身的实际情况,恐怕就是换成张长林或者李长林来做她的丈夫,这样的家庭在未来依旧会是战火不断。原因就在于,童玲根本就不是一个会生活的女性。

作为一个农村女孩,童玲不应该忽略一个致命的因素,别说是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即便是现在的农村,种地、做饭、弄家务也是农村女孩的最基本的生活本能,有一样缺失都可能会被视为二等残废,但尴尬的是,这些缺失的要素,童玲竟然全部占全了!

命案十三宗之童玲的悲剧,最大的问题也许出在了她自己身上

由于童家以在红白喜事中唱戏为生,他们全家都没有种田的能力和经验,因为童玲又是这个家族唯一的女儿,她从小也饱受父母的溺爱,以至于她连最基本的家务和做饭都不会。恋爱的时候,这些缺陷往往会被人忽视,甚至男方还会大度地表示无所谓,声称未来什么活也不会让媳妇去干,可真到了结婚之后呢?你就真的可以在家里去当少奶奶?

至少赵长林在第一次针对童玲的家暴过程中,就恼火地发出了自己的牢骚:

浇什么水(童玲让其去地里浇水)?你自己不会浇啊?

你说你一个女人家,饭饭不会做,家务你又不会收拾,你还有点女人样吗?

而这个时候,童玲已经临近生产第二胎,也就是说,二人已经生活了至少两年的时间,家里的地需要赵长林独自一人来种,每天的做饭也需要赵长林来做,甚至每天的家务也需要赵长林来收拾。这还没算赵长林需要在周边打工赚钱,换位思考一下,倘若你站在赵长林的位置,让你经历两年这样的生活,你会不会也能炸得跳起来?

命案十三宗之童玲的悲剧,最大的问题也许出在了她自己身上

家暴的行为纵然不对,可童玲自身的缺陷,却也让家庭纠纷变得愈演愈烈,甚至更让丈夫变得自暴自弃,结婚前,赵长林是一个出色的泥瓦匠,可多年之后,他又变成了一个酗酒男,这其中的过错真的能全部归咎到他一个人的头上吗?

当初选择赵长林,童玲看中的是丈夫具备了一门手艺,比起备受鄙视的红白喜事的表演,前者更适合长期生活。只不过童玲忽略了一个关键的要素,生活不仅仅需要一个技术工作,更需要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和能力,如果连生活都做不好,那这样的家庭又如何和谐?

婚礼当天,众人怂恿童玲去唱荤段子,显然大家都知道童玲早年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更具备了什么样的“唱功”,而这恰恰是赵长林父母在面子上过不去的环节,也难怪他们在婚礼上差点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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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女儿的出生让赵长林颇为不满,可他的家暴行为却没有从这一刻开始,显然,童玲没有生出儿子,也没有让赵长林恼羞成怒。

可直到这个家庭的生活越来越陷入困窘,而童玲在这其中仍然毫无作用,这样的无作为才最终促成了第一次家暴事件的发生!

至于后来的赌博和酗酒,虽然大部分责任要归到赵长林的头上,但追寻真正的原因,恐怕还是毫无起色的生活,让他逐渐选择了麻木!

这起悲剧也许没有真正的过错者,最大的过错就是赵长林与童玲根本不应该走向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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