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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红酒喝出耶稣基督的味道

作者:半山斋主盘龙居士

加州纳帕谷因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得这里种植的葡萄品质超群,酿出的葡萄酒竟然比法国红酒还好!品质口感都将这个老牌帝国给碾压。

把红酒喝出耶稣基督的味道

周日闲着没事,搞了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来这个闻名世界的酒谷逛逛。

乘火车从纳帕小镇出发,穿过酒谷抵达圣海伦娜,再返回起点,一段25英里的路程缓缓前行,消磨了三个钟头的好时光。

把红酒喝出耶稣基督的味道

咱们总想输出中国文化,于是“孔-子-学院”便满世界开花。可又有几个老外会去学那些沒半点哲学思想、只是讲了一点人伦常理的夫子之道?一种花钱费米的形式罢了!其实,文化的输出可以是一部电影,一场演唱会,或者是一杯红酒一碗啤酒花……

百废待兴的八十年代其实是中国文化强势输出的时代,邓丽君让她的歌声响遍日本,染红了东南亚。这才是文化的输出,因为电影、音乐这些物件最能体现这个民族的价值观。但如今的艺人常被冠以“戏子”的称号。弄得一些个低眉顺目地给别个搬砖的家伙、也自我感觉得比人家高尚一般。

把红酒喝出耶稣基督的味道

咱大中国酿造葡萄酒的历史虽很悠长,但这玩意好像并不被历代的文人骚客所青睐,他们更愿将烈酒当成大碗茶。如今弄得神洲遍地红酒,这得搭帮胡适先生倡导的那次新文化。在那辆西风东进的列车上,红酒跟啤酒是其中的两位乘客。红酒将自己装扮成一位高贵的妇人,而啤酒是那位任何男人都敢去撩拔的狂野女郎……

相较于啤酒,红酒有着更多的西方元素跟符号。耶稣基督在他那次最后的晚餐上说:“面包是我的肉,葡萄酒是我的血。”对耶稣的门徒来说,红酒是上帝之子的鲜血。喝红酒就如同让基督的血液在他们身上流淌!

把红酒喝出耶稣基督的味道

总有一帮家伙爱拿中国人吃饭时的喧闹说事,说什么老外吃饭时安静无声温文尔雅,静得连蚊子恋爱时接吻的声音都能听到!以此来证明中国人的没素质跟粗俗卑下。我呸!真想隔着手机屏幕吐上他们一噗痰!这是哪跟哪啊?这事跟素质一毛钱关系都扯不上。

基督徒们一拿起面包便想起耶稣的肉,端起红酒杯便如同见着耶稣的血,心里还得默默念着:感恩主为众生受罪,感谢主赐我美食和佳肴。常常感恩得悲从中起,哪还有心思谈笑风生高声说话?与其说是吃饭,倒不如说是一场仪式罢了!赶快米西米西了事,草草收场!但咱中国人生性乐观,杯中总是乾坤大,哪管他基督跟和尚,于是总能将一餐饭弄出春晚的那种热闹。这本是两种文化,又何必去评个孰优孰劣高低上下?

把红酒喝出耶稣基督的味道

因为红酒很有仪式感,于是居士大叔发现每次参加过的画展开幕式,主办方都会配上红酒,将糕点面包全都摆上。一些到场的艺术家便会很应景地将高脚杯中的红酒摇来摇去,展现着一种很是斯文的霸道!每见这种情形我总是忍俊不禁,我去!十来块一瓶买来的红酒,你放进搅拌机里搅上三天三夜也甭想搅出正宗红酒的味道。“拿来主义”咱们往往只学了些皮毛,我还是觉着咱中国的酒文化更好!

沒错!我还是觉着咱中国的酒文化更好!有人说:如果你恨一个人就送他去美国,因为那是地狱。如果你爱一个人也送他去美国,因为那是天堂。但如果你想与一个人成为朋友,只需一场酒局就好了。中国的纯爷们更偏好于那种抑扬顿挫的烈酒,几杯酒酒下肚便能把对方撩得浪冲,再无平日里的那种虚伪跟拘谨,干过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全都敢跟你倾倒,一场酒局下来,陌生人也成好哥们了!每遇这种情形,那首伟大的唐诗总会在居士大叔的脑海里回荡:

葡萄美酒高脚杯,

头杯沒完二杯催。

醉成猴子君莫笑,

今夜不醉皆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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