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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开展调研

作者:贺州普法

11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开展调研,贺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奉志刚陪同。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开展调研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校园纠纷调解工作△

调研组一行分别到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桂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朝东司法所、昭平县昭平镇马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了实地调研。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开展调研

骆泽春处长到平桂区司法局黄田司法所调研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情况△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开展调研

骆泽春处长到昭平县物业纠纷调委会暨阿宝调解室调研△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骆泽春到贺州市开展调研

骆泽春处长到昭平县昭平镇马圣村委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调研中,骆泽春处长对贺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根据本地实际创新建立的“顺手调”工作模式及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实行“以案定补”的鼓励形式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贺州市通过灵活简易的方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特别受到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员的欢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调解员开展调解不收费,但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又无法做到“零成本”的压力,从而大大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处理纠纷的积极性。通过多元化解纠纷综合机制的建立,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供稿:贺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编辑:贺州新闻网 卢佳

责编: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审核:罗信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