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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

作者: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发改地区〔2021〕1617号)(下称《意见》)。《意见》表示,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湖泊水系众多,分布有我国五大淡水湖。作为河流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水量丰富,在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水资源、防洪等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省市在大力推进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治理的同时,加强湖泊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湖泊具有水域面积广阔、水体交换缓慢、污染物易扩散等特殊规律,保护和修复较之长江干支流难度更大。加之沿湖工农业和人口、城镇密布,经济发展长期与湖争水争地,城市建设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侵占湖泊生态空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普遍面临生态功能受损、水源涵养能力不足、水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萎缩、蓄洪能力下降等突出问题。

《意见》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目标任务,紧盯重要湖泊主要问题,以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为重点,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为突破口,江湖同治、水岸同治、流域同治,推进重要湖泊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构建完整、稳定、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对重要湖泊生态系统实施有效保护。根据湖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进一步调整优化湖区产业结构布局,以水定产、量水而行,推动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统筹推进,一体治理。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江河、湖泊演变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把握江河湖泊是一个有机整体,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逻辑,统筹考虑江湖生态系统要素,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总结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实践经验,深入分析不同类型湖泊特点,科学区分湖泊共性和个性问题,抓住湖泊保护治理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关键要素,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科学治理、精准保护。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对标对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对湖泊保护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健全湖泊保护治理体制机制,完善湖泊保护治理政策,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湖泊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湖泊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完善湖泊保护治理体系。

《意见》目标为,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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