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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的影响力有多大?立法机关回应舆情修改法案

作者:小海杂说

有一部电影,被誉为是国内社会意义和影响力的天花板,那就是2018年7月5日上映的一部中国电影《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收获了大量的口碑和奖项,许多人都在讨论这部电影,也通过很多渠道去了解到这部电影背后的故事以及原型人物的事迹。

我不是药神的影响力有多大?立法机关回应舆情修改法案

但是大家可能没有了解到,这部电影除了带来了观赏性和反思性之外还有一个更重大的影响,那就是相关部门修改了关于对假药认定的法条。以前所有没有获得批号和刊号的药品在国内都算假药,经过修改之后,对未经获批的国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并与2019年12月1日生效。

刑法里面141条是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这里面对假药的判定是依照药品管理法来定义。经过此次的修改之后对假药的定义就不一样了。也是这部电影,点燃了舆论风暴,使得我们的立法机关最终也回应了这个舆情的需要,做出了一个重大的举措,修改了相关法条。并且还具有一定的溯及力,对已经被羁押,但是还没有判的“药神”是可以直接享受到这个新法带来的结果的。

我不是药神的原型人物是一个叫陆勇的针织品出口企业老板,他本身就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服用了格列宁长达2年,每盒23500,一个月一盒,后面偶然知道了印度有格列宁的仿制药,一盒只要4000,就开始服用印度版的格列宁,并把药分享给了病友,一直到2014年的时候,一盒药已经降到200元,并且他没有赚取病友的钱,是多少钱就多少钱给病友。所以他在病友心中是当之无愧的“药神”。

随后因为公安查办非法销售银行卡的案子查到到了陆勇,发现陆勇购买了3张信用卡,并且在海外购买药品,并且还销售给他在中国的病友,随后陆勇被抓,当病友得知陆勇被抓之后,一封又一封的联名信送到了法院、检察院,有人在法院门口长跪不起,有人去媒体求助,就是希望陆勇可以免于处罚。

陆勇被羁押5个月以后检察院撤销了对其上诉,当天法院就核准了撤销,并且当天陆勇就获得自由。检察院在其撤销上诉的释法之中明确写道,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同白血病群体的健康权和生命权是难以相提并论的,盲目客观地定罪,有悖于司法为民的价值观。

也因为此事件,治疗 白血病的特效药列入了国家医保范畴之内,一个小人物却推动了国家的大政策。

和电影中不同的是,原型人物陆勇从始至终都没有赚过病友的钱,而电影之中为了电影的客观性等,在开始的时候电影中的程勇先以赚钱为目的,后面才明白到生命的可贵,不但不赚钱,还自己贴钱去买药给病友。

《我不是药神》在豆瓣评分为9.0分,40多万条观后短评论,也许不够好,但是也够好了,如果没有看过的朋友,推荐你一定要去观看一下这部电影,肯定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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