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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上7个夜班后猝死,公司关爱不该“迟到”

作者:光明网

摘要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5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年仅36岁。此事一经曝光,就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很多人都对这个年轻生命的意外逝去深表惋惜。

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显示,此事已排除刑事案件。王江龙的家属表示,他们认为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比亚迪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

从工作打卡记录来看,死者在10月份的工作时长多达280小时左右,尤其是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他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在12个小时左右。这显然已经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长不能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

连续上7个夜班后猝死,公司关爱不该“迟到”

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虽然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实际上很多公司会变换各种方法,强迫或诱导员工高强度加班。

虽然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死者猝死与高强度的夜班是否存在直接关联,还有待最终的断定,但毫无疑问,死者之前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增加了其猝死的风险。

对公司来说,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有助于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但是一家公司既不能无视法律,也不应该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车间”。公司在何种程度上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不仅影响着公司的企业文化,也与它能否长远发展直接相关。

连续上7个夜班后猝死,公司关爱不该“迟到”

打卡记录显示,王江龙(化名)在十月份只有1号和3号没有打卡记录。

一家公司想要打造良好的品牌与口碑,首先就得培养员工的归属感,而疯狂的夜班只会削减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员工猝死事件的发生,也会给其他员工带来心理阴影,进而损害公司的社会形象。

其实,一家公司对员工的关爱,体现在很多细节上。比如,能否为经常上夜班的员工提供自由灵活的换岗机会?能否给予熬夜员工更多物质与精神上的报酬,让他们在劳累的同时获得足够的尊严?当员工的身体出现不适时,公司能否多一点人情味,让他们好好休息而不是继续工作?

其实,人性化的工作理念早已深入人心,那些只把员工当成“工具人”的公司,很难获得长远的发展。这次比亚迪员工猝死事件,虽然看起来是个案,但它背后的熬夜上班问题,却是很多普通职场人士面临的困境。

对此,公司经营者不妨多听听来自员工的心声,给予夜班员工更多的关爱与帮助。总之,做好日常的关爱与健康风险预防工作,比悲剧发生后再道歉和补偿好得多。

转自/中青评论 撰文/黄帅

来源: 青年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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