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桂视网 2021-11-14 10:17:26 我来说说阅读 次
2021年11月1日,平安兴安对外发布了《【兴安扫黑除恶治乱】大快人心!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刘某跃被刑拘》一文。在县局民警的努力下,11月11日,嫌疑人刘春跃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打击群众身边的街霸、村霸和黑恶势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县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刘春跃违法犯罪线索。
关于公开征集刘春跃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兴安县公安局侦办刘春跃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目前,嫌疑人刘春跃已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为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收集违法犯罪证据,加快案件侦办,现通告如下: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长期以来,刘春跃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作案时间跨度长,被侵害人员多,社会影响恶劣,为全面查清上述违法犯罪事实,望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人及受害人,踊跃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一、自通告之日起,对举报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二、自通告之日起,凡是为其销毁隐匿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所有提供线索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联系人:张警官(18878306770);举报地址:兴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兴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嫌疑人刘春跃照片
兴安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3日
请大家积极提供线索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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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编辑:陈子青 张玥
编审:曾祥宇
终审:黄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