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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作者: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3日上午,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等三人在国家法院第四检察院院长徐明刚、副院长王玉荣的陪同下,到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格加、副检察长丁志成和乾警第二检察院参加了会议。

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会上,副检察长丁志成就近年来我院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情况、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第二检察院的人员配置、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作了详细的报告。

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省法院调研组在听取报告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对民检人员配备和支持我院起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做好下一步的民事检控工作, 省法院课题组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在党组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把握工作重点,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民事检察各项业务数据都有所提高;

二是充分发挥民检监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而且要注意更新司法理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和方法,加大活动监督、违法监督的审判程序的实施力度,支持起诉工作,全面提高监督的规模和质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善于工作,有良好的工作经验,对典型案例及时细化和总结报告;

四是通过多媒体平台拓展宣传功能,采取主动走访、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手段,让更多人了解民事检控的监管功能,让民诉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扩大民事检察工作影响,为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是要加强内外部合作,注重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建立与法院合作的机制,即做好各自的职责,相互制约,还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维护法权,维护公平正义。同时,要加强精准监管,提高法院对民事检察监督的认识,树立民事检察监督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体现民政检察的作用。

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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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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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议会领导指出:一是州议会加强上下联动,多对下院的引导和帮助,二是充分发挥"工匠精神",总结典型案例精炼,培育优质案例,注重案例分析, 医院特色的形成凸显。三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办案能力和水平;

省法院第六检察院副主任李晓静赴夏河县检察院监督调查民事公诉工作

最后,夏河县委书记、总检察长Dogga表示,下一步工作将认真落实省、州法院调研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提振士气的努力方向,继续深化民事检察学习宣传,增强民事检察能力,推动民诉工作取得新成效,取得新突破。

评论|丁志成

主编|陈海军

贡献|张姗姗

编译|丁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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