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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lectics: Laws, Methods, Categories, Perspectives

author:Heding Culture

#头条讲真的#

Dialectics: Laws, Methods, Categories, Perspectives

读《毛泽东选集》思考:三律,四法,五畴,三观点,系统而全面。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四大思维方法、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一、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简而言之: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

揭示了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矛盾运动,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矛盾双方既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2、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简而言之: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过程。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简而言之:事物的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循环过程,表现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前进和上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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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大思维方法:

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

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方法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1、纳与演绎是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辩证统一关系: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交替使用。

2、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对事物整体的认识。

3、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与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

4、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也可以是以下四种思维方法

第一,它是辩证性的思维方法。辩证法是对现存事物肯定和理解中同时又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对任何事物都应一分为二地看待,反对片面性和绝对性。

第二,它是批判性的思维方法。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所以哲学的思维本质上就是一种不盲从权威的批判性的反思。

第三,它是实践第一的思维方法。它强调人的正确认识来源于社会实践,人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社会实践发展了,人的思想认识就必须不断前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四,它是超经验的思维方法。它反对经验主义,反对把实践观庸俗化,反对把过去的、一时成功的经验作为绝对真理照搬套用,它以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逻辑性,冷静地审视客观世界的事物和人类经验中的一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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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大范畴:

原因与结果

必然性与偶然性

可能性与现实性、

现象与本质、

内容与形式。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1)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2)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3)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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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个基本观点:

联系的观点

发展的观点

一分为二的观点

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认为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

主张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中。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灭亡。

(3)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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