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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狗死後,她把寵物醫院告上法庭,但她做錯了一件事……

2020年8月的一天,一場特殊的葬禮在一個陰雨連綿的下午舉行,田靜捧着小小的骨灰盒淚流不止,盒子裡裝的是她養了5年的寵物狗貝貝的骨灰。

說起貝貝的死,田靜泣不成聲:“如果不是寵物醫院救治不及時,或許貝貝現在正趴在門口等我,而不是躺在骨灰盒裡。”

就在貝貝出事的一周前,田靜發現貝貝呼吸、進食困難,便将它帶到寵物醫院進行檢查治療。

經過一番檢查後,醫生診斷為:過敏,腎功能異常,疑似中毒。經過打點滴等簡單治療後,醫生讓田靜把貝貝帶回家觀察。

然而剛到家沒多久,貝貝出現了明顯的呼吸困難,精神狀況不佳,于是第二天田靜又趕緊把貝貝送到了醫院。

見此狀況,醫生給貝貝拍了x光片,發現有異物卡在了貝貝嗓子裡,但多次用夾子夾取均以失敗告終,為避免出現窒息,醫生建議進行開喉取異物手術。

手術進行得還算順利,可令田靜萬萬沒想到的是,一個半小時後,貝貝死在了醫院裡。

如何驗證舉證

處理完貝貝的後事,田靜再次跑到寵物醫院讨要說法,但負責人拒不承認醫院存在任何過錯,更拒絕任何形式的賠償,這讓田靜既氣憤又迷茫,她請友人将貝貝帶去寵物火化中心進行了火化,之後一紙訴狀将該寵物醫院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田靜送出了寵物醫院消費記錄、手術過程照片、微信朋友圈截圖等證據資料,并認為在第一次治療的過程中出現診斷失誤,貝貝兩次就醫均出現大口喘氣現象,在第二次診療才照x光,存在誤診及治療操作過程中違反相關規程或用藥不當,這直接導緻貝貝的死亡。

寵物醫院則送出了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動物疫病防治證書、動物診療許可證、用藥清單、x光片、處方單、錄音CD光牒等資料,辯稱第一次治療後,田靜将貝貝帶回家進食過,很可能此時吞食了異物,且在開喉手術實施前,向田靜告知了實施手術的危險性,并無過錯。

2021年1月5日,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認為“原告在本案中并未提供證據證明被告在對寵物狗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故原告應承擔舉證不利的相應法律後果”,并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飼主們在享受寵物們帶來的快樂的同時,遇到的麻煩也越來越多,進寵物醫院、寵物診所的人也越來越多,随之而來的寵物醫療糾紛與日俱增,大部分飼主就像田靜一樣不知道如何驗證和舉證。”

潘婳是泰和泰(深圳)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對寵物“醫鬧”案件有深入研究,并在寵物行業法律風險、醫療服務合同糾紛、财産損害賠償糾紛及賠償費用計算等方面有着比較獨到的建樹,開展過多次關于寵物“醫鬧”的講座。

“我所講的寵物‘醫鬧’是指因寵物在動物醫院或動物診所診療過程中或之後出現損傷、死亡,在寵物主人與醫院/診所之間引起的索賠糾紛。”

針對此案,潘婳律師認為,人的醫療糾紛與寵物醫療糾紛的舉證責任存在很大差異。

關于人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法典》的‘侵權責任’編第六章對醫院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的義務進行了明确規定,且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明确列舉了适用過錯推定原則的情形,即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除非醫療機構有證據證明其在診療活動中不存在過錯。

是以,總的來說,醫院需承擔較大的舉證責任。但寵物醫療糾紛并不能适用前述法律規定,相較而言是嚴格執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而該案中原告最大的問題是将涉案寵物屍體進行了處理,無法進行屍檢,是以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寵物醫院有過錯。

是以,建議飼主在寵物死亡之後,一定不要着急對其進行掩埋、火化,以便于屍檢驗證。

然而,《方圓》記者發現,目前并沒有專門針對動物進行屍檢的法醫及鑒定機構,對此潘婳律師給出了三種解決方案,第一,飼主與寵物醫院共同約定第三方醫院進行屍檢;第二,請法院指定相關寵物醫療機構等進行屍檢;第三,請求當地畜牧獸醫局進行鑒定。

除此之外,潘婳還建議飼主,首先,從獲得寵物開始,要留存與其相關的各種票據、資料、照片等原始資料,其次,帶寵物看病一定要去有資質的正規醫院,并在診療過程中盡最大可能留存檢查、治療、手術等記錄。

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封存寵物的病曆,保管好相關的醫療單據、醫療費用證明等,這些重要證據是有效索賠的關鍵。

精神損失費該不該賠

在寵物醫療糾紛案中,大部分的飼主都會主張精神賠償,因為如今寵物與人之間已經建立了很親密的關系,寵物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已經成了很多人的精神寄托。

潘婳介紹,随着我國司法的進步與完善,部分法院将寵物的傷亡給飼主造成的精神損害考慮進來。是以,在近兩年的幾起寵物醫療案件中,法院支援了飼主主張的精神損失部分,《民法典》第1183條也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020年10月,一起寵物醫療糾紛案在廣西某法院開庭,原告馮瑤飼養的純種法國鬥牛犬嘟嘟因病送至某寵物醫院進行診治,結果因寵物醫院看管不利,嘟嘟走失,截至開庭當日仍未尋回,這給馮瑤造成了精神傷害。

馮瑤說:“我一天最幸福的時刻就是下班到家後推開門的那一瞬間,因為總有個小家夥夾着尾巴屁颠屁颠地朝我撲過來,然後跳進我的懷裡跟我賣萌、撒嬌、求抱抱,每當我抱着這份有點分量的幸福時,一天的疲憊早已煙消雲散。”

然而,自從嘟嘟走失後,馮瑤茶不思飯不想,整個人都瘦了好幾圈,有時候看見家裡嘟嘟的糧食、用品,總是不自覺地落淚,馮瑤一度覺得自己要抑郁了。

在該案判決中,法院就判令寵物醫院賠償馮瑤精神損失費5000元,判決書中寫道:案涉鬥牛犬作為原告飼養多年的寵物,顯然不同于一般的财産。

按一般常理,寵主在飼養寵物過程中會投入較多精力,與寵物之間形成了較為親密的關系,并對其寄托了特别的感情,是以寵物死亡所緻寵主的損失也不應簡單等同于重新購買同類寵物所花費的款項,還應考慮到寵主是以所緻的精神損失因素。

寵物的價值如何确定

妮妮是一條馬爾濟斯犬,身材修長,身披銀白色如絲綢般的長毛,性格十分溫順。

六年前,杜燕花了兩萬元從一個朋友手裡買到了妮妮,見到妮妮的第一眼,杜燕就異常喜愛,給它吃進口狗糧,一星期最少洗兩次澡,為了保持妮妮毛色的純白、柔順,杜燕天天給它梳理體毛。

平日裡,杜燕更是跟妮妮形影不離。

2019年11月的一天,妮妮一反常态沒有跑到門口接剛下班的杜燕,趴在自己的窩裡懶得動彈,而且吃進去的東西很快就會吐出來。

杜燕第一時間把妮妮帶到了寵物醫院,醫生經過檢查初步判定妮妮子宮裡可能有蓄膿。後醫生建議進行子宮摘除術,留院觀察三天。

然而術後的第二天早上,醫護人員發現妮妮已經奄奄一息,經全力搶救,妮妮當天下午還是死在了杜燕的懷裡。

為息事甯人,寵物醫院跟杜燕進行了賠償協商,并把妮妮醫療費、喪葬費等賠償給杜燕。但杜燕認為,上述費用遠遠不足以賠償她的損失,尤其是對于妮妮的購買費、飼養費存在巨大争議。

據此,杜燕将寵物醫院告上法庭。

2020年9月10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判決書稱:關于原告主張的寵物犬市場價,當事人對于寵物犬品種存在争議,且原告未提供直接證據足以證明,結合寵物犬年齡等,本院酌情予以确定。關于原告主張的寵物犬飼養費,缺乏依據,本院難以支援。

潘婳告訴記者,一般在該類案件中,飼主都以當初購買寵物的價格作為依據主張權利,但此前的《侵權責任法》及現在已經施行的《民法典》均有明确規定,“侵害他人财産的,财産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該規定背後的法理其實也比較符合人們樸素的認知以及法律的公平合理原則。比如,對于飼主而言,在購買寵物之後和寵物傷亡前這段時間内,飼主已然享受到了寵物帶來的快樂和陪伴,類似于其他資産存在折舊率的問題。是以在該寵物市場價格下降的情況下,還以購買時的價格作為損失賠償依據對侵權人而言就不太合理。

當然,在寵物市場價格上漲的情況下,如果以當初寵物購買價格作為依據,飼主獲賠後也無法買到一個相同的寵物,對飼主而言也不公平。雖然不能以當初購買寵物的價格作為損失賠償的依據,但飼主還是要格外注意,在購買名貴寵物時一定要留存購買發票、寵物血統證書等購買憑證,以便法院合理确定損失發生時寵物的市場價值。

此外,《方圓》記者了解到,一般醫療寵物糾紛案件中,涉案寵物的價值分為四部分:購買價值、飼養支出、技能價值和寵物用品支出。

潘婳認為,飼養和寵物用品消耗的費用無論是否發生事故都必然要支出,故一般該等主張不會獲得法院支援。

據相關寵物界業内人士介紹,如果涉案寵物已消失,寵物的購買價值還可以根據涉案寵物的視訊、照片,以及身材、耳朵等部位的情況進行評估。

技能價值可以通過看視訊,判定寵物是否掌握了抛物銜取、躲貓貓、尋找東西等技能,而技能的掌握需要寵物飼養人投入時間和精力,是寵物使用價值的展現,應予以認定。

如何減少糾紛的發生

“目前我國的法律尚未承認寵物的獨立法律地位,被劃分為财産,法院圍繞寵物産生的糾紛往往按照财産損害糾紛或合同糾紛進行處理,且舉證責任、賠償責任的界定尚存在很大争議,是以寵物主人常處于被動地位。”泰和泰(深圳)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廖炜冕給出了相關建議。

首先,給自己的愛寵看病時,飼主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寵物醫院以及有獸醫資格證的醫生,有必要的話可以多換幾家醫院進行确診。

其次,寵物主人要仔細閱讀醫院内的相關治療條款和收費标準,保留相關憑證和檢查結果,同時寵物醫院采取治療措施時也要向寵物主人充分說明治療方案等,必要時簽署知情同意書等書面檔案。

寵物主人也要盡可能詳盡地向醫生描述寵物的病情,就寵物的用藥、治療等情況與醫生進行充分溝通。

最後,訴諸法律不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方式,當發生醫療糾紛時可以先與醫院進行調解,一般所在街道都設定了調解委員會,作為獸醫主管機關的畜牧局也會進行調處,必要時再訴諸法律,但切忌不要采取拉橫幅、放花圈、堵門等真正醫鬧的方式維權,這樣的違法行為會使得自己更加被動,甚至會觸犯法律。

此外,中國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教授林貴德建議,我國要制定相關的法規政策,确定動物醫療糾紛的解決處理流程,依法規範和處理寵物醫療糾紛時根本對策,探索建立動物診療機構及獸醫師信用“黑名單”制度。

除此以外,要設立專門的動物診療事故鑒定機構或寵物診療糾紛處理機構,便于寵物醫療糾紛處理的法制化,增加各方對寵物診療糾紛處理的信任度。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中國獸醫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辛盛鵬認為:“寵物醫療行業也要有統一的疾病診療标準。一方面一定要按照行業的規章制度規範營運,取得必要的資質證明,也要聘請具有執業資格證書的獸醫進行診療活動;另一方面要做好診療程式、護理等方面的内部規範管理,進行手術或其他重大醫療診治活動前一定要讓寵物主人親自查閱并簽署告知書、風險提示書等檔案,并妥善保管該等檔案、病例及各環節診療記錄;再者,提高醫生的素質及業務水準,價格上實作透明合理。同時,我們協會也期待着既懂法律又懂獸醫知識的律師服務于寵物醫療行業。”(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方圓微信公衆号 作者: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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