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檢察院為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

作者:廖昊

本報記者 許梅 通訊員 陳明南 章赟

本報訊 “我現在腿部植入鋼闆無法走動,謝謝你們這麼體諒我。”周某感激地說。近日,浦江縣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和法律援助律師再次來到周某家中,這次和他們一起來的,還有浦江縣法院的法官。考慮到周某一直卧床,他們把庭審現場直接設在了被告人周某家中。

今年5月,周某疲勞駕駛嚴重超載的小貨車超速行駛,途經浦江縣351國道時,與一輛貨車發生追尾碰撞。對方車輛上的人員無大礙,但周某受重傷,同車副駕駛座上的楊某死亡。

7月26日,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浦江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辦理該案時發現,周某要承擔巨額賠償款,已沒有錢再委托律師為自己辯護,于是根據金華市檢察院和司法局聯合出台的《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寫試點工作方案》,為周某申請了法律援助。浦江縣法律援助中心立即為周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

援助律師鄭豔麗接到指派後,第一時間進行閱卷,當得知周某因本案交通事故骨折卧床後,驅車到海甯周某的家中,向其提供法律幫助,并建議檢察官也前往周某家中進行訊問。周某一再感謝律師和檢察官,表示自己會深刻吸取教訓,重新振作,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從寬具結書。

從今年8月開始,浦江縣檢察院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全覆寫試點工作,會同縣司法局就援助律師全覆寫範圍、法律援助工作的銜接、經費落實保障等達成共識,并制作《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援助制度告知書》,確定法律援助律師全覆寫工作規範穩步推進。

“實際辦理中,我們建議法律援助中心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盡可能保持援助律師同一性,確定律師深入全面了解案件,這既有利于保護被告人的權利,也有助于提高辦案質效,節約司法資源。”浦江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希偉說。

今年9月,項某、潘某涉嫌盜竊罪案移送浦江縣檢察院審查起訴,項某自行委托辯護人,潘某則由檢察機關為其申請法律援助。一開始,潘某認為法律援助隻是“走過場”,但援助律師劉苞的認真負責改變了他的想法。劉苞從提供的相關證據中發現潘某相對于項某犯罪情節較輕,向檢察官提出量刑應該與項某作區分的辯護意見。到審判階段,劉苞受指派繼續承辦該案,最終潘某被判處比項某較輕的刑罰。

【來源:浙江法制報】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将及時進行處理。郵箱位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