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春秋兩季政局
1、執政聯盟
周皇下台,地方諸侯權力不斷增長,為了争奪至高無上的需求,權貴的諸侯們打出"王易奕"的口号,
結成聯盟,行使霸權。黃河中下遊約34個國家參加了聯賽,共舉辦206屆。
2、政權下台
王子與公衆互相依存。此時,老宗法制無法維持關系,發展群衆往往比太子多,如魯三、魯侯無權、姬主政;
自西周末以來,王室政權已經淪為王子,然後是王子。
3、官方系統
華夏國家與周官方制度相同。
有津貼,司馬,斯康,志子;有宗博,有曆史,有願望;有老師,傅等等。
官方名稱不僅僅是一個人或一個正面。
以陸國為例,除了上述官方名稱外,還有太載、左右屠殺;傅大石,少年組;太石, 太竹;石宮、石薇、石力;馬政, 邵正, 鄭正, 龔正, 賈政;博人、政府人民、虞人、屠宰人、學校人民等等。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色。
齊有階段,金有陸軍将領,宋有大,鄭有國家,楚有秩序,秦有大。
秦國和楚國不是中國國家,官方制度不同。
楚國任命了這位官員,這使他擔任國務卿,這是主要的州政府;
秦是西方一個殘酷落後的國家,官方制度不詳,有長治之久。
各國都采用了世襲的官場制度。
二、戰國政治制度的轉變
1、建立新型的國民政府(中央集權國家的官僚組織,從"國王"到"國王")。
建立新政府有兩種方法:
第一:王子辦公室腐朽,秘書長篡奪州政府組建新政府。如田氏的戴奇,三子金。
第二:振興公共房間,引用非氏族房間,淘汰公衆,與非貴族和客人,成為中央集權的君主制政府。如秦朝的商變法。
2、執行官僚主義
利用官僚主義來限制貴族。
3、實行征兵制,軍地主興起。
在古代,隻有貴族才有軍事特權,戰國被征召入伍,無論其地位如何,功勳的快樂是值得贊賞的。
戰國的應征入伍人數非常多,數十萬,多達一百萬。
4. 建立保護平民的法律制度。
古代貴族用禮貌來治理,以及民刑法。戰國法律制度的概念得到了加強,有了成文法,不僅加強了君主制,而且限制了貴族,提高了平民的地位。
5、部分實行縣級制度。
在古代,隻有皮卡制度,戰國形成了縣制,成為新型的地方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