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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生2死3傷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畏罪自殺,但問題值得反思

作者:成都曹帥

歐某拒捕并畏罪自殺。對于他行兇殺人緻二死三傷的嚴重後果,可謂罪不可赦,罪有應得。歐某無論他曾經遭受過多少不公平,但都不應該采取極端的報複手段尋求私力救濟,剝奪他人生命。全社會都應當堅決否定這種不合法的、互相傷害式的私力救濟行為,即便這種行為的動機在某種情況下有值得同情和憐憫之處,但也應該通過合法途徑解決争議。正如法院的判決,并非都絕對公正,但通過公力救濟和正當程式絕對比私力報複來的正義。

福建發生2死3傷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畏罪自殺,但問題值得反思

但是,歐某這個極端的案例也值得我們反思,歐某蓋房受阻五年,多處申訴無果,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如果這當中有相關組織和幹部存在消除沖突不力甚至不作為的問題,就應予以追責。試想,如果歐某他沒有采取嚴重過激、以命相博的激烈手段,他的遭遇會引起人們的關注和重視嗎?是以,希望這起血腥的案例,不能因為歐某的畏罪自殺而了結,而應該成為總結教訓、反思成因、追查責任的開始。這對于加強基層治理、防止社群沖突的激化亦有普遍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