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雖是交代材料,也有史家品格

作者:文彙網
雖是交代材料,也有史家品格
雖是交代材料,也有史家品格

晚年馮雪峰和他的交代材料手迹

■王錫榮

從來編作家文集,還很少有看到有把大量的“交代材料”、“檢讨書”收進去的,還竟然多達八十萬字;從來寫交代材料,還很少看到寫成了學術研究論文,成為重要曆史研究資料的。現在,人民文學出版社剛剛出版的《馮雪峰全集》,就讓我們看到了這道風景:總共十二卷五百多萬字的《馮雪峰全集》,其中僅“外調材料”就占兩卷,印刷字數達八十餘萬。這些外調材料,主要是馮雪峰接受審查和外來調查人員的調查,應對方要求而寫的“交代材料”,絕大部分是他手寫的文本,極少數是别人整理的談話記錄。最早的1954年,最遲的1974年,時間跨度長達二十年,其中大部分寫于1966年-1968年。令人驚奇的是,他的“交代材料”盡管自稱“記性不好”,卻披露了巨量的真實、準确、詳盡的史料;盡管來訪者往往引導他确認一些史實,他卻常常不肯确認,讓人掃興,有時候還會聲明自己以前記錯了。而現在留下來的材料中,卻看不到一絲一毫的編造、混亂和當時常見的落井下石……這是我們迄今所見最奇特的“交代材料”,也是最珍貴的回憶錄,更是具有重要曆史研究價值的學術研究史料。

記錄傳奇人生

馮雪峰,這位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界最富于傳奇色彩也最富于悲劇色彩的作家、詩人、翻譯家、文藝理論家、出版家,更是一位革命家。他是1920年代著名的“湖畔詩人”,1930年代左聯的發起人之一、黨團書記,中央文委書記、中共黨組織和魯迅的聯系人,中央蘇區馬克思共産主義學校(相當于中央黨校)副校長,參加過長征,主持過魯迅葬禮,1940年代蹲過上饒集中營,1950年代人民文學出版社創始人、首任社長、總編輯,《文藝報》總編輯,中國作協副主席,1954年受批判,1957年被打成右派,蒙冤二十餘年,直到1976年1月含冤去世。他的創作,上世紀二十年代以詩歌、翻譯為主,三十年代以雜文、文藝理論為主,四十年代以雜文、寓言為主,五十年代中期以後,就主要以寫檢讨、交代材料為主了!這批“交代材料”,就是他受批判二十餘年的記錄和主要“成果”,僅此而言,就足以令人唏噓!在他“交代”史實中,我們看到了一個為民族解放、為文化發展、為弘揚魯迅精神披肝瀝膽、忍辱負重艱難跋涉的馮雪峰。

披露重要史實

盡管馮雪峰在材料中多次表示:他的記性不好,很多事怎麼回憶也回憶不起來。但是,這恰恰反映了他對史實的極端嚴肅、嚴格、嚴謹态度。實際上我們看到,他披露的史實,資訊量巨大,涉及面非常廣,涉及相關人員二百多人。尤其是對1930年代上海的文化界、左翼文學運動的曆史,陝北中共中央與上海的種種聯系,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成立的背景等等,以及當時上海中共黨組織工作的種種情況,提供了第一手的權威史料。

例如,關于1936年4月他受中央委派,作為特派員從陝北瓦窯堡到上海開展工作,中間曆經了“兩個口号論争”、魯迅喪儀、統一戰線建立、建立中共上海辦事處,直到1937年9月他離開上海,這期間的整個過程,他的講述彌補了大量的空白,成為這一段黨史、文學史的權威說法。早在1970年代末,馮雪峰的《有關1936年周揚等人的行動以及魯迅提出“民族革命戰争的大衆文學”口号的經過》就在民間流傳,其中的大量史實,就為諸多史家所采納。現在我們在《馮雪峰全集》中看到,原來同樣或類似題材的材料還有很多,而且加入了大量互見材料。原來他就這些問題已經作了無數次回憶,補充了很多細節,也更加印證了之前的說法。

再如,關于究竟是誰安排斯諾去陝北的問題,直到最近,網上還有各種說法,有說是宋慶齡安排的,有說是黃敬安排的,還有說是董健吾送他去的。但馮雪峰的交代材料顯示,這件事是這樣的:1936年5月,美國記者史沫特萊告訴馮雪峰:斯諾想通路延安。雪峰即請示中央,6月,中央派劉鼎到上海,向馮雪峰傳達中央的訓示:讓斯諾馬上去陝北。6月初,斯諾從北平動身,6月中旬到達西安,跟董健吾會合。但是,并沒能馬上到陝北,由于種種阻隔,直到7月上旬才進入陝北。一同去的還有著名醫生馬海德。而最後送到陝北的,并不是董健吾,而是塗振農。其實,整個事完全是馮雪峰一手安排的,董健吾隻不過是奉馮雪峰之命,到西安與斯諾會合後,準備送他去陝北,而且最終并沒有實際送到,董健吾很快就傳回上海了。馮雪峰說,他派董健吾當交通,隻有這麼一次。很顯然,既然有陝北派來的馮雪峰在此,别人都不可能擔當此事。事實上是當時中共中央給馮雪峰的訓示:陝北急需醫生、記者前往,幫助醫治病患,宣傳中共政策,讓馮雪峰物色合适人選并送去陝北。這樣才與迫切想要去陝北一探究竟的斯諾聯系起來。而身在上海,同樣迫切想去陝北的史沫特萊卻落了後,直到1937年初才有機會去。

這些重要的史實,沒有别的人能說清,隻有馮雪峰,而這些極其重要的第一手史料,都是這批交代材料中透露的。這批交代材料提供的史料數量之巨大,分量之重要,在曆史上,無出其右。

對自己吹毛求疵

馮雪峰的交代材料,最大特點是極端的審慎。有四個特點:

一是低姿态。馮雪峰再三強調自己記性不好,就是表示不願說自己的回憶一定正确,這正表明他對曆史負責的态度:實際上是怕自己的說法産生誤導。事實上他已經提供了極為豐富的可靠、可信的史料,他自我感覺記性不好,實際上是由于他涉及的事務太多太廣,不可能記住所有的細節,而來向他要材料的人實在太多了,來訪的人往往要求更多更細的邊邊角角的材料,是以讓他覺得自己能記得的太少了。

二是對自己吹毛求疵。對曆史過程、因果、人員等等,他追求用一種類乎影印的精确表述。對記不清楚的事,絕不會輕易認定。是模糊印象,就是模糊印象,絕不肯說成記得。記得多少就是多少,是别人提供的,就講清是誰提供的說法,而不是自己的記憶。例如,1968年11月14日的《關于1936年從上海送人到陝北的情況以及送塗國林的問題》,說了一些自己記得的情況後說明:“以上是我記得的情況”,接下來加以說明和分析,然後說:“以下是七機部和其他方面來調查的同志告訴我的(不是我自己留下的印象)……以上這些情況,是從幾方面來調查的同志所說的材料的綜合起來的,并不是我所記得的。”這種對回憶口徑的細微差别精确表達的追求幾乎到了苛刻的地步:他是用一種學術研究的态度、史實考證的方法在寫交代材料。

三是不順杆爬、不落井下石。馮雪峰對來訪者提供的說法,一定會再三強調自己以往是怎樣的印象,後來經過别人啟發,又加上自己再三回憶,又是怎樣。如果還是記不清楚,就說還是記不清楚,絕不人雲亦雲,也不會輕易改變自己的口徑;有些外調人員(有時候是審查部門)是帶有導向性的,希望他能提供炮彈和證據,隻要他附和一下,對方的目的就達到了,可能另一個冤案就此産生。但是馮雪峰卻偏偏堅持自己的說法,絕不落入對方的彀中。随便舉個例子:1968年9月16日他應有關方面的要求寫了《關于胡喬木重視漢奸周作人的一點材料》,寫了三件事:一件是胡喬木曾對他說,周作人可以換個名字譯書,以前譯的書也可以換個名字出版;第二件是胡喬木不止一次談到周作人的《魯迅小說裡的人物》和《魯迅的故家》是研究魯迅的重要材料,而且文筆也好,可以出版;第三件是胡喬木有一次在看戲時跟他說,周作人的散文好,叫人看得下去,他年紀大了,要他做的事可以快點叫他做(例如翻譯古希臘的東西等)。這三件事,其實作在看來并沒有錯,都是洞見。但當時,馮雪峰這樣純客觀的交代似乎避重就輕,不能過關,于是被迫重新寫了一份題為《胡喬木包庇、重用漢奸周作人的罪行》的材料,可是,除了題目改變,加重罪名外,内容卻幾乎與前者一模一樣,甚至還删去了初稿提到周揚的内容。可見,馮雪峰抱着絕不構陷的态度,任你怎樣逼供信,他也不改變自己的說法。

四是知錯必糾。凡是自己以往記錯的,後來發現了,一定特别加以說明。這種情況當然極少。有一個典型例子:1967年11月26日,馮雪峰談到周文夫人鄭育之時說,1933年她還不是黨員,1936年他再次到上海後,沒有發展過黨員。是以斷定她1936年時不是黨員。次年6月9日,馮雪峰再次說鄭育之“當時不算上海辦事處的正式從業人員”,但“做過多次内交的工作”,又說:“鄭育之在36年37年時我記得她并不是黨員。”但後來經反複回憶,發現了自己回憶的沖突之處,是以7月26日再次回憶,特地糾正自己的說法:“我兩次寫的關于鄭育之的材料,一方面承認鄭育之當時做了不少工作,一方面又認為她不算上海辦事處的正式從業人員。現在我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明确的,也是不正确的,應當根據當時她所做的工作,承認她是辦事處的正式從業人員。”而且還深入分析了自己之是以記錯的原因:一方面,當時馮讓鄭育之做事,沒有明确過她的職務,實際上當時上海辦事處除了主任、副主任有名義之外,其他人都沒有明确職務,而她的生活費是跟周文在一起的,是以他記不清楚。但是三十多年後寫材料仍然不明确說,是不負責任的,實際上應該肯定她的職務是“内部交通”。是以鄭重提出:“我必須在這裡請求改正:我現在認為應當承認鄭育之是當時上海辦事處的正式從業人員。”同樣,“我現在認為前兩次材料中關于鄭育之當時是否是黨員問題的交代是錯誤的。我現在重交代:鄭育之當時是一個黨員,周文這樣對我說過;我當時是承認她是一個黨員和作為一個黨員任用的。”還詳細分析了記錯的原因,是由于自己“馬馬虎虎的态度”,“不負責任”。由此澄清了一件對于鄭育之個人來說是極為重要的事實。馮雪峰坦蕩的襟懷,在這個材料中展露無遺。

八十萬字交代材料入《全集》

在此之前,我們還很少見過“文革”交代材料被收入《全集》的,更不用說收入大批交代材料了。編委會在編輯之初,作出這樣的決定,無疑是需要魄力和眼光的。但實際上,編委會之是以敢于這樣做,歸根到底還是建立在馮雪峰交代材料過硬的可靠性上的。我們看到,馮雪峰八十萬字外調材料呈現了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就是迄今還沒有發現有什麼重大的記憶錯誤,而且前後沒有什麼大的不一緻的地方。雖然有一些細微差别,卻沒有什麼大的沖突。當然,他不是記憶機器,記錯在所難免。例如,他多次回憶左聯的曆屆上司人,前面多次列舉左聯黨團書記都沒有提到丁玲,後面又一次卻提到丁玲是黨團書記。但這種遺漏并不是排他性的,是以,前面沒有提,不表示他否認丁玲當過黨團書記。是以,是差别但不等于錯誤。而在浩如煙海的史料中,馮雪峰的回憶材料迄今被證明是關于那時期的總體上最豐富、最可靠、最細緻的史料。馮雪峰是一個具有濃烈詩人氣質的文人,同時也是一個具有強烈的執着性格的革命者,而他寫的交代材料,則具有最鮮明的史家特征:精審。

交代材料入《全集》,這一舉動,為以後的文獻整理和名人《全集》編輯開示了一個範例,給人極大的啟示。《馮雪峰全集》無疑樹立了一個高标:這标志了二十一世紀中國人對待曆史文化遺存态度的進化。這既反映了編者的對曆史負責、對先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态度,也反映了馮雪峰的嚴格實事求是、唯求事實真相、絕不容許誤說的态度。編者正是基于對馮雪峰在曆史問題上的極端嚴肅、極端嚴格、極端負責态度的信心,才敢于這樣做。

當然,誰也難免受到時代政治氛圍的影響,馮雪峰對一些曆史人物和事件的提法,也難免有時代的局限性:須知在那樣一個特定的政治環境下,不那樣說是通不過的。例如對胡風的批判,以及一些當時的政治話語等等。這當然是曆史允許他達到的高度,也是任何人難以超越的。編者不僅把馮雪峰的交代材料中具有時代特征的“大批判”用語一字不改地收入了,而且不回避當時特定的曆史政治條件,對很多在被颠倒的曆史觀念下,對曆史人物的功過、是非的判斷加以扭曲的說法,包括所謂“揭發”等提法,也如實收入,毫不改易,這種不為賢者諱,不避曆史尴尬的态度,是明智的。因為,除非故意毀滅,所有的曆史遺存遲早都将被披露,所有的真相都将被揭露。如果剔除那些曆史因素,總體上,馮雪峰的回憶錄是所有各種回憶錄中最值得信賴的,而從交代材料中顯現的馮雪峰的史家風采,更是讓我們為之折服,并為之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