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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金尚裝飾涉嫌虛假宣傳 消費者退款要交20%違約金

作者:第二條河說曆史
濟南金尚裝飾涉嫌虛假宣傳 消費者退款要交20%違約金

濟南市民王女士在濟南金尚裝飾從業人員的引導下,在“活動的最後一天”與金尚裝飾簽訂了一份裝修協定。事後,王女士稱促銷仍在進行。

濟南金尚裝飾涉嫌虛假宣傳 消費者退款要交20%違約金

在向裝修公司提出退款請求之後,王女士得到的答複卻是:“退款可以,不過要交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齊魯網濟南4月8日訊(記者 張雯婷) 不少消費者都有過這樣的消費經曆:對于一件商品,本來還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買,這時店員說促銷臨近截止,下次再買就不是這個價錢了。作為消費者,在這種情況下,你會不會動搖?日前,濟南的王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濟南金尚裝飾涉嫌虛假宣傳

市民“活動最後一天”簽協定後悔

3月27日,面臨房屋裝修問題的王女士無意中遇到了一次“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在濟南金尚裝飾從業人員的引導下,王女士與金尚裝飾簽訂了一份裝修協定。

談起這次消費經曆,王女士至今還是很無奈:“當天,金尚公司的從業人員說27号是活動最後一天,還給我算了算裝修費用,8萬多的裝修費收2萬9千多塊錢,我一想還是很合算的,于是便簽了合約協定。”

可是讓王女士氣憤的是,到了28号,位于二環東路的濟南金尚裝飾公司還在進行所謂“促銷”,“我發現并不像他們宣傳的那樣,活動還在進行,我打電話給金尚公司,公司也沒人接我電話。”

這下,王女士覺得自己上了當,她翻出“相約3·15品質至‘尚’大型活動”的宣傳單,上面明确标注着活動時間是“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27日”。記者就此向金尚的從業人員證明,得到的答複是,公司确實有這一促銷活動,截止日期正是3月27日。至于27日之後是否還存在促銷的事實,這名從業人員表示“不太清楚”。

久久等不到裝修公司的回複,更讓王女士對金尚的服務态度産生了懷疑。于是,再一次與金尚的從業人員取得聯系之後,王女士提出了退款請求。

消費者欲退裝修款

被要求繳20%違約金

讓王女士不敢置信的是,自己在向裝修公司提出退款請求之後,得到的答複卻是:“退款可以,不過要交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那麼,當時的裝修協定中有關于違約金的條款嗎?王女士向記者出示了當時簽署的名為“家庭房間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預約協定書,記者看到,協約并未對“20%違約金”進行明文規定。

王女士又出示了當時的宣傳冊與裝材料的包裝袋,上面明确标注着“金尚裝飾四大鄭重承諾”,首當其沖就是“三天無理由退定金”這一條款。

既然标注了無理由退定金,協定中也無20%違約金的明确說明,王女士是不是就能拿回自己的錢呢?記者電話聯系了金尚從業人員,得到的答複是:王女士27号交的錢“不是定金而是裝修首付金”,20%的違約金簽約時有口頭說明。

這樣的解釋令王女士哭笑不得,“口頭說的違約金作數的話,虛假宣傳的事情怎麼解釋?明明是裝修公司虛假宣傳在先,為什麼經濟損失反而要消費者來背?”

僵局:能換不能退

消費者數次交涉未果

見王女士執意要退款,金尚方面負責王女士裝修服務的一名設計師主動提出“免設計費”,并表示願意換用品質更有保證的地闆闆材,希望能夠盡快給王女士的新房進行裝修。

對于這一提議,王女士表示自己要慎重考慮。“27号簽的協定,31日這天說好的金尚老總回來,和我的家人讨論這件事,我們都走到半路了又被告知金尚老總不在,白跑一趟。”此後,記者嘗試通過設計師聯系公司高層的請求遭拒,反複撥打客服電話要求與高層取得聯系,都被從業人員回複“不清楚情況”,未能得到公司高層回應。

王女士認為,真正讓自己擔心的是金尚裝飾公司的服務态度問題。“我們花錢找裝修公司,不就是為了省心麼,現在不光沒省心,反而讓人糟心了。”

之後記者數次緻電金尚的這名杜姓設計師,被告知“忙,有客戶在”匆匆挂斷電話,不過,他也解釋了當時公司不接王女士電話的原因,稱沒有儲存王女士的電話号碼,助理人員不知道是客戶來電,才造成暫時“失聯”。

消協:消費者注意存留證據

工商:證據屬實可上門查處

記者就此事向消協進行咨詢,得到的建議是:王女士應該注意保留證據,并根據既有證據向包括消協在内的有關部門進行反映,也可以聯系裝修行業協會,促成事件的解決。

“一般消費者在簽協定的時候,都不會注意儲存(證據),一旦後期出現消費糾紛,雙方往往就一些細節不能達成一緻。”

記者電話聯系市建委裝飾辦,工作時間辦公電話無人接聽。之後,記者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發現,濟南金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為2012年08月15日,注冊資本為300萬元人民币,登記機關為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曆城區分局。

于是,記者又向曆城分局進行咨詢,得到的答複是,如果消費者證據屬實,那麼裝修公司一方就涉嫌欺詐,工商部門可按相關法規對其進行上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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