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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隐憂是快遞實名的“死穴”

3月起,一批經濟領域新規正式施行,其中包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資料規範》國家标準。規範将推動落實快遞100%先驗視後封箱、100%寄遞實名制、100%x光機安檢等制度保障。記者走訪發現,福建省快遞市場上并非完全合乎規範,不用身份證甚至用假名仍然可以郵寄快件。(3月14日 東南網)

推行快遞實名制,将極大增強快遞可追溯性和安全性,其好處不言而喻,然而,聽上去不錯的政策,為何到了落實階段就問題百出?原因其實很簡單——對寄件人而言,曾發生多起因快遞而導緻個人私隐洩露事件讓人擔憂,自然不樂意配合;對快遞公司而言,同行競争、利益驅動之下,斷不肯“認死理”,将客戶拒之門外;對監管部門而言,雖不乏政策支援,甚至可嚴厲到吊銷經營資格的地步,但正所謂法不責衆,大多數都違反,奈之若何?

如此這般,便成就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尴尬局面。欲化解這樣的沖突,追根溯源,還得從“寄件人資訊安全”這個關鍵節點下功夫。面對媒體質疑,福建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有負責人言之鑿鑿,“郵件實名收寄系統”進行了嚴格的防洩密設計,可以確定使用者身份資訊安全。然而,鑒于普通人對技術細節無從了解,人們對這樣的官方回應仍是将信将疑,趨利避害的本能之下,很多人寄件仍會選擇非實名方式。

由此不難看出,在消費者個人資訊安全未能得到有效保障之前,快遞實名制隻能是鏡花水月,看上去很美。好在有地方省份已就此着手,拟研發推出更為嚴格的監督機制,并通過資訊化手段切實保障消費者的資訊安全。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行業監管部門真能說到做到,并有足夠的耐心去宣傳推介,徹底打消老百姓的疑慮,想必快遞實名制落實起來也沒有現在這麼難。試想,誰會對于自己有利的事情一再推三阻四呢?到那時,對于個别為貪圖友善拒不守實名制規矩的快遞公司,監管方再來嚴管重罰也不遲。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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