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istqb的“測試七項基本原則”:
原則1:測試指出缺陷的存在——測試沒有發現缺陷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缺陷
原則2:窮盡測試是不可能的
原則3:測試要盡早介入
原則4:缺陷叢集性——大多數缺陷總是發生在少量子產品/特性上
原則5:殺蟲劑悖論
原則6:測試活動依賴于測試context
原則7:“absence-of-errors ”(無錯就是好)謬誤
總結一下偏離這些基本原則的潛規則,如下:
潛規則1:可以規劃軟體中缺陷的數量
- 使用千行代碼缺陷密度做為過點要求
- 缺陷密度降低被認為是品質改善
潛規則2:測試周期總是可以壓縮的
- 計劃是倒排的,但開發周期延長,測試還是要保證按時完成
- 實在無法壓縮的話,通過外包一批完全不懂測試的人也可以搞定
- 測試隻需要在後端介入,前端投入是浪費人力
- 系統設計與測試無關,不能測的話自己想辦法
潛規則4:缺陷都應該用“三闆斧”來發現
- 基本功能的覆寫沒有意義,發現不了問題
潛規則5:姜是老的辣,用例是陳的香
- 規格變了,用例不需要更新;架構變了,用例不需要更新;需求變了,用例也不需要更新
- 用了10年沒變化的用例被視為“金科玉律”,絕對不能變更
潛規則6:任何一個測試項目都是可以複制的
- 做測試政策,先把上個版本的copy過來,再修改版本号,基本搞定!
潛規則7:超出設計規格的缺陷都不是缺陷
- 設計本來就是這樣的,這樣測就不對
- 如果有問題是需求的問題,不是缺陷
那麼,做測試的你,被“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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