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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企業主動保護客戶資訊以編碼替代資訊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林虎認為,從監管角度加強寄遞管道個人資訊安全管理,要加強技術執法力量,健全聯合監管機制。“郵政部門需要與公安、工商、商務、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共同斬斷寄遞使用者個人資訊違規交易鍊,尤其要協助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洩露、販售寄遞服務資訊等不法行為,確定使用者個人資訊安全。”

在美國,當某個企業發生客戶個人資訊洩露事件後,按法律規定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每個被洩露資訊的主體,企業在交罰款的同時,還要承擔巨大的通知成本,并面臨客戶大量流失的損失。讓企業主動承擔起保護客戶資訊的義務,必須将客戶的資訊安全與企業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形成“一損俱損”的制度壓力。

還有業内專家建議,現在已有快遞企業利用大資料來優化網點和運輸路線設定,未來資料資訊應用範圍會更廣,相應的資料采集存儲量還會更大,企業有必要适度超前布局資訊管理投入,完善相關制度。比如發展app下單,可考慮進一步減少面單上的個人資訊,多用編碼來代替,降低企業和使用者因面單處置不當造成資訊洩露的風險。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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