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麼?莫過于有個人生伴侶,兒孫滿堂。
歌壇大腕孫楠,曾經在和笑星買紅妹邂逅不到24小時,就跪求她嫁給自己,她感動地答應了。
但是,笑星買紅妹後來為何,深夜11點獨自一人在海邊,寫下兒女名字?她背後有你難以想象的隐情。
年輕漂亮的買紅妹,與郭達合作的獨幕喜劇《探親》,與郭冬臨合作的獨幕喜劇《有事你呼我》,與潘長江合作的《回家過年》,讓人笑得過瘾。
她不僅成了央視常容,知名笑星,更成了不少人的夢中情人,其中就有一個歌壇大腕,讓她癡情地為他生下一兒一女。
可後來買紅妹說了一句話:女人有一件事千萬不能幹。
1970年,買紅妹生于河南,從小能歌善舞。
她14歲應征入伍,成為西北軍區某文工團的舞蹈演員。
一天,買紅妹好運來了,随團下連隊慰問演出,獨幕喜劇演員因腹瀉不能登台,臨時頂替她,與人合作獨幕喜劇《女兵變奏曲》。
買紅妹23歲登上央視,與魏積安合演獨幕喜劇《小保姆》迎來掌聲。
25歲,登上央視春晚,與郭冬臨合演獨幕喜劇《有事您說話》,名聲大震。
之後,與郭冬臨還合作《有事您呼我》等獨幕喜劇,名揚天下。
26歲,央視主持人汪文華,在欄目《曲苑雜壇》中,為她量身打造《買買提系列獨幕喜劇》,歡聲不斷。
買紅妹30歲時,為了事業還未婚單身,恰巧與歌星孫楠在圈内聚會上邂逅。
孫楠為何無情将知名歌手辛欣抛棄?
隻因他早就把買紅妹當成夢中情人。
他曾指着電視上表演的買紅妹說:“媽,這就是您未來的兒媳婦。”
辛欣真不值,曾鼓勵與支援他到大紅大紫,而自己卻枉費10年青春時光,付出了所有。
自從與買紅妹相遇後,他就愛唱《愛你的心無法自拔》,《生生世世》都愛她。
兩人相見不到24小時,他向買紅妹求婚:“買買,嫁給我吧!”
緣分來了擋不住,僅3個月他倆閃婚。
婚後買紅妹的衣服鞋子,都是他買回家,有這樣一個細心男人,她感到幸福。
第二年,她為孫楠生下女兒。
在自己的事業與女兒、丈夫面前,究竟誰更重要?
當然是女兒,于是放棄自己事業。
雙方都有父母能帶孩子,為何他要選擇自己帶?隻因要做稱職的母親,更是為了孩子好。
再說,美好的婚姻是需要好好經營的,是以她選擇相夫教子。
懷孕時她自己負責裝修房子,如今要助力丈夫成功。
當年,孫楠參加“第17屆中國電視金鷹獎”頒獎晚,錄制影視專輯《第一楠主角》,他很感謝妻子的支援。
在她精心撫育下,女兒2歲時就拿話筒模仿父親唱《不見不散》。
這年孫楠錄制專輯《緣分的天空》,是對妻子的感謝。
買紅妹37歲又生下兒子。
是呀,夫唱婦随,丈夫事業如日中天,兒女雙全,該是多麼的幸福啊!
但是,婚姻是瑣碎的,感情再深厚的夫妻,也經不起平凡的消磨。
買紅妹的不幸,在于2008年她複出之後,她在外忙碌,無時間與他溝通。
後來在她最痛苦時曾說,女人有一件事千萬不能幹。
那就是她複出後隻為自己事業與孩子,而忽略了與丈夫溝通。
于是,孫楠忽然在外過夜不回家。
買紅妹自然心有不滿,問他為何不回家。
他解釋與朋友僅僅打打高爾夫球而已,買紅妹提醒他:“我不重要,可孩子重要啊!”
後來買紅妹才如道,他與體肓節目主持人、三婚的潘蔚熱戀着。
她憤怒過,但冷靜後想,隻要他回心轉意,她與孩子會在家耐心等他回家。
買紅妹回歸家庭,頭上的光環消失了,失去了從前舞台上的魅力,但她沒有後悔過,就算是為了孩子與丈夫,犧牲所有也值得。
她知道婚姻就是柴油鹽米,誰家沒有磕磕絆絆?于是她原諒了丈夫。
但他不但不改正,反而找理由解釋。
2009年,孫楠突然向買紅妹提出離婚。
離婚?她問孫楠:“我放棄自己酷愛的事業,9年時間為你生兒育女付出了所有,值嗎?”
他堅持要離。
她怒了:“你為何要追我,你配不配當父親?”
但婚還是離了,她無法接受現實:長達9年婚,除了一雙兒女什麼都沒有。
更可氣的是,一年後孫楠向法院起訴,要兒女撫養權。
孫楠奪子案一傳出,引來網友責罵:薄情寡義。
律師認為兒子隻有3歲,隻适合跟母親成長,可孫楠堅持要争。
買紅妹心口像壓千斤巨石,一天深夜,獨自走到偏僻無人的海灘,想放聲痛哭一場。
她怕自己哭着跳海,便用腳來回在沙灘上劃了深深一道溝,在沙灘上寫下兒女名字。
突然,一對談戀愛的情侶走了過來,買紅妹停止了哭泣。
姑娘問:“這麼晚了,你在這裡幹嘛?”
買紅妹怕對方認出自己,站起身往前走,這對情侶一直跟着她怕她跳海。
情侶一直看着買紅妹走進酒店才離去。
令她最感動的,是7天後,她在微網誌上看到姑娘留言:“姐姐,對不起,那天打擾你發洩了。此事隻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那一刻她淚如雨奔,要不是姑娘一“救”,也許跳入了大海。
從三亞回家,她仍沉浸在憂傷中,父母來家幫她照顧兒女,4年沒開手機不見朋友。
好多網友知情後才感歎,幾年都沒見過買紅妹的身影了,願來她背後有這難以想象而令人心疼的隐情。
突然有一天她才明白,婚姻是一門學問,是需要夫妻共同經營的。
于是她不想讓父母操心,不想給孩子留下不存的印象。
最令人佩服的,明明是孫楠忘恩負義踢她出門,可她卻這樣對他。
後來在電視台做節目時她說:“我和他有很多共同朋友,我不想說對方一個不字,畢竟他是孩子父親。”
觀衆聽了都落淚。
從此她将心投到了孩子與事業上。
在買紅妹最痛苦無助時,是影視大腕張國立将她拉出絕境。
他自導自演電視劇《不如跳舞》時,對她說:“妹子,你不演戲就虧了,必須出來演,我簽你。”
後來,買紅妹又與張國立合作了《擡頭見喜》《愛情最美麗》等影視劇。
買紅妹既拍戲又撫養兒女,好“可憐”的單身媽媽啊!
她曾說:“我沒限制他自由,對他是那樣的尊重、信任與包容,非常珍惜這來之不易、有兒女雙全的婚姻。”
可是,她當時不知婚姻是一紙契書,考驗的是一個人的人品與責任感,是以與孫楠閃婚。
她說,現在才明白,婚姻是一門學問,說好了一生幸福,說不好一世困苦。
是啊!結婚是一個瞬間,婚姻卻是一生。隻有彼此了解和接納,容忍和成全,才是幸福婚姻的良方。
如今,買紅妹離婚12年了,孫楠在離異當年,就與高爾夫主持人獲得“幸福”。
而50歲的買紅妹至今單身,獨自帶着兒女生活着,值,還是不值呢?
作者:以情動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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