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類中,用static聲明的成員變量為靜态變量,或者叫做:類屬性,類變量
1. 它為該類的公用變量,屬于類,被該類的所有執行個體共享,在類被載入時被顯式初始化
2. 對于該類的所有對象來說,static成員變量隻有一份,被該類的所有對象共享!!
3. 可以使用“對象.類屬性”來調用。不過,一般都是用“類名.類屬性”
4. static變量置于方法區中
用static聲明的方法為靜态方法
1. 不需要對象,就可以調用(類名.方法名)
2. 在調用該方法時,不會将對象的引用傳遞給它,是以在static方法中不可通路非static的成員
如果希望加載後,對整個類進行某些初始化操作,可以使用static初始化塊。
是在類初始化時執行,不是在建立對象時執行
靜态初始化塊中不能通路非static成員
執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