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護人民的生命财産安全
確定道路安全暢通
清遠公安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
持續開展以勸導教育為主
人性化執法方式“寬嚴相濟”的
全市最嚴交通安全整治系列行動
10月21日
清遠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雙德會
督導檢查了本次最嚴交通整治的行動現場
全市共出動16400人次參加行動
其中公安部門11208人次
黨政部門5192人次
勸導員勸導重點交通違法39539起
2021年全市最嚴交通安全整治系列行動
第三十一次統一行動現場情況
清遠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雙德會在向現場執勤民警了解該處交通整治情況
清遠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雙德會在向執勤民警了解專用于監測貨車司機是否疲勞駕駛的道路運輸車輛動态監管系統
2021年全市最嚴交通整治第三十一次統一行動排程會議
本次行動中查處案例一
10月21日晚上,佛岡收費站執勤點的執勤民警對粵r2***9小車進行檢查時,公安技術系統預警該車的車主在實習期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民警經進一步檢查發現駕駛員正是車主,其小轎車駕駛證的實習期是至2022年3月25日才結束,民警再對其同行的2名乘客核對相關資訊後發現,1名乘客無駕駛證,另外1名乘客駕齡2年1個月,未達到3年以上駕齡。
随後執勤民警依法對該駕駛員在實習期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人民币的處罰。
本次行動中查處案例二
10月21日21時58分,蘇某飲酒後駕駛一輛二輪機車途經清新區太平鎮太平大街路段時,被現場執勤民警査獲。經查,蘇某并未取得機車駕駛證、未佩戴安全頭盔,且駕駛的二輪機車無懸挂号牌。
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駕駛人蘇某的酒精含量為:70mg/100ml,符合駕駛人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的酒後駕駛國家标準。民警依法對其作出暫扣機動車及罰款4200元人民币的處罰。
警
方
提
醒
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編輯 丨 阿林、山月
出品 丨清遠市警察局
【來源:平安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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