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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看王甫律師如何辯護終獲無罪判決?一、案情簡介二、辯護思路三、案件結果四、辦案随筆

作者:庭立方刑事律師平台

c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北京新邦律師事務所王甫律師成功辯護,獲無罪判決

應當把辯護的權利交給每一個人。隻有這樣,我們的法律才是真正公平的。——威廉·朗格諾

2013年10月13日,c某某因敲詐勒索罪被遵化市警察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4日,c某某被刑事逮捕,涉嫌罪名是敲詐勒索罪。 2014年6月3日,遵化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c某某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當事人上訴,二審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14年11月,被取保候審的c某某找到王甫律師,希望王甫律師團隊能為自己辯護。

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1、本案沒有被害人,沒有被害人敲詐勒索案件不能成立;

2、c某某沒有使用任何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财物;

3、c某某沒有敲詐勒索的主觀故意;

4、本案是為了阻止c某某上訪而人為制造出來的。

綜上,指控c某某構成敲詐勒索罪的罪名不成立,對c某某應當判決無罪。

最終法院認定c某某犯敲詐勒索罪的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依法宣告無罪。

從法律層面而言,敲詐勒索是财産類犯罪,是以恐吓、威脅或要挾的方法,使被害人産生恐懼心理,出于恐懼心理而傳遞财物的行為。本案中,在客觀層面,被告人不存在敲詐勒索的行為,在客觀層面已經出罪了,無需評價客觀阻卻事由,更遑論主觀層面。

C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看王甫律師如何辯護終獲無罪判決?一、案情簡介二、辯護思路三、案件結果四、辦案随筆

王甫簡介:

王甫律師曾有多年從警生涯,後辭去公職從事執業律師。長期呼籲司法公正,連續為國家立法、司法個案書寫分析、評論文章,曾為騰訊新聞、東方早報、界面新聞等媒體撰寫評論。

代理過大量有影響、有難度的案件。在多起海内外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中為當事人進行辯護,以辦理疑難複雜刑事案件見長,多次取得重大突破。所經辦的案件常為各大媒體廣泛報道。

創辦我辯護網,堅持知識分子之理性,通過律師視角向業界和公衆提供案件、熱點事件評論和探讨平台。倡導法律界超越左右,以解決問題的态度推動法治。彙聚衆人點滴之努力,實作法治逐漸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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