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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違法且身份不明的藝人在傳回網絡平台後被"封殺",不允許演戲能帶貨直播?

之前一些違法不明的藝人如範冰冰、黃海波等正在通過各種方式回歸大衆視野,有的通過網絡平台直播帶貨,還賺滿一壺。

要明确和細化标準,依法界定劣等藝術家,根據其違法和不良行為的程度,明确"封殺"的時間和範圍,平衡和維護公共利益。

近日,針對交通霸權、"美食圈"亂象、藝人違法不敗等娛樂領域問題,中宣部釋出《關于發展娛樂領域綜合治理的通知》,呼籲加大對違法不敗藝人的懲戒力度,禁止不良藝人調崗歸來。

《法治日報》記者梳理發現,近日,吳儀凡、張哲涵等多位藝人被列入不良藝人行列,被業内實施"封殺";

面對這種情況,有人支援關注。支援者認為,藝術家是犯了錯誤的普通人,應該給他們一個展示自己的機會,反對者認為"阻止"藝術家不應該局限于傳統的電影和電視,也應該擴充到網際網路平台。

多位業内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明星藝人是公衆人物,具有較強的公衆屬性,需要将雙唱的标準德國藝術限制,非法和不确定的藝人應嚴格限制他們回歸舞台和各種網絡平台。同時,要明确和細化标準,依法界定劣等藝術家,并根據其違法程度和不響應明确"封堵"的時間和範圍,平衡和維護公共利益。

非法不當行為被"阻止"

對藝術家的要求應該更高

近日,娛樂圈"震"——多位藝人因違法且未被官方通知,被行業協會撤下,他的作品被各大平台下架、微網誌等社交媒體賬号封禁。對此,網友稱其為"全網封鎖"。

8月15日,中國表演行業協會釋出通知,經協會道德自律委員會審查後,演員張哲翰在日本參拜靖國神社等嚴重不當行為,不僅傷害了民族感情,而且對其觀衆的年輕人對其不當行為産生了不良影響, 并按照《績效行業表演者自律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會員機關抵制其工作。

8月17日,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就吳一凡的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協會秘書處負責人表示,各大網絡視聽平台已經下架吳一凡相關作品,百度對其"非法和未确定藝術家"的資料标簽、微網誌表示,"協會絕不會為違法、道德人士提供發聲的機會和平台,絕不讓這些人和作品在網絡視聽行業有立足之地。

針對鄭爽逃稅、《陰陽契約》等問題,8月27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下達決定:鄭爽參演電視劇《神奇女俠的鬼魂》;在此之前,它的微網誌賬号已被永久封禁。

這幾年,有範冰冰、黃海波、柯振東等藝人因逃稅、賣淫、吸毒等問題被"全網封殺"。

"全網封堵",不給一個立足點,為什麼不好藝人要這麼嚴厲?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偉認為,名藝人高度關注輿論,言行對公衆影響很大,甚至可能導緻年輕人效仿,是以他們的訴求不能等同于普通人, 他們的社會責任和道德水準應該有更高的要求。

"成為壞藝人的原因是因為它違背了道德底線,甚至違法犯罪,如果讓壞藝人再次流動、流淌,會導緻一些年輕粉絲樹立錯誤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念,是以壞藝人必須受到嚴厲懲罰。"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敏說。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甯認為,明星作為公衆人物往往兼具名利,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是以他們的言行應該更加謹慎,比普通大衆更守法,道德标準更高, 這是他們必須在聚光燈下付出的"代價"。

違法行為的藝術家的回歸

有人支援反對

在吳儀凡、張哲涵等很多壞藝人被"封殺",很多影視網絡平台都"沒有這樣的人",範冰冰、黃海波等壞藝人被"封殺"或已經回歸大衆視野,活躍在各種活動或網絡平台。

兩年前被依法追加8億元以上還稅、罰款的範冰冰,現在定期參加時尚活動,出現在時尚雜志上,擁有6400萬微網誌粉絲、1238萬粉絲和669萬季音粉絲,并推出了自己的面具品牌并在網上銷售。2019年10月在直播中與網紅一起,在幾分鐘内就赢取了超過1000萬元的銷售額。

在範冰冰8月29日釋出的一條推文中,有網友評論道:"為什麼鄭爽被罰款2億多元禁賽,而範冰冰8億多元卻還這麼活躍?""

被學校錄取六個月的黃海波現在正在釋出短視訊,通過他的169萬粉絲抖動帳戶教授表演技巧,标簽為"黃色海博表演工作坊"。在他顫抖的評論中,一些網友呼籲"回來做一個場景",并說,"隻是對一個男人犯了一個小錯誤,或者期待你的工作。

記者梳理發現,無論是範冰冰、黃海波,還是柯振東、羅志祥,對于這些非法且未定決心的藝術家"從江湖中重新出現",網友們的争論非常大,一方堅持認為已經付出了代價,應該給改革的機會;

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4天的柯振東,如今他的微網誌上有3379萬粉絲。8月19日,柯振東在推特上慶祝他上路10周年。在微網誌評論中,熱門評論中的前兩個态度大相徑庭,一個說"毒藝人的生活是黑色的!"争吵。另一位安慰說:"過上嚴肅的生活。"

因私生活被前女友大發雷霆的羅志祥擁有3362萬粉絲和4.5億點贊。在7月29日釋出的短視訊下,評分最高的評論開玩笑說:"吳儀凡剛進去,你出來了,你們倆換了工作。"也有粉絲說:"八卦消息說你郁悶了,我會趕時間見你,隻要你好,你依然是我心中的男神。"

在網際網路飛速發展的當下,藝人不再完全依賴傳統影視平台的發展,更多的是依賴網絡平台和網絡流量。那麼,對違法、卑鄙的藝人的懲罰,應該延伸到網絡平台嗎?

接受訪談的幾位專家均持肯定态度。他們認為,讓壞藝人在網絡平台上活躍,容易讓公衆認為對壞藝人的懲罰沒有到位,藝人違法劣但仍然活得好,這會給社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價值取向。

平台負有監管責任

經濟效益不能單獨看得見

在網絡平台方面,使用網絡平台的不良藝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監管責任?

記者采訪了多家網絡平台,部分平台對此拒絕回應,有平台表示對不良藝人的定性和處理,是嚴格按照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等相關部門的要求去做的,平台沒有獨立的主動性和判斷。

記者在多個網絡平台查詢了其已發表作品的稽核規則,發現這些規則并非直接針對藝術家的内容,而是提出要建構一個和諧、法治、健康的網絡環境。如果聲音清晰,禁止含有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從事不符合其年齡組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不理智、底線追求明星的行為,《微網誌共同體公約》明确,符合并貫徹執行《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管理政策, 保護微網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2020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釋出的《關于加強網絡節目直播和電子商務直播管理的通知》已經明确規定,網絡節目直播平台、電子商務直播平台采取有效措施,不向違法、不作為藝人提供公開露面的機會,防止富人和富人等不良氣氛的傳播, 直播領域的庸俗和庸俗,沖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污染網絡視聽生态。

說到網絡平台的責任,國家級導演、中國電視劇常委常務理事、車道線副秘書長認為,一些網絡平台對于不良藝人的出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網絡平台不能隻看收視率、點選率理論,隻注重經濟效益,忽視作為公共媒體的社會責任。"一些網絡平台對流量霸權、畸形美學、'美食圈'混亂、'延時'風等視而不見,應該加強。

汽車賽道線認為,堅決不能讓壞藝人重返舞台、網絡平台,對于嚴重亵渎神明的藝人是永遠不會使用的,否則他們一方面是相反的教材,另一方面,有一大批粉絲依靠平台賺錢,會誤導年輕人。

"網絡平台應該有專業的良知,承擔起維護良好文化環境的社會責任,應該是一種過濾而不是不良氛圍的助推器。目前,要完善媒體法律法規,規範和促進網絡平台的創新發展。車道上說。

依法界定何為不良行為

分層分類限制

有專家還警告說,所有有負面消息的明星藝人都不應該"用棍子殺了"。

"即使是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要求的藝術家,也應該區分嚴重和輕微的社會影響,其中一些可以消除或補償,并給予悔改的機會。中國政法大學文化娛樂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影視娛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劉承銀說。

他認為,這背後的關鍵是,首先要确定什麼是不法行為,是違反行業規範還是違反公共秩序,其次,根據決心的性質和程度對藝術家和複出施加限制。

鄭甯還認為,根據藝術家違法和不道德行為的情況和性質,依法、比例、程式确定限制藝術家職業生涯的時間和範圍。"如果藝術家有嚴重的犯罪行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否以及如何限制不光彩的藝術家仍有待讨論。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表演行業表演者自律辦法》規定,1年、3年、5年、永久性等不同程度的行業抵制,應當根據違反表演藝術規範所造成的嚴重程度和危害程度予以實施。被抵制的藝人需要繼續演出的,應當在抵制期屆滿前3個月内向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道德建設委員會全面審議後,就是否同意複出發表意見。

"當平台限制藝人有劣等行為時,可以參考上述規定來劃分他們的複出水準。如果一些藝術家犯下嚴重罪行,他們應該終身禁止參加展覽;如果他們的行為沒有那麼嚴重,他們可以限制他們複出的持續時間,隻要他們已經改變了他們的康複,仍然有卷土重來的可能性。"劉成英說。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有一些不良藝術家的家庭被圍困的現象,朱偉提醒說:"法律從來都不是'家庭坐席制',但如果藝術家的家人打着藝術家的旗号做違法的事情,藝術家充當'白手套'假裝不知道,就可能涉及到同謀的問題。"

(原标題:壞藝人不能讓戲能用貨生活)

專欄編輯:秦紅 文字編輯:宋豔軒 标題:Instagram 照片編輯 徐佳敏

來源:作者: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