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離婚男的媽媽又來機關了,要我們大家給他的兒子介紹對象,看看誰家有合适的親朋好友,給牽個線,搭個橋,必有重謝,我們都心照不宣的一緻沉默,誰也不搭她的話,離婚男的媽媽把帶來的冬棗給每個同僚抓了一把,放在了辦公桌上。我們隻能被動接受!臨走的時候對我招手,說有兩句話對我說,我隻好出去。

她說我熱心腸,人緣好,為人還仗義,我一聽她這話,就知道她肚裡沒憋着好屁!果不其然,她讓我把我們機關未婚的女同僚給他兒子介紹一下,不管年齡大小都行,我心想小姑娘人家肯定不嫁你兒子,年齡大點的那位女同僚,人家要求你們也達不到,我直接說小姑娘都有男朋友了,37歲的女同僚,人家有自己的要求,你看看你們符合不?
一、父母健全,有終身俸。
二、父母歲數不能太大,結婚後要能帶孩子。
三、男方要有自己穩定的事業或職業。
四、必須是兄妹倆或姐弟倆,不嫁弟兄兩個的。
五、 婚後不與老人一起住。
我把這五點要求對她說後,她說條件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從中好好給說道說道!
見過臉皮厚的,沒見過臉皮這麼厚的!
我是不是要無視他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