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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饞捕了8條魚,德陽一男子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作者:海外網

來源:紅星新聞

近日,一名在四川北川務工的德陽籍男子唐某,因嘴饞到河裡捕魚,被巡邏民警抓個正着。經查,唐某共捕獲8條魚,經鑒定屬于我省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野生動物。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北川警方獲悉,目前,唐某已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唐某河裡捕魚被現場擋獲

北川縣警察局陳家壩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春節前的一天晚上11時許,河道警長在都壩河進行巡邏檢查時,在曲山鎮财神廟段發現河道中有亮光晃動,民警走近後,發現一名男子頭戴探照燈,穿着塑膠深水褲,正在清理粘網上的魚。而河壩岸邊放着一個塑膠桶,桶裡裝有7條石巴子魚(俗名),一條麻魚子。

民警經現場詢問了解到,男子唐某,德陽市人,在北川一砂場務工。唐某供認,他知道北川各條河流禁止捕魚,由于嘴饞想吃野生魚,就懷着僥幸心理,深夜偷偷進入都壩河,将砂場撿來的廢鋼筋在河道裡固定一排,把購買的魚粘網繃在鋼筋上,用石頭把魚網下端紮緊,自己在上遊通過驅趕、蹬石頭等方法将魚追趕到網子上去,半個多小時捕獲了8條魚。

民警介紹,2月5日,他們将唐某捕獲的魚送往相關部門鑒定。經鑒定,8條魚分别為黃石爬鮡、中華沙鳅,且屬于我省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野生動物。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北府通]11号通告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對北川重點水域實行常年禁捕,禁捕範圍:平通河(北川段),青片河、白草河、通口河、都壩河、安昌河、蘇堡河、茶坪河幹流及其一級支流。在禁捕範圍和時間内違法捕撈天然漁業資源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條款進行處罰。

目前,警方已對唐某采取了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李遠梅 白宗亮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