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國家衛健委:從深層次解決鄉村醫生收入待遇、養老保障問題

作者:青新社

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有鄉村醫生122.7萬人,其中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43.5萬人。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433号建議、第4562号建議、第7750号建議全都關注到了鄉村醫生的培養、收入、養老等問題。

近日,針對上述建議内容,國家衛健委經商相關部門一一作出答複。

國家衛健委:從深層次解決鄉村醫生收入待遇、養老保障問題

配圖

關于加快後備鄉村醫生的培養——

答複中提到,2010年,我國正式啟動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并提出“兩免一補”(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政策,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臨床醫學及中醫學專業的全科醫療衛生人才。

十年來,全國先後有30個省份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中央财政累計投入16億元,目前已有2萬餘畢業生到崗就業,有效緩解了基層衛生人才短缺問題。

為擴充人才隊伍,優化學曆結構,提高農村地區醫療服務水準,2020年,國家衛健委印發《關于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的意見》,允許有意願從事鄉村醫生且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曆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機關的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對于從事鄉村醫生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參加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被聘用後,鄉鎮衛生院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保障其相關待遇。

國家衛健委:從深層次解決鄉村醫生收入待遇、養老保障問題

關于妥善解決鄉村醫生收入——

答複明确,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鄉村醫生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藥物補助、一般診療費三部分組成。

一是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逐年提高。經費補助從2009年的15元增加到2020年的74元,原則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務由村衛生室承擔,補助經費根據工作任務的考核情況進行撥付,鄉村醫生獲得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也随之增加。

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603億元,要求新增5元經費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群,可按有關規定統籌用于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經常性支出。

二是支援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可獲得基本藥物補助。中央财政從2011年起,按照農村人口5元/人的标準,根據不同比例對各地撥付基本藥物補助。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補助資金91億元(含對村衛生室的補助26.9億元)。

三是一般診療費補助。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一般診療費給予補償。各地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标準多數為5元,河北、天津等地将标準提高到10元,提高鄉村醫生收入。

此外,條件較好的地區對鄉村醫生及村衛生室運作經費給予一定的補助。

河北承德對服務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衛生室分别給予每年5000—15000元的定額補助,同時,給予村衛生室每年運作經費補助3000—5000元。

山西太原每年每村安排不低于1000元的補助用于村衛生室水、電、暖和資訊網絡運作。

海南瓊海明确鄉村醫生工作經費标準,将村衛生室的網絡資費、醫療廢棄物處置費等納入市級财政預算,網絡資費每年600元,醫療廢棄物處置費每年900元,減輕村衛生室運轉成本,保障正常運轉。

國家衛健委:從深層次解決鄉村醫生收入待遇、養老保障問題

關于加強鄉村醫生的基本醫療、養老保障——

答複提到,對于在崗鄉村醫生參加養老保險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已具有鄉鎮衛生院正式事業編制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參加機關事業機關養老保險。

二是鄉鎮衛生院聘用的編外醫護人員,依法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鄉鎮衛生院和聘用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是未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關系的醫護人員,可以按照當地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通過提高鄉村醫生在職時收入水準,幫助其長繳費,提高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水準。

對于年滿60周歲的離崗鄉村醫生,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可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對于老年離崗鄉村醫生,多數地方采用定額補助或根據服務年限給予年資補助的方式提高養老待遇。

廣西、海南、甯夏等省區按照每工作1年每月15—20元的标準給予年資補助,在村衛生室工作時間越長,養老待遇就越高;廣東按每人每月700—900元的标準給予定額補助。

此外,安徽、江西、河南、青海等省還對在村衛生室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鄉村醫生每人每月給予不低于300元的養老補助,提高離崗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針對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規劃,國家衛健委明确——

不斷提高鄉村醫生收入水準。指導各地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藥物補助和一般診療費,規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考核和資金撥付,確定補助資金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同時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推進村衛生室醫保結算,切實将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基本醫保門診統籌支付範圍,多管道提升鄉村醫生收入待遇。

繼續推動解決鄉村醫生養老退出問題。鼓勵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支援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和鄉村一體化管理,推廣廣東、甘肅等地開展“鄉聘村用”改革經驗,從深層次解決鄉村醫生收入待遇、養老保障問題。

同時引導鄉村醫生早參保、多繳費、多積累,提高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水準,不斷提高包括鄉村醫生在内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準。

持續加強鄉村醫生準入管理。鼓勵在崗鄉村醫生參加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主動提升自身學曆層次和執業資格,逐漸完善鄉村醫生隊伍發展的政策支援體系,根據東中西部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分類施策,穩步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

■劉潔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