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在酒店嫖娼遇民警盤查,45歲男子李基(化名)不僅拒不配合,還腳踢、咬傷民警,緻一民警輕微傷。
7月1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該案刑事判決書中獲悉,日前,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基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被告人李基原本系上海某資訊技術公司員工,年收入超百萬,至今未婚。2021年3月18日17時許,李基在上海市肇嘉浜路某酒店房間内實施嫖娼違法行為。同日,徐彙分局斜土路派出所接群衆舉報稱,該酒店内有人賣淫嫖娼,根據所内布控指揮,民警趕赴現場調查情況,并鎖定了涉嫌嫖娼的李基。
18時許,兩名民警接指令在酒店外對李基實施控制、盤問和檢查。兩名民警将李基帶至酒店附近停車場崗亭處盤問,民警依法向李基表明警察身份、出示人民警察證,并要求李基配合調查。李基為擺脫控制,用腳踢兩名民警,用牙齒咬傷一民警右手中指,之後,李基當場被增援民警抓獲。
經鑒定,一民警遭咬傷緻皮膚破損,構成輕微傷。
審查起訴階段,李基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公訴機關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應當以襲警罪追究被告人李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基有坦白情節,能夠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李基有嫖娼劣迹,酌情從重處罰。
庭審中,被告人李基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的事實、證據、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
據上海法治報報道,在最後陳述階段,李基悔不當初,他說,“在被拘押之前,我是外企收入年收入超過100萬元的人員,我是被襲警罪起訴的,我渾身冒汗,事實上我丢掉了工作,也讓父母蒙羞,我自己的人生也改寫了,希望重新投入生活,不要進入社會的邊緣。”
上海徐彙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基犯襲警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适當,應予采納。6月18日,該院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另外,李基因嫖娼行為被上海市警察局徐彙分局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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