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花盡積蓄為子買房卻被抵押借款 老兩口面臨無家可歸

來源:武漢晚報

武漢晚報訊(記者梁爽 通訊員劉亞男 何祎)花了大半輩子積蓄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本想着可以安享晚年了。直到法院執行人員找上門,這對老夫妻才知道,房子居然被兒子拿去做了借款抵押。記者從黃陂區法院獲悉,目前該套房産仍處于執行過程中。

2018年1月,朱某以資金周轉為由向某典當公司借款80萬元,借款期限為6個月。雙方簽訂借款合同約定:若朱某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則構成違約,朱某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要支付延期履行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之日為止。朱某以自有的、坐落于武漢某城區的某房産作為抵押。朱某配合某典當公司在不動産登記局為前述房産辦理了不動産登記證明,證明權利或事項為抵押權,權利人為某典當公司。後朱某未依約履行其還款義務引發了訴訟,判決生效後,該某典當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申請拍賣前述房産。

案件執行過程中,朱某一直未主動履行義務。經過調查發現朱某名下除了上述房産外,并無銀行存款、車輛等其他可供執行财産,而且朱某本人也已不知去向。

執行法官到上述房屋時發現,朱某的父母住在房子裡。朱某的母親告訴執行法官,朱某是家裡的獨子,從小嬌生慣養。兩位老人都有終身俸,也不指望兒子養老,于是攢着勁買了這個房子給朱某,産權也登記在兒子朱某的名下,原本是想着讓兒子以後生活也能有個保障。對朱某在外借貸的事情,他們從沒聽他提過,對朱某将該房屋抵押出去的事情,更是毫不知情。

執行法官向朱某的父母解釋,由于朱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義務,也無其他可供執行财産,申請人有權申請拍賣這個房子,法院也有權依法處置該房産。起先,朱某的母親情緒非常激動,完全無法接受這項事實。執行人員一邊安撫朱某父母的情緒,一邊耐心釋法析理。兩位老人慢慢平靜下來,十分後悔對孩子的溺愛和放任。

目前該案還在執行中,考慮到朱某的父母已然年邁,執行人員一方面通過釋法明理的方式,讓朱某及其家人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另一方面也積極組織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雙方面對面溝通協商,争取能通過和解或者其他方式處理案件。

法官說法

執行案件中,房産權屬的确認原則上以不動産登記部門登記為準。很多父母努力工作大半輩子,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就為了給孩子買房成家。這種情況現在雖然很普遍,但是作為子女,不應認為父母的給與和付出是理所當然的,就心安理得地接受。子女應該珍惜父母毫無保留的付出,腳踏實地過日子,不要讓父母傾盡心血為了孩子,等到老了卻又被孩子傷透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