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候,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一個時辰相當于現在的兩小時。
子時,是在夜間11點至0點。
以此類推,亥時為夜晚9點至10點。
而夜晚分成四個時段,開始到清晨的五個節點,更夫會敲鑼擊鼓,提醒人們到了何時。
一夜共五次,即五更,也稱五鼓、五夜。
一更:
在戌時一刻,即傍晚6:36左右,也稱黃昏、日暮、日夕、甲夜等。
此時太陽剛剛落山,暮色蒼茫,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還有人類活動的迹象,故有“一更人”之說。
二更:
在亥時三刻,即夜間9:45左右,又稱為人定、定昏。
此時天已經完全黑下來,萬籁俱寂,人類停止了戶外活動,大多在家中睡覺休息了,但還隐約可以聽到報時的鑼聲,是以有“二更鑼”之說。
三更:
也稱為夜半三更,即夜間十一點五十五分左右(一說為零點整),也稱夜半、中夜、子夜。
此時夜色深深,是一夜之間最黑暗的時候,古人認為這個時候,是鬼的活動時間,故稱“三更鬼”。
四更:
在醜時二刻,即夜間一點零四分左右,也稱為荒雞、雞鳴。此時天一點一點開始出現曙色,也就是蒙蒙亮的時候,人類正處于深度睡眠時期,一些盜賊喜歡在這一時刻作案,是以,四更天也稱為“狗盜之時”——“四更盜”。
五更:
在寅時四刻,即淩晨三點十四分左右,也稱為黎明、平旦,正處于夜與日交替的時間,此時雞鳴四起,故稱為“五更雞”,人們逐漸從睡夢中醒來,開始了新的一天。
夜晚敲鼓,晨起擊鐘,這就是所謂的“晨鐘暮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