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專家談審計法]黃薇:完善審計監督制度 規範和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作者:審計署

視訊加載中...

審計法是審計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此次修改審計法,進一步健全審計監督機制,擴大審計監督範圍,提升審計監督效能,着力推進建設人民滿意的審計機關和高素質專業化的審計隊伍,主要展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堅持改革與法治相統一。新審計法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審計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擴大審計監督範圍,将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營運情況、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産、國家重大經濟社會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非國有金融機構等納入審計監督範圍,推進審計監督全覆寫,有利于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審計制度改革。

二是堅持權責相統一。新審計法一方面賦予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須的權限,如規定審計機關對取得的電子資料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需要向被審計機關核實有關情況的,被審計機關應當予以配合;審計機關進行審計時,有權檢查被審計機關資訊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等。另一方面,嚴格規範審計行為,完善審計程式,如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其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活動,不得幹預、插手被審計機關及其相關機關的正常生産經營和管理活動;審計人員向有關機關和個人進行調查時,應當不少于二人,并出示工作證件和審計通知書副本等。

三是堅持加強審計監督與保障被審計機關的合法權益相統一。新審計法在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履職的同時,也注意保護被審計機關的合法權益。如規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在執行職務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隐私和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洩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并對違反這一規定的,明确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又如,為貫徹便民原則,減輕被審計機關負擔,規定審計機關在通過國家政務資訊系統和資料共享平台取得的電子資料等資料能夠滿足需要的前提下,不得要求被審計機關重複提供等。

新修改的審計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時代審計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相信在廣大審計機關和審計從業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新審計法能夠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維護國家财政經濟秩序,提高财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更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視訊制作:王易歐

來源:審計署

(責任編輯:李亮 劉文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