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湖南省委準許,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株洲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顧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峰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銷毀、轉移、隐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婚生育一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顧峰身為黨員上司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三觀扭曲,法紀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準許,決定給予顧峰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檔編輯:雍凱
來源:作者:三湘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