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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學習(三):Java基礎文法(變量、常量、資料類型、運算符與資料類型轉換)Java基礎文法(變量、常量、資料類型、運算符與資料類型轉換)

java中,使用者可以通過指定資料類型和辨別符來聲明變量,其基本文法為:

datatype identifier; 

或 

datatype identifier = value;

其中,datatype是變量類型,如int/string/char/double/boolean等;identifier是變量名稱,即辨別符;value就是聲明變量的值。

注:

a、辨別符由數字0-9、大小寫字母、下劃線、美元符号、人民币符号以及所有在十六進制0xc0前的ascii碼組成;

b、類或結構中的變量,若沒有顯示地初始化,則預設初始值為0;方法中的變量必須顯示地初始化,否則出錯。

變量按照作用域的不同可以分為:類變量、局部變量、方法參數變量、異常處理參數變量。

示例代碼如下:

在c/c++中,要以const關鍵字定義一個常量,而在java中const不是關鍵字元,而是一個保留字元,它使用final關鍵字來定義一個常量,其文法如下:

final datatype constantname;

其中,final是定義常量的關鍵字,datatype是指明常量的資料類型,constantname是常量的名稱。

a、在定義常量時需要對其進行初始化;

b、final不僅可以用來修飾基本資料類型的常量,還可以用來修飾對象的引用或者方法。

c、在java語言中,為了與變量差別,常量一般都采用大寫字元。

java語言的資料類型主要分為兩大類:基本資料類型(位元組型byte、字元型char、布爾型boolean、單精度浮點型float、雙精度浮點型double、整型int、短整型short、長整型long)和引用資料類型(數組、類class、接口interface)。

具體如下圖:

JAVA學習(三):Java基礎文法(變量、常量、資料類型、運算符與資料類型轉換)Java基礎文法(變量、常量、資料類型、運算符與資料類型轉換)
JAVA學習(三):Java基礎文法(變量、常量、資料類型、運算符與資料類型轉換)Java基礎文法(變量、常量、資料類型、運算符與資料類型轉換)

a、所有的基本資料類型的大小都已經明确規定好,在各種不同的平台上都保持不變,這一特點有助于提高java程式的移植性;

b、引用資料類型是由使用者自定義的,用于限制其他資料的類型,java語言中不支援c++中的指針類型、結構類型、聯合類型和枚舉類型;

c、對于浮點型資料來說,預設是double,若想被看做float,則需要在資料後面加上f或f;

d、java語言中的字元類型使用兩個位元組的unicode編碼表示,字元通常用十六進制表示,範圍從\u0000到\uffff,即0到65535。

運算符包括算術運算符、比較運算符、邏輯運算符、指派運算符、條件運算符、自增自減運算符、位運算符,還要考慮到運算符的優先級别。

a、自增自減運算符,例如i++和++i,其規則是誰在前先算誰;

b、在位運算符中,按位異或的運算符是^,這一點要特别注意;

資料類型轉換分為隐式轉換(自動類型轉換)和顯式轉換(強制類型轉換)兩種。

自動類型轉換的實作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兩種資料類型彼此相容,第二個是目标類型的取值範圍要大于源資料類型,即低級資料類型轉換為進階類型資料。

轉換規則如下:

(1)、數值型資料的轉換: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

(2)、字元型轉換為整型:char->int。

以上資料類型的轉換遵循從左到右的轉換順序,最終轉換成表達式中表示範圍最大的變量的資料類型。

顯示轉換:當兩種資料類型不相容或類型的取值小于源類型時,自動轉換無法進行,這時就需要進行強制類型轉換。

參考代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