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業務基礎知識
一、專業術語
1、會簽
會簽是撰拟公文的過程中,主辦機關主動與有關機關協商并核簽的一種辦文程式,一般當公文的内容涉及本機關的多個部門或與其他機關有關時,需要進行會簽。會簽根據對象的不同分為内部會簽和外部會簽。内部會簽用于與本機關内部的各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并核簽;外部會簽用于與外機關的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并核簽;二者的性質相同,但處理形式不同。
在管理系統中的會簽流程,例如離職、大學生畢業離校都要在不同的部門去簽字确認,這裡去哪個部門簽字沒有順序之分,但所有部門簽字完畢後才可以離職或離校。
2、宗地
parcel of
land,土地使用權人的權屬界址範圍内的地塊。
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一般情況下,一宗地為一個權屬機關;同一個土地使用者使用不相連接配接的若幹地塊時,則每一地塊分别為一宗。宗地是土地登記的基本單元,也是地籍調查的基本單元。曆史上曾稱宗地為“丘”。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是地球表面一塊有确定邊界、有确定權屬的土地,其面積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綠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設施用地等。以宗地為基本機關統一編号,叫宗地号,又稱地号,其有四層含義,稱為:區、帶、片、宗,從大範圍逐級展現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如:b107—24這個地号表示福田區第1帶07片第24宗地。
宗地是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通常,一宗地是一個所擁有或使用的一個地塊。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不相聯的幾個地塊時,則每一地塊應分别劃分宗地。當一個地塊為兩個以上權利人擁有或使用,而在實地又無法劃分他們之間的界線,這種地塊稱為共用宗。當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的地塊跨越土地登記機關所轄的範圍,即一個地塊分屬兩個以上土地登記機關管轄時,應按行政轄區界線分别劃宗。
3、繕證
繕證就是指土地登記程式的最後步驟,準确來說列印完證書,還要在土地證上蓋公章、貼土地的宗地圖并蓋騎縫章、空白處蓋空白章和貼印花稅發票等總稱“繕證”。通俗來說就是打證人員列印土地證書。
繕證種類:
1)房地産權證——房屋所有權确認為一人所有,或某機關(包括房管部門)所有的,發放房地産權證。
2)共有權保持證——房屋所有權确認為二人以上的共有産,除發給房地産權證一份,由所有權人收執外,另加發房屋共有權保持證,由共有人收執,産權為二人共有的,加發房屋
共有權保持證一份,三人共有的,加發共有權證二份,其餘類推。
3)國有土地使用證——作為使用土地的憑證,房屋的産權為土地使使用者名,不論該房屋是一人或多人所有而不能分割的一份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由房屋所有人持有。
4)他項權證——即在所有權上設定的權利,根據權利人申請,辦理他項權利登記,經過核實後發給權利人收執。
5)産權證明書——在确認所有權的同時,權利已發生或将發生變化(如繼承、贈與、買賣、征用)在這個時候,我們就不發房地産所有證(共有證)及土地使用證,可發産權證明書。凡發産權證明書的案件,一般情況下,除征用案外,都先不歸檔,留在經辦人處,待權利人辦理好變更的确權文書後,随原案辦理變更手續。
繕證的順序:
總收發→簽收→繕證→轉校對(簽收)→校對→入部→蓋章(鋼印、紅印)→轉發證(簽收)→寫通知→順号→發證→統計→歸檔
繕證的要求及步驟
繕證即填寫各類契證,所發出的契證都具有法律效力,是以制作必須嚴謹,要按城鄉建設部統一規定的權證式樣制作發證。
《房地産權證》的填寫:
(1)、所有權人:包括私有,公有,公産要填全稱,兩個或兩個以上共有要加寫x x x等x
x共有。
(2)、所有權性質:分為"全民所有"、"國有"、"集體所有"、"私有"、"宗教産"、"國家經租"、"軍産".
(3)、所有權人占有份額:"全部"、"共有"、占份額。
(4)、房屋坐落:填房屋坐落位置的詳細位址和地号。
(5)、四至:填房屋坐落四面鄰近的情況。
(6)、結構:結構分為"鋼"、"鋼和鋼筋凝土"、"鋼筋混凝土"、"混合結構"、"磚木結構".
(7)、層數:要填整幢房屋自然層的總層數。
(8)、基地面積:填房屋首層占地面積。
(9)、疊合面積:填房屋所有計積部位的總面積(包括房屋各層的面積,陽台計半面積及閣樓面積)。
繕證要注意的問題
(1)、繕證人在繕證前要先檢查"審定書"是否已審批确權,準予發證,并将"審定書","檔冊表"與附圖核對案号,地号,四至房屋的結構,面積是否一緻,必須填寫的項目是否清楚齊全,如有錯漏,要及時糾正和補項後方可繕證。
(2)、繕證一律用鋼筆黑墨水,力求字迹清楚不得塗改。
(3)、繕證時應先寫存根,後寫正文,盡量避免出錯。
(4)、共有權的房屋,應同時繕寫房屋共有權保持證,每個共有人繕寫一份。
(5)、在權證附記中應該記載的都必須填寫清楚。
(6)、某些項目可以使用橡皮字印的,應盡可能使用,以求版面整齊。
校對
1、鑒于平面附圖上記載着房屋的案号、地号、四至、房屋的結構、面積等,是以校對時應先将附圖與檔冊表校對,然後再校對檔冊表與契證是否相符,如有錯漏,要及時更正和補項,并在更正和補項處蓋上校對稽核章。
2、校對員在檢查校對無誤後,在權證存根規定的位置加蓋校對員姓名專用章,以示負責。
3、契證經校對無誤後,校對員要按契證号碼的大小順序,把契證全部入部登記,存底備查。
4、蓋印後轉交發證。
發證
1、發證需要憑收件收據,産權人的身份證及私章,如委托他人代領的,要有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及私章。
2、發證員核對完證件後,應在房地産權證存根及土地使用證存根規定位置加蓋發證員姓名專用章,以示負責,并在房地産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圖證接洽處,加蓋騎縫專用章後,才能将契證發給産權人或代理人,最後将存根和收據存入檔案備查。
3、發證後,檔案需作統計,然後順号歸檔。
其他
1、收件時一定要寫郵政編碼。
2、收件時一定要注明所屬的大馬路。
3、如産權人在外地、港澳、外國的,一定要留通訊位址。
二、業務流程
1、私房登記
私房登記實際上是商品房登記的一種延伸,是對城區各個商品房(含私房)進行逐一或者統一登記發證的一個辦理過程,該流程內建了私房登記和私房變更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