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邁克爾·喬丹的新球迷,雖然沒有親曆過喬丹輝煌的時代,但是并不妨礙我成為喬丹的粉絲。
前幾天寫過一篇我對喬丹看法的文章,沒想到反響很大,很多人和我一樣喜愛喬丹,也有人表示對喬丹的不屑,并爆出了喬丹的很多争論點。

說實話,喜歡喬丹是最近幾年的事情,也是通過集錦和錄像才知道他到底強在哪裡,也隻是單純地喜歡他的比賽和球技,對于其他一些事情并不是很了解。
通過評論區網友的留言,才知道喬丹還有那麼多的争論點,這使我更加産生了對喬丹的興趣。這幾天我一直在搜集有關喬丹的資料,發現他的争論點簡直多得不得了,這也說明了喬丹直到現在還備受關注。
當然,越是了解越是有很多話想說,這篇文章我們就來聊聊我對這些争論點的看法,作為一個新球迷,我是不戴有色眼鏡看待每一名球星的,我要說的也都是自己的觀點。
這話的意思我懂,就是說喬丹的球迷總是拿6冠說事,除了這6年喬丹什麼都不是。
沒有任何一個球星整個生涯都是總冠軍的,強如拉塞爾也不是隻打了11年。魔術師約翰遜新秀第一年就率隊拿到總冠軍,而且還是fmvp,可也不是整個生涯都是總冠軍。
喬丹被當時戰績很差的公牛選中,28.2分6.5籃闆5.9助攻2.4搶斷,入選全明星,當選年度最佳新秀,進入年度最佳陣容二隊,這就是喬丹第一個賽季的表現,展現了強大的得分能力,具備了成為超級巨星的潛質,也證明了公牛沒有選錯人。
回到問題本身,我不說喬丹的資料和榮譽,也不提傷病和退役,更不提40歲在奇才的兩年,我隻說喬丹在剩餘的時間練級不行嗎?
古龍小說《大人物》裡的秦歌之是以能成為萬千少女心目中的英雄,不就是因為他能在失敗後站起來,擦擦傷口上的血,回去繼續苦練武功,在曆經3次複仇不成功,在第四次殺了仇人才被稱為傳奇的嗎?如果第1次就成功,隻能說是個英雄,是個厲害人物,絕對稱不上傳奇。
一個傳奇的誕生是需要過程的,這個過程必須有低谷、有磨難、有勵志、有巅峰、有強大的對手、還有失落。
喬丹之是以能被稱為“籃球之神”,并不是直接跑到幼稚園球場上去狂虐兒童,而是翻過一座又一座高山、擊敗一個又一個對手,曆經磨難才到達的籃球之巅,被衆人敬仰。
就好像唐僧取經一樣,如果孫悟空帶着唐僧一個筋鬥雲飛到西天,取回真經後又一個筋鬥雲飛回大唐,這麼容易是不會成佛的。
是以,能用這個說法來貶低喬丹,可見是為了黑而黑。
看到這個說法後,我去查了一下資料,了解了這種情況确實存在,但是并不像網友說的那麼簡單。
喬丹後兩冠時期的3000萬年薪不計入工資帽,是因為聯盟當時有一項特殊的“伯德條款”,也就是“鳥權”。所謂伯德條款就是每支球隊都可以對連續三年沒有以自由球員身份更換過球隊,且合同到期成為自由身的球員。球隊可以使用鳥權續約球員,球員的工資不計入球隊工資帽。
單單那兩年使用鳥權的球員就不止喬丹一個人,尤因、佩頓、米勒、大衛羅賓遜、大夢、斯普瑞維爾、莫甯、格蘭特、凱文約翰遜、坎貝爾、朱萬霍華德等球星都是用的鳥權,工資都不計入球隊工資帽,隻不過喬丹的更多。
喬丹的年薪高達3000萬也是有原因的,這還要感謝紐約尼克斯的老闆,在上一年給尤因開出了一年1872萬美元的天價年薪後(也不計入工資帽),還是被喬丹率領的公牛隊擊敗。而當時公牛和喬丹并沒有完成續約,是以尼克斯老闆給喬丹一張空白支票,讓喬丹随便填。公牛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給出3000萬的年薪。
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喬丹是唯一年薪不計入工資帽的球員,為什麼其他球隊沒人反對,沒人上訴?甚至都覺得喬丹值這個價錢,就連現在所有球員再對喬丹不滿,也沒人拿這個問題說事,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拿這個問題說事的,都不是真正的球迷,對事件背景一無所知,甚至知道了也斷章取義,達到黑的目的,完全不和你講道理。
喬丹百米速度10秒7,垂直起跳高度98cm,這個資料能說速度慢嗎?
那時候打球節奏慢我不否認,基本都是陣地戰,回合數比較少也是真的,從每場得分就能看出來,記得姚明在火箭時,火箭曾有過得分過百送觀衆漢堡的活動。
但是那個時候球場肉搏也是真的,蘭比爾在籃下一站沒人敢上籃,著名的“喬丹法則”了解一下也不難,是往返跑累還是肉搏累?在身上挂個人打球累還是連續跳投10次累?
時代不同打法不同,這很正常,技戰術越來越先進也是正确的。可是再好的技戰術也要看用在什麼人身上,什麼團隊身上,否則教練就沒必要存在了,可以參考一下夢一隊主教練當時是怎麼帶隊的。
現在科學的訓練是比過去要強,可并不代表靠現在的訓練就能讓所有人在體力上、能力上、速度上都超過以前的人,天賦是占很大成分的,不要厚古薄今,可也不要厚今薄古。
不要說喬丹到現在打球怎麼樣,也不要說現在的球員到過去打球怎麼樣。關公戰秦瓊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結果怎麼說都有道理。
如果非要對比兩個球員,不需要讓兩個人面對面較量一下分出勝負,通過綜合判斷也可以分出高下,在各自的時代是否統治了聯盟,是否讓同時代球隊俯首稱臣,有沒有自己獨特的技能,他的技能是否被後人模仿等等都能進行比對。但前提條件是必須要理性看問題,否則不會有結果。
這個問題不是我關心的問題,我關心的是球員的球技和比賽榮譽以及影響力,不是他的私生活。也不會去查資料絞盡腦汁地去反駁這些話題。如果喜歡看這些,比喬丹精彩的有很多,是以這個話題不在我關注範圍之内。
這個話題才是我最關注的話題,因為現在的聯盟抱團成風,沒有3個球隊老大都不好意思提總冠軍。
首先說說我的觀點:喬丹的6次總冠軍不是抱團。
何為抱團?我們先弄清楚抱團的意思再說喬丹算不算抱團。
抱團是指兩個以上已成名球星或者球隊當家球星,主動加入一支球隊。關鍵詞是“主動”。經媒婆介紹的不是自由戀愛,而是兩個人情投意合走到一起才叫自由戀愛。
喬丹的隊友哪個是和喬丹商量好,或者點名要來公牛的?哪個是喬丹點名要求老闆交易來的?和現在非某球隊不去是一樣嗎?
皮蓬是被超音速隊選中後交易到公牛的,還是一個新人,沒有任何榮譽和知名度,完全不具備抱團的條件。
羅德曼加入公牛時已經34歲,并且是在馬刺不願意要的情況下,公牛以極低的代價換來的。如果羅德曼不是被喬丹征服,任勞任怨地輔佐喬丹,而是像在馬刺時一樣是個刺頭,也就不會有人說羅德曼是個大腿了。
至于沒有皮蓬喬丹拿不到總冠軍這一點,我承認是這樣的,可是誰又是真正意義上的單核奪冠?
千萬别和我說司機是單核,如果羅德曼年紀大了都算巨星,基德、馬裡昂、特裡、巴特勒、主力中鋒泰森-錢德勒、史蒂文森那個沒有過輝煌?
喬丹在被折磨多年後,經過苦練技能,得到一把鋒利寶劍(皮蓬),進而複仇成功,這不符合邏輯嗎?籃球是5個人的運動,沒有誰能1打5,别胡攪蠻纏了好嗎?
喬丹讓我佩服的是球技和不服輸的精神,還有超級自信和與生俱來的領袖氣質。一個合格的球星在攻防兩端都會使出全力為球隊赢得勝利。發着高燒都能打滿全場,居然還有人懷疑喬丹跑不動?
我全文沒有用喬丹的資料來說話,因為資料展現不出籃球精神,而想成為“籃球之神”,需要用精神和技能來征服所有人,真正的籃球之神不屑于資料,否則第一次三連冠後不退役,第二次三連冠後再多打幾年,恐怕後人看見的永遠是車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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