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發生了一起入室犯罪案件,受害人是一位女性,丈夫發現她的時候,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她的雙手被反綁在身後,衣衫不整,嘴裡塞着毛巾,死在自己的家中。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對此案展開調查。随着調查的深入,真兇的蹤迹出現在警方視線,但苦于無法确定他的真實身份,警方一直緊追不舍,最終因為兇手在乘車逃跑時和其他乘客吹牛,因聊天内容暴露了身份,落入法網。
1983年5月8日下午5點30分左右,這段時間正處于下班的高峰期。在金山石油化工總廠上班的萬虎永如往常一樣下班後回家。家住石化七村776号303室的萬虎永,回到家後呼喚妻子,卻沒有得到妻子的回應。知道妻子今天休息的萬虎永有些意外,随後向卧室走去,發現妻子跪在床邊,頭埋在床上,衣衫不整。萬虎永知道事情不對勁,趕緊上前呼叫妻子,妻子卻沒有半點反應。萬虎永拿掉妻子嘴裡塞的黃色毛巾,發現妻子已經沒有了呼吸。萬虎永趕緊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組織警力出警,火速趕往案發現場,對現場進行了保護工作。現場勘察的刑偵技術人員對案發現場進行勘察,發現死者周惠貞跪伏在床邊,衣衫不整,後經法醫鑒定,确定她曾遭到兇手的侵害。卧室内的床上有大量血迹,并在死者的右手拇指位置發現了一根鞋帶,是兇犯實施犯罪時将受害人雙臂反綁時用到的作案物品。
警方在房間内還發現了大量翻動的痕迹,包括房内的大櫥、五鬥櫃等家具,都有被翻過的痕迹,但家具的鎖頭都沒有被損壞,應該是用受害者身上的鑰匙打開後翻動。偵查員對房門進行了一番檢查,發現房門的鎖頭沒有撬壓的痕迹。一般這種情況出現,說明房門可能是受害人給兇手打開的,大多都是熟人作案。警方勘察現場的過程中,并沒取得什麼有效的直接線索,隻有一枚掌紋,具備一些比對價值,其餘就再沒有什麼重要的發現了。

1983年可以利用的刑偵技術手段還十分有限,比如現在破案經常可以檢視的攝像頭在當時沒有,可以迅速準确斷定兇手身份的dna技術也沒有。如周惠貞家中遇害,現場除了翻找外沒有留下可疑線索,兇手也沒留下重要的作案兇器,僅憑一個掌紋,想要破案抓到真兇,其實非常困難。
那個年代雖然沒有高科技刑偵手段支撐,但偵查員破案的手段也很豐富,他們在勘察現場後,根據隻有一個掌紋作為線索的情況,很快制定出了破案的行動方向。其一,法醫對死者屍體進行屍檢。發現死者的胸背部一共有八處創傷,兇手下手十分殘忍,死者身上的每一處傷口都很深,如此兇殘的攻擊直接導緻死者的心肺大量出血,由于流血過多死亡。從傷口整齊的切面來看,初步可以斷定,兇手使用的應該是尖銳匕首一類的兇器。
随後,警方在萬虎永的協助下,對家裡遺失的财物進行了清點,确認了家中的一個帶輪手提箱、一塊手表和一條金項鍊,以及一條粉紅色的床單和衣物,還有一台收音機被劫走。民警對這些物品做了詳細的登記,作為未來調查贓物時的根據。在80年代,以物找人的手法也是刑偵人員破案的一個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死者的家屬還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線索。原來,死者周惠貞與萬虎永今年3月份才剛剛結婚,是一對新婚夫婦,正處于蜜月期。萬虎永在結婚前沒談過戀愛,但周惠貞婚前卻有過一段戀情,而且這段戀情在她結婚前不久才剛剛結束。
周惠貞的這個前男友名叫董某,與周惠貞已經有了十餘年的戀愛關系,他們的戀愛關系直到結婚周惠貞前不久才斷絕。周惠貞提出分手後,董某感覺無法接受,一直對此事耿耿于懷。但周惠貞卻心意已決,并于分手後不久,在三月份與萬虎永舉辦了婚禮,正式成為萬虎永的妻子。事情發展到這一步,董某按理說應該接受現實,但周惠貞結婚嫁人的事情,卻讓董某異常憤怒,甚至寫下了一封“絕命書”,揚言要殺死周惠貞。
據此分析,董某曾經表現出了殺人的意向,也具備殺人的動機,他的嫌疑很大。但死者家屬反映的情況會不會有不屬實的地方?警方也無法确定。根據這種情況,警方做出下一步的行動安排。其一,派出專案組成員,暗中調查董某的情況,确認或者排除他的嫌疑;其二,根據現場勘察發現的情況和線索,對周圍群衆和死者“密友”進行走訪調查,追查兇手的行蹤。
偵查員對董某進行了重點排查,發現董某确實有犯罪動機,但随着調查的深入,發現董某在周惠貞死亡當天,根本就不具備作案時間,不在場證據很充分,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另一邊走訪群衆的民警,在死者同樓的301室居民毛玲珍處了解到,案發當天下午四點左右,看到過周惠貞出門離開家。住同樓201室的朱朝海則向警方反映,案發當天下午四點多,他在石化七村的菜場看到過周惠貞。這些情況證明,周惠貞的遇害時間應該是在菜場買菜回家後至丈夫萬虎永下班回家這段時間。
在走訪群衆時,民警特意詢問了是否有人發現行動異常的人或者發生過什麼不尋常的事情。同樓202室的沈立美反映,當天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有一名頭發一邊倒,身高在1.72至1.74米之間的男子曾敲過她家的門,那名男子問她,這裡是不是兩人戶?還問維倫廠有沒有姓王的人?沈立美之前沒見過這名男子,就沒有給他開門,隔着門告訴他沒有這個人,他就離開了。
同樓603室的金立敞反映的情況與沈立美一緻,敲門的男子是同一個人,問的問題也是一樣。金立敞做出和沈立美一樣的回答後,那名男子就離開了。金立敞事後還向大門的方向張望了一分鐘左右,沒發現那名男子出現在大門口,重新傳回屋内。
這名男子的出現,引起警方的注意,此後的走訪工作當中,這名男子再次出現。家住762号樓104室的司金妹反映,案發當天下午4點30分左右,她外出倒一次垃圾,走到776号大樓的垃圾箱附近時,正在倒垃圾的她,看到一個頭發一邊倒的男子,左手提着一個黑皮箱,右手抓着一個粉紅色床單裹着的大包袱背在身上,急匆匆地的離開了。
黑色皮箱和粉紅色床單,這兩樣東西都列在萬虎永的被劫物品清單中,如果沒有意外出現,這名神秘的男子,應該就是犯下大罪的兇手。偵查員将此消息上報後,立即加快排查速度。此後,朱長華、李錫華向偵查員反映,案發當天晚上4點45分左右,他們見到過這名提着黑皮箱拿着包袱的男子。當時他們正在趕路,恰好看到這名男子在滬杭公路上,正在與一名騎自行車的農民溝通,那名男子提出想要搭乘農民的自行車前往金衛東火車站,農民答應後,載着那名男子向金衛東火車站方向騎去。
偵查員聞訊,立刻趕赴金衛東火車站進行調查。多方查問之下,找到了當天值班的檢票員王淑英詢問情況。王淑英反映,案發當天下午5點左右,民警口中描述的那名男子确實出現在火車站,他當時很着急,讓他買票,他說要“上車再補票”,然後就急匆匆地上了車。王淑英回憶道,此人當時上的是8号車廂。偵查員又找到當天負責8号車廂的列車員,詢問有關這名男子的情況。列車員稱,這名男子确實是從8号車廂上車,但是他并沒有在8号車廂停留,上車後就徑直穿過8号車廂,走入了7号車廂,之後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這個男人很可能就是害死周惠貞的兇手,如果短時間内不能将其捉拿歸案,破案的難度将會随着時間的推移不斷增大。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想要弄清楚此人的身份并不容易。警方立即召開分析會,對案情進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步的偵破方向。
其一,此前從受害人家裡的門鎖未被破壞的情況來看,得出可能是熟人作案的想法。但從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兇手很可能是搭乘火車逃走。加上兇手曾兩次敲門詢問的情況,說明他對這裡雖然了解,但也不完全熟悉,不排除流竄作案的可能性;
其二,此人殺死被害人後,沒有立即落荒而逃,反而是冷靜地搜刮财物,并大搖大擺地帶着贓物離開。從這種情況來看,此人極有可能有過犯罪經曆,想要查明他的身份,可以優先調查刑滿釋放的人員、有犯罪記錄的人員,以及勞改逃犯等等;
據此,警方立即派人重點排查有過犯罪記錄的人或者在逃犯。同時,偵查員分為三路,一路前往案發現場,對附近的居民再次進行排查,了解是否有犯過罪的親屬,因為這個人群對現場知情但不熟悉,與嫌疑人出現敲門的情況相符;另一路趕往火車站,對案發當天嫌疑人乘坐的那列火車的全部從業人員以及乘車的500餘名員工進行走訪排查,務必要了解到嫌疑人乘車後的一些情況,最好能順藤摸瓜,一舉确認其真實身份并抓獲。第三路偵查員開始走訪附近城市的舊物市場,因為兇手劫走了不少貴重物品,很有可能選擇出手。如果能夠在舊物市場發現贓物的線索,就可以利用以物尋人的手段将此案偵破。
經過一番艱辛的努力以後,排查親屬的偵查員沒有取得有效的線索,舊物市場的偵查員也沒找到贓物。但排查列車從業人員及乘客的偵查員,經過對全列車從業人員以及當天乘坐此列車的500餘名職工逐一排查後,發現了嫌疑人的重要資訊。
當天有兩名石化商業服務公司的職工與嫌疑人乘坐同一輛火車,并坐在嫌疑人附近的座位。這兩名員工名為樂美亞和馬志勇。據二人反映,當天他們乘坐720次火車,位置在7車廂與6車廂連接配接處附近。列車馬上就要啟動時,匆忙進入車廂裡一個人,此人手拿黑色皮箱和一個粉紅色的包袱。
他先将箱子放到了火車上方的行李架上,又将包袱塞到樂美亞的座位下方。當時這個座位上坐着兩個人,一個是樂美亞,另一個是“戴着秀郎架眼鏡”的男人(為了友善稱呼,此後稱之為眼鏡男)。嫌疑人放好東西站起身後,已經是滿頭大汗,樂美亞和眼鏡男見狀,同時向靠窗的方向擠了擠,将座位空出一個可以坐的地方,讓嫌疑人坐下休息。
嫌疑人坐下後,與眼鏡男挨着,火車開始運作後,健談的眼鏡男開始主動和嫌疑人搭話,二人聊得十分投機,越聊越開心,一度将聊天的話題扯到了公安的辦案能力上。眼鏡男的話匣子徹底打開後,開始将自己以前的一些事情全都說出來。在聊天當中,眼鏡男稱自己曾經因為盜竊自行車貼花的案子進過警察局。嫌疑人聽到眼鏡男的吹噓,不甘落後,稱自己也是拘留所的常客,并準确地說出了拘留所裡一些從業人員的名字,還談起了近期發生過的一些案子,以顯示自己對這些事情如數家珍,對警察局也很熟悉。二人你一言我一語地吹牛,幾乎持續了整個乘車時間,給樂美亞和馬志勇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除了這些資訊以外,樂美亞和馬志勇還注意到嫌疑人身上的重要特征。據他們所說,嫌疑人的左邊門牙缺一角,他左手的手背上有兩個老繭,位于食指和中指之間。
警方獲得這個資訊以後,為之一振。嫌疑人能準确地說出當地拘留所從業人員的姓名,說明他很可能曾經進過這個拘留所,可以确定他有過前科。得到這個資訊後,偵查員立即趕到當地的拘留所,查找“眼鏡男”和嫌疑人的資訊。經過證明發現,嫌疑人在火車上吹牛時提到的拘留所從業人員的名字,全都是真實的。這就可以證明,他确實來過這個拘留所,後續隻要逐一排查進過拘留所的可疑人員,就可以找出嫌疑人來。另一方面,偵查員根據眼鏡男在火車上說出的資訊,查找當年因為盜竊自行車貼花而判刑的人員,很快就追查到眼鏡男的真實身份。此人名為姚小弟,是自行車三廠的職工,曾因為盜竊自行車貼花被判刑兩年,緩期兩年執行。
警方沒有是以放松警惕,為了防止姚小弟是嫌疑人同夥,在找他談話之前,先進行了暗中查訪,确認他不具備作案時間後,才直接找到他詢問嫌疑人的事情。據姚小弟交代,他與嫌疑人并不認識,隻是因為臨時聊得來才交談許久。火車到站以後,姚小弟将自己的住址告訴了嫌疑人,嫌疑人也告訴他自己住在虹口長治地區,是第一絲織廠的員工。二人一同離開火車站時,嫌疑人沒有像他承諾的那樣去補票,而是将箱子交給姚小弟幫忙拿出火車站,自己則背着包袱混到人群中出站。二人離開火車站後就各自趕路,再沒有聯系過。
根據姚小弟交代的資訊,警方立即展開對楊浦和虹口地區展開調查,重點對這兩個地區的拘留所進行調查,主要查以往有過犯罪前科的人,并重點關注在石化總廠有親戚的人。警方同時将這些資訊傳遞給各個派出所,希望他們注意到可疑人員時,立即向偵查員進行反映。
在排查的過程中,楊浦分局江浦路派出所民警在自己所管轄的戶口段中,排查出一個可疑的人員,此人名為魯建勇,目前處于無業狀态,但他的父親卻在第一絲織廠工作。重要的是,魯建勇曾因為盜竊罪蹲過兩年監獄,有過犯罪記錄,他的一個哥哥在石化總廠維綸廠工作。魯建勇的情況,幾乎完全符合了警方此前對嫌疑人描繪的“畫像”,在請示上級得到“立即批捕”的指令後,民警将魯建勇抓捕。
警方将魯建勇控制以後,在其住所搜出了贓物。在鐵證面前,魯建勇無從抵賴,隻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過程。
魯建勇此前因盜竊罪被判刑兩年,出獄後沒有報上戶口。魯建勇将此事遷怒于楊浦分局承辦員以及管段的民警,并對此二人動了殺心。魯建勇的計劃是,殺了這兩個人後,逃往香港躲避追捕。但逃到香港需要不少錢,而魯建勇當時身上沒有什麼錢,他就打算幹自己的老本行,去盜竊一些錢作為自己“跑路”的資金。
魯建勇在1983年5月8日上午十點左右,随身帶着一把匕首登上了火車,在中午12點左右,來到石化地區。時值午飯時間,魯建勇饑腸辘辘,來到一家飯店吃飯喝酒。離開飯店以後,魯建勇步行離開,輾轉來到石化7村,在那裡的綜合商店,又喝了兩瓶啤酒。
時間來到下午4點左右,魯建勇離開綜合商店,走到776号樓時,闖了進去,開始尋覓作案目标。魯建勇此次前來的目的是盜竊财物,為了确認住戶家裡是否有人,他随機去敲住戶的門,如果有人在家,他就假裝成自己在找人。
魯建勇先敲了2樓一家住戶的門,家裡有人,稱沒有他要找的人。随後魯建勇又來到6樓敲門,結果這家也有人,主人表示沒有他要找的人後,魯建勇隻好離開。在下到3樓的時候,魯建勇注意到303室紗門沒關,一直沒找到合适目标的魯建勇,順勢就闖了進去。
當時萬虎永尚未下班,303室内隻有在家中休息的周惠貞一人,魯建勇掏出随身攜帶的匕首抵住她,将她的雙手背到身後,用鞋帶綁住她的兩個大拇指,對其進行了侵害後,将其殘忍殺害。魯建勇殺人後沒有立即離開,而是留在屋内搜集财物,找到不少貴重物品後,才離開了作案現場。
從魯建勇的交代來看,魯建勇是一個不知悔改的窮兇極惡之徒,但他來到石化7村的目的,并不是殺人逞兇,而是想要盜竊财物,此前也并沒有見過周惠貞。魯建勇隻是在尋覓盜竊目标時,因為周惠貞家的紗門沒有關,讓魯建勇有了可乘之機。可見,哪怕是在平日裡的生活當中,也要注意提升防範意識,及時關好門窗。因為,我們不知道誰是壞人,隻能做到不給罪惡留下可乘之機。
魯建勇的落網,從表面來看是因為他在火車上與姚小弟吹牛,暴露了自己的資訊。其實,這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犯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千萬不要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否則,等待你的隻會是法律的嚴懲!
參考資料:《刑事偵 察案例選編6》公安部五局編,群衆出版社,1985年,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