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4日消息(記者王晶)日前,“城管沒收5匹馬一年花銷10萬元”的消息引發網友熱議。就此,2月3日下午,株洲市蘆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朱文輝在接受央廣網記者采訪時稱:“不單是草料費用,還包括運輸等花銷。其實是6匹馬,還有一隻正在走委托、評估等手續,現在都由專業的養馬公司在農村放養。”
據媒體報道,2020年5月,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城管執法大隊沒收了在湘江風光帶違規放牧的5匹馬,委托專人照料了8個月,花了10餘萬元。随後,“城管拍賣馬匹”的消息又引發網友熱議,5匹沒收馬成了“拍賣品”。而在2月1日,5匹馬首次拍賣流拍,意味着有關方面又要增加供養馬匹的成本。
2月3日,株洲市蘆淞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陳耀告訴央廣網記者,将與執法大隊協商,若仍無法解決,三次流拍後或送至動物園接收。
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公布的《罰沒财物管理辦法》實施,其中提到:罰沒财物的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分類、定期處置,提高處置效率,降低倉儲成本和處置成本,實作處置價值最大化。
在專業養馬公司寄養的馬匹(受訪者 供圖)
“養5匹馬8個月花費10餘萬”引熱議 城管:包括運輸、飼養等費用
針對此前網友關注的“養5匹馬8個月花費10餘萬”話題,朱文輝介紹,城市不允許飼養大型家畜,且受疫情影響,幾乎沒有公司願意接收,是以隻能委托一家農業公司按匹寄養,“都是成年馬,每天吃草料玉米等,一匹馬一個月2500元,現在已經養了有近一年了。這個馬我們是不敢靠近的,很有野性。還包括找人運輸、保管、馴養等其他費用。”而這些費用,朱文輝表示,均由執法大隊支出。
1月22日,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釋出一則株洲市蘆淞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沒收國産馬處置拍賣公告。公告稱:将于2月1日舉行網絡拍賣會,整體拍賣處置5匹沒收國産馬。“第一次城管拍賣這5匹馬,沒有人報名,結果就流拍了。”2月3日,委托機構株洲市房地産拍賣有限責任公司一位從業人員告訴記者,國有資産不能私下交易,預計年後3月份将再次啟動拍賣。
這些馬為何被沒收?朱文輝告訴記者,馬主人劉某經常在株洲市區的沿江風光帶上散養馬匹,“到了5月或6月時,到處都是排洩物,很難聞,很多環保志願者舉報,市民熱線都快打爆了。”他表示,劉某因多次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于2018年6月、2019年12月兩次被蘆淞城管大隊分别處以400元、1000元的行政處罰。“是以這10萬元不隻是寄養後産生的花銷,前前後後幾次馬被扣押期間,也産生了很多執法費用。”朱文輝說。
陳耀告訴記者,“之前在湘江邊上養馬,污染母親河,他也沒有飼養條件,就吃地上的草,原來他在長沙的一個公園也養過。”
為什麼沒返還給馬主人呢?“你還給他,他沒有固定場所喂養,還會放回原地。也怕疫情期間動物傳染,滋生其他疫病。小孩子不懂,碰上就危險了,有很大安全隐患。”朱文輝說,相關部門多次勸解劉某并為其提供工作崗位,均被拒絕。2020年5月,城管隊員巡查發現劉某再次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且拒不改正,蘆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依法對馬匹予以沒收,并按照程式,委托有關公司對5匹馬進行公開拍賣。
而這5匹馬供養時間較長,也備受争議,“這個案例是比較棘手的,全國都很罕見,也在多方探讨怎麼處理。我們之前接到過山西、山東等地的電話,想拍下這些馬,但最後受疫情等影響,沒有參與拍賣。”朱文輝表示,現在已經有湖北的客戶報名參與二次競拍。
拍賣公告的部分内容
官方稱将考慮采取其他方式處理
不少人都在關心這5匹馬的近況。2月3日下午3時,央廣網記者先是聯系拍賣公司從業人員,對方稱“現在由城管在養着”,随後從業人員向記者提供的馬匹近照顯示,圈内相對簡陋,幾匹馬正在圈内飼養,有的被拴上了繩索。
“時間長了,2019年12月拍的照片,現在沒拍的時候成色那麼好了。”接受記者采訪時,上述從業人員稱,拍賣清單内有3公2母,均為國産馬,起拍價5.52萬元。“本次拍賣流拍,預計年後3月份将再次啟動拍賣。如果三次流拍後,會重新評估。”
“如果拍賣不出去,死掉一個也不行,或許可以放到動物園或跑馬場去接收,不過可能不會免費,我們看看能不能上報,和财政打個報告。”陳耀說道。
朱文輝講道:“拍賣的價格都是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出來的。另外,馬在平原地區比較多,沒人接收就是個問題,因為改革,現在很多動物園都取消了,即使市裡有動物園,但有馬的不是很多。”
值得關注的是,此事也反映出城管行政執法中,一旦遇到活物,應如何進行妥善處置的問題。記者關注到,據媒體報道,2020年12月8日,内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警察局森林警察局成功救治了一隻受傷落單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秃鹫,并成功将其放飛大自然。一個月後,民警在巡邏時它一路跟警車飛回來。為飼養它,民警每天投喂6斤肉,夥食費每日150元。因夥食費過高,派出所準備降低夥食标準,等氣溫回升後再放生。
“城管負責的東西很雜,但又必須管理,我們也希望采取更好地方式處理。省裡市裡都清楚,這是省環保督察的案件。”朱文輝說道。
值得留意的是,《罰沒财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0年12月30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十六條規定:發生3次(含)以上流拍情形的,經執法機關商同級财政部門确定後,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平台采取無底價拍賣或者轉為其他處置方式。
而根據上述《辦法》,罰沒财物的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分類、定期處置,提高處置效率,降低倉儲成本和處置成本,實作處置價值最大化。
律師:應平衡、兼顧相關費用的承擔以及社會效果的統一
針對此事,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嘉熙分析道,實踐中,城管部門對于一般的行政違法行為,多會選擇适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本案中,執法機關可以換個思路,探索适用《行政強制法》中代履行的相關規定。”劉嘉熙建議。
據悉,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而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包含加處罰款或者滞納金;劃撥存款、彙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礙、恢複原狀;代履行等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劉嘉熙建議,本案中,城管部門還可以考慮選擇第三方有資質馬場、動物園等機構代為飼養,強制馬主承擔費用并要求自行處置,如期間馬主人依然拒絕處置,再進行拍賣,更為合理,更加能減少财政負擔,“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的同時,應該平衡、兼顧相關費用的承擔以及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