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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認真落實健全禁止法官檢察官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制度機制、規範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從事律師職業等兩個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通知

認真落實健全禁止法官檢察官與律師

不正當接觸交往制度機制、

規範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

從事律師職業等兩個意見

近日,根據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檢察官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制度機制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範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從事律師職業的意見》(以下簡稱兩個《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印發通知,要求全國法院認真貫徹執行兩個《意見》,深入貫徹落實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努力實作“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切實維護司法廉潔和司法公正。

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出台兩個《意見》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上司,細化貫徹落實方案,層層抓好落實。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常态化學習教育訓練制度,教育引導廣大幹警強化政治擔當,準确把握政策要求,嚴格按照兩個《意見》規範自身行為。

通知要求,要強化日常監管,依托“三個規定”記錄報告平台,健全完善幹警親屬和離任人員從事律師職業、幹警執行任職回避規定、涉律師違規人員處理情況等工作台賬,實施動态管理,及時跟進監管。要紮實做好離任人員離任前從業去向報告、從業限制稽核、簽署承諾書等工作,定期組織回訪核查。

通知要求,要重點圍繞法院從業人員違反“負面清單”的行為,針對與律師違規接觸交往、親屬違規代理案件、離任人員違規從事律師職業等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清理,對排查出的問題,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逐人整改、逐一銷号。要堅持貫徹“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教育引導有關人員主動講清問題,深挖徹查違法違紀問題線索。

通知還強調,各進階人民法院要強化督促檢查,加強對落實兩個《意見》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敷衍塞責、落實不力、出現問題的機關要通報批評,對隐瞞不報、弄虛作假的人員要嚴肅追責。要将落實兩個《意見》的情況作為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視情增加巡查督察的覆寫範圍和頻次,確定兩個《意見》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記者:孫航

責任編輯| 邱悅